当前降雨集中,我县处于主汛期,气温偏高、空气湿度大,极易造成食材霉变、食品污染等安全风险。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嵩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面向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广大群众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一是严格落实自检自查制度。全面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每日巡查仓储、加工、售卖区域,及时清理受潮、霉变、被水浸泡的粮油、肉蛋奶、果蔬、干货等食品及原料;严禁采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受内涝污染食品。受灾生产经营场所复工前,必须全面消杀场地、彻底清理变质库存、检修冷藏设备、清洗全部餐用具,自查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桶(瓶)装饮水生产主体需严格核查水源与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二是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出现腹泻、呕吐、发热等消化道不适症状的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全员规范穿戴工服、口罩,加工前后规范洗手,定期消杀餐饮具,做好防蝇、防鼠、防虫措施,避免有害生物交叉污染食品。
致广大群众:
一是外出就餐需谨慎。外出就餐应选择有合法资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应选择正规平台上证照齐全、有实体门店、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收到餐品时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外观、气味是否正常,确认食物烧熟煮透、餐具洁净。
二是食品加工要规范。不采购来源不明、被水浸泡、受潮霉变、包装进水的食品及原料,厨房砧板、刀具、餐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并定期清洗消毒,肉类、禽蛋、海鲜等食材应彻底加热,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大块肉、整鸡整鱼等需充分加热至内里熟透。
三是食品贮存要科学。应根据食品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食品,冷藏食品贮存温度应控制在0℃-4℃,冷冻食品贮存温度应控制在0℃以下,速冻食品贮存温度需不高于-18℃。使用冰箱贮存食品建议分层存放,熟食、剩饭菜加盖或用保鲜膜密封后置于上层,生鱼、生肉置于下层,避免汁水滴落造成污染。生鲜食材采购后应尽快分装密封,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储存。熟食、易腐烂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2小时。剩余饭菜需在餐后2小时内密封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需经大火彻底加热(中心温度70℃以上)后方可食用。若遇内涝积水、冰箱断电停运,冷藏区易腐食品在室温下放置超过2小时或冷冻食品出现解冻变软的,不可继续食用;被雨水浸泡过的所有食品,无论包装是否完好,均应丢弃,切勿冒险食用。
嵩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来源:县食安办 |编辑:陶晓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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