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先看下面这个新闻:尘肺病人举报公司反被罚款5万元,将卫健局告上法庭后处罚撤销。(法院,卫健局曾多次调解)
到这里,几点
一是,
一个月前我写过一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云南一位石材切割工人,因为罹患尘肺病,想着让公司开具证明,但被拒绝的事情。这件事非常的恶,因为公司不开具证明,他就无法获得工伤资格,那么家庭就会陷入贫困境地。
这位叫李维志的工人只能投诉,但最令人恶心的一幕出来了,当地卫健部门的处理结果是,罚款了公司21万,但李维志同时也被罚款了5万。理由是在不具备仿佛条件下接受有危害的作业。
当时我就说了,这个卫健局显然是卑劣的,因为工人没有资格拒绝工厂安排的工作任务。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可以说只要你是打工的,很可能就已经违反了法律,现实中,太多的行业都是违法的。油漆工,给大楼负责清扫的清洁工,货车司机,工厂操作工等等。
二是,
卫健局的这个处罚虽然处罚了用人单位,但对个体的5万元罚款更像是一种警示,你好我好,大家好,不要搞事情。
但问题是,人家罹患尘肺病,三期,丧失了劳动能力,本就陷入生计困难,这处罚的五万元,可以说非常的冷血和麻木。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说:
“法律不是冰冷的公式,它应当看见活生生的人,看见人的苦难、困境与生存处境。仅仅机械套用条文,会背离正义本身。”
在这件事上我当时就说了,这个卫健局眼里是没有活生生的人,更像是一个屠宰场的绞肉机。
三是,
这件事当时我写的时候,网上几乎没有写手发声,即便到现在,也是寥寥。我还记得写这篇文章后有一个尘肺病人给我留言,讲到自己的经历,也是无法拿到工伤。
他说,这件事的结果出来后,希望作者能告知。
我说,结果出来后,一定会发文章。
遗憾的是,已经无法发文了,因为闭嘴了。现在只能在这里说几句。
结果出来了,心里该高兴吗?
答案是一点都不高兴。
因为世间这样的类似例子太多了,但大多数的工人是无法维权的,不要看媒体标题起的很好,起诉卫健局后撤销处罚。
如果没有媒体的曝光,没有舆论的发酵,如果这件事没有被更多人看到呢?你到法院起诉卫健局的结果会是如何的,不言而喻!
声音是重要的,但遗憾的是声音的发出已经越来越难。我朋友圈今天有一位朋友说了一句话,将报晓的鸡杀光了,天依旧会亮。但事实是,报晓的鸡都被杀光后,人们会活在无声的世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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