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发酵这么久之后,2025年度常州最佳雇主10强之一的星宇股份,终于又一次公开了针对应届毕业生“劝退”事件的处理方案。

这一次,终于不是让人力资源总监一个人出来背锅了。

公司给出的说法是:“照单全收,承担全责。”

一共处理4人。

对负管理责任的总经理周晓萍扣薪1年;

对负直接责任的副总经理李树军调整分工,并扣薪6个月;

人力资源总监俞志明免职;

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梅降职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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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处罚力度不小。

但如果把账算明白,你会发现:这甚至算不上自罚三杯,顶多算老板自己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为什么?

因为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都是公开的。

按照公司披露的数据,周晓萍年度薪酬约110万元,李树军约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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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次所谓的“扣薪1年”,对应周晓萍大约110万元;李树军扣薪6个月,对应约37.5万元。

110万元听起来当然很多。

对普通打工人来说,110万元可能是很多人十年、甚至更久才能挣到的钱。

但问题是:你得把罚款和被罚人的财富规模放在一起看。

周晓萍是星宇股份的大股东,持有约1.2亿股。

星宇股份近期公告显示,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也就是每股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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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数据,那么仅这一次分红,周晓萍对应的现金分红就达到约2.4亿元。

这时候再回头看那110万元。

你觉得疼吗?

当然,分红还涉及税费等问题,即便如此,周晓萍也能落袋差不多2个小目标。

对于普通员工而言,110万元可能是人生大事;对于拥有巨额股权的人而言,110万元可能只是“洒洒水啦”。

更有意思的是,对那107名被解约应届生,公司给出的3个月求职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5000元。

107个人,3个月,总额160.5万元。

也就是说,这107个人全部3个月的求职补贴,加起来甚至比一名高管被扣掉的一年薪酬还多不了多少。

一边是107个刚刚毕业、拿着学历和简历重新找工作的年轻人;另一边,是亿万级别的股权财富和每年上亿元级别的分红预期。

这时候你再去谈“110万元处罚力度很大”,多少有点脱离现实。

很多网友说:“看吧,他们终于怕了。”

我倒觉得未必。

如果只是107名应届毕业生的问题,企业真的会怕到这个程度吗?

恐怕很难。

因为对于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来说,一百多万元的补偿,和企业的营收、利润、资产以及股权价值相比,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

真正让事情发生变化的,恰恰是这件事情开始影响到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供应链关系。

尤其是当企业拥有大量海外客户、国际供应链以及ESG审查的时候,劳资纠纷就不再只是“员工和老板之间的矛盾”。

当中药无效时,你会发现西药才是治病的良方。

星宇从1993年发展至今,从汽车灯具起步,进入一汽-大众、红旗、奇瑞、吉利等车企供应链,新能源汽车时代又进入问界、蔚来、理想、极氪等品牌供应链。

一家企业干了三十多年同一件事,而且做到行业头部,当然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但企业做大以后,也很容易产生一种错觉:我这么重要,所以我的问题也没那么重要。

在这次“应届生辞退风波”中,此前公司曾经通过相关部门发布回应,之后又有董事长致歉。

但如果仔细看措辞,会发现一个非常微妙的区别:公司反复强调的,是沟通方式不当、沟通过程生硬、缺乏有效沟通。

这句话翻译一下其实很有意思:不是不能解约,是你解约的时候说话方式不对。

换句话说,如果把沟通做得更漂亮一点,把员工安抚得更好一点,把舆论控制得更好一点,那么这次集体解约本身似乎就没有那么大的问题。

这就像考试作弊。

不是说作弊不对,而是说:你怎么能当着老师的面作弊呢?

更早之前,公司对人力资源总监的处理,也曾引发外界质疑。

“免职”两个字看起来非常严重。

但在很多组织里,免职首先意味着的是:不再担任原来的职务。

至于工资、待遇、职级,乃至未来还能不能换个岗位继续干,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免职”二字就能全部回答的。

更戏剧性的是,此前媒体调查还曾出现一个问题:这个所谓的人力资源总监,到底是谁?

记者查询上市公司公开信息、采访内部人士,都难以确认其具体身份。

当然,这一次公司已经公布了具体名字。

但问题依旧存在,如果一个人真的对这么大规模的应届生解约承担直接责任,那么企业真正应该追问的,恐怕不仅仅是“这个人有没有被免职”。

更应该问的是:这么大的决定,到底是谁批准的?谁知道?谁同意?谁执行?

一家公司一次性处理107名应届生,这不是打印机突然卡纸了,它需要很多环节。

而在一家高度集中的企业里,你很难相信这么大的事情完全没有进入核心管理层的视野。

星宇当然应该为这次事件承担自己的责任。

但如果我们把目光只停留在“星宇该不该道歉”“几个高管该不该扣薪”,其实还是太小了。

因为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为什么企业违法的成本可以这么低?

资本逐利,这是全世界都一样的,你不能指望老板突然产生圣人般的慈悲。

真正决定企业行为的,是规则。

如果违法成本足够高,企业自然会计算“这样做划不划算?”

如果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那么企业同样会计算“为什么不这样做?”

这才是问题的根。

很多劳动者不是不知道自己有权利。

而是知道维权意味着什么。

当浪费了大量时间成本之后,最后即便赢了,也可能只是拿回本来就应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

于是很多劳动者最后只能选择“算了”。

这两个字,才是劳动关系里最可怕的两个字。

因为当所有人都觉得“算了”,规则就失去了意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中外对比。

有人在加拿大从事银行软件工作,加班并不是一句“领导要求”就能开始。

需要申请,需要审批,需要记录。超过一定工作量,还可能触发工会或者劳工部门关注。

企业一旦被发现存在强制加班等违法情况,可能面临高额处罚。

为什么那里企业不敢随便让员工加班?

难道加拿大老板更有良心?

当然不是。

是因为那里的规则让老板没有办法随便没良心。

这才是关键。

反之到了我们这里,一位网友说得好:“我见过来查消防、来查税、查安全生产的,就是没有见过来检查劳动法执行到位没有的。

靠道德约束资本,往往不可靠。

靠老板自觉保护员工,也不可靠。

一切为了大菊,更不可靠。

真正可靠的是:主动监管、低维权成本、明确违法成本,以及能够真正落地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