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婷婷)9月1日,我省30多位首批重度失能人员在家中或养老机构按建制新标准开始享受专业的照护服务,这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从试点探索进入了规范建制的新阶段。
202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全面建立长护险制度。2026年7月,省直和长治市按照新的统一制度启动实施。
省直长治市启动长护险后,临汾、晋城逐步向新制度并轨,其他市也将在2027年陆续实施,我省长护险制度正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