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转自:法制日报

“案子判了这么久,那些被破坏的山和水,真的修复了吗?”

2026年8月,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启动之际,江西省上饶市县两级法院的法官没有留在办公室里,而是集体出发,去案发地亲眼看看——卷宗里的修复方案,有没有变成山上的树苗?判决书里的赔偿金,有没有变成湖里的鱼群?

带着这些问题,上饶两级法院分赴各修复现场,对近年来判决的生态环境案件展开“拉网式”回访。他们要用大地上生长的事实来检验:司法判决的生态账,到底算清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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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麓:新绿在生长

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和尚坪,一片曾因非法采挖石材而满目疮痍的山体,如今变了模样。

几年前,一家公司打着治理地质灾害的旗号,在此非法采挖石材,导致山体滑坡加剧,青山变成秃岭,边坡之下河道被占、农田被覆、乡道被堵。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等共计98万余元,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并追究,让破坏者付出应有代价。

回访现场,乡镇干部向法官详细介绍了山体修复进展、道路恢复情况和植被养护措施。大家深刻感受到:毁掉一座山只需几个月,修复它却需要数十年。远处,去年种下的树苗已蹿高了一大截,裸露的岩体正被绿色一点点缝合。山不说话,但新长的枝叶就是最好的回答。

随后,环资法官向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管理局及当地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一场生态环境法典宣讲。法官介绍了回访发现的问题和基层治理中的堵点,相关部门负责人坦言,以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顺畅,现在法典对损害赔偿、修复标准、验收程序都作出明确规定,“工作有了准绳,心里更有底了”。

塘坞碎石场:危废清走了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旁的港首村塘坞一处碎石场,曾被堆放约5000吨含氟化物、铅、镍、镉等危险成分的工业污泥。堆存期间未采取有效防渗、遮盖措施,雨水冲刷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清理处置及环境损害费用共计226万余元。

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修复没有等到判决生效才开始。案件推进中,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下,相关单位先行处置了5412.93吨污泥。法院将实质性修复进展作为重要考量,持续跟踪整改进展,追回全部垫付费用。全部固废清理工作在审理阶段即已完成,一块曾被“糊住”的土地,在宣判前就基本实现了“去污复绿”。

回访当天,法官与两名被告人分别取得联系。一名被告人在外务工,通过视频连线,对清理后的场地边界、原堆存区域逐一指认:“就是这块,原来泥堆得可高了,现在都清理干净了。”法官一边核对位置,一边将现场画面拍照留存。另一名被告人也通过电话表示,将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从立案前的应急清理,到审理中的全面处置,再到判决后的实地回访,这起案件完整呈现了司法与修复相伴而行的全过程。

青龙畈基地:林海初长成

在弋阳县青龙畈,一片7700余株乡土树种组成的山林正在拔节生长。

2022年10月,吴某某等三人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造成生态受损。弋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刑事追责+生态修复”双轨机制,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判令被告人承担7.56万元生态修复费用。

案发地已不具备就地修复条件,替代性修复如何落地?

环资法官依托上饶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使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了“专业的事,由专业的机关来干”的协作机制,发函告知林业部门案件信息和替代性修复资金金额。

林业部门科学制定复绿方案,申请财政拨付使用该替代性修复资金,有序推进项目落地,成功打造青龙畈司法修复实践基地。

联合回访中,弋阳法院联合检察院深入山场种植区域,对照修复方案逐片查看苗木种植数量、成活率及管护状况。目前基地7700余株乡土树种成活率良好,监测设备运转正常。

从案件审理到基地落成,从“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到可触可感的“地面实绩”,青龙畈的绿意,让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承诺在这片土地上生了根。

婺源八年:荒山绿意浓

时间拉回到2019年。婺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思口镇长滩村蛇林嘴的52亩荒山上,建起了“补植复绿”示范基地。这里践行着“谁破坏、谁修复”的办案理念,栽种了一棵棵珍贵乡土树种。

2026年8月6日,婺源法院江湾法庭的法官再次踏入这片山林。这是近八年来,法院对这片“法治林”开展的又一次常态化生态“体检”。

穿行林间,法官分片核查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状况。与八年前相比,曾经裸露的黄土已层层覆绿,当初仅及膝盖的幼苗如今长成挺拔林木;林下水土条件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看着这些树一年比一年高,心里格外踏实。”随同回访的村干部说。

八年光阴流转,这片林地的意义已远超示范基地本身。它见证了婺源法院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型——从一判了之到持续跟进,从单纯惩罚到系统修复。52亩荒山的绿色蝶变,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方群众”的综合治理效果。

珠溪湿地:鸟儿回来了

万年县珠溪国家湿地公园南侧,600米水泥护岸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缓坡入水的生态驳岸。美人蕉、矮蒲草在水边摇曳,根须牢牢抓住土壤,过滤着岸上的径流。

两年前,一起非法狩猎案在这里判决,135只“三有”保护动物黑水鸡曾被猎捕。万年县人民法院没有止步于刑事处罚,而是引导被告人缴纳6万余元生态修复费,委托专业机构对湿地进行替代性修复。“水泥岸线把水和土隔开了,生态链断了。现在换成植物护坡,青蛙能上岸,水鸟能落脚,整个系统就活了。”负责修复的林业技术人员说。

“以前这边水浑得很,现在清得能看见底。”一位在湖边散步的村民凑过来说,“晚上能看到萤火虫了,好多年没见过了。”法官站在水边,指着远处几只正在滩涂上踱步的水鸟说:“鸟比人聪明,环境好不好,它们最先知道。”

此次集中回访,上饶两级法院共实地核查了15个生态修复点位,涵盖固废治理、山林复绿、湿地修复、矿山修复等多种类型。

回访不是走马观花。法官逐项核查修复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苗木成活率是否达标、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对立案后尚未完全修复到位的点位,重点跟进污染物清除、土壤水质恢复等关键指标。好的做法总结推广,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

“生态修复来不得半点虚的。”上饶中院环资庭负责人在回访汇总会上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上饶法院此前已联合多部门建立了一系列协作机制,围绕生态破坏事实查明、专业化修复等环节,形成了从“判下去”到“修到位”的完整闭环。

2019年以来,上饶法院先后修复受损生态环境266处。环资法官的足迹遍布上饶的山山水水——当法官的脚步一次次踏上曾经被破坏的土地,判决书上的正义正在变成看得见的草木葱茏、水清岸绿。

正如一位参与回访的基层法官所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生态修复的生命在于落实。我们多跑一趟腿,山水就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