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的房东和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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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最近小李对房东的看法越来越负面的。不得不和大家聊一下。

房东是实体经济不得不品尝的一环。用比较文雅的话来说,房东拥有土地,对于经济活动提供了场地,所以理应获得报酬。
用比较粗俗的话来说,大部分实体经济房东都要抽成。所谓的实体经济在为房东打工。
在平时,这两者勉强处于一种平衡之中。但一旦发生了拆迁,两者的地位立刻进行了改变。
房东的权力可以得到拆迁单位的无条件保证,因为房东不点头,房子就拆不了。各项拆迁法律法规都为房东做好了准备。
租客的权力则被忽视了。拆迁的法律法规没有保护好租客。而房东原本和租客之间的合同,也被房东粗鲁的毁灭。

广州最近在拆迁的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城中村。这些城中村有大量的违章建筑。这些违章建筑,以前拆迁的时候是需要高价补偿的,现在补偿价格稍微低了一点,房东们就开始闹了。
但这些城中村握手楼并不是房东在租,主要的住客是租客。这些租客一个月收入可能只有几千元,但其中的1千,2千就要交给房东。
要注意,这些可能都是违章的加高建筑啊。是严重密集没有阳光的房子啊。
这些合同一般是一年,也没有去房管局备案的。然后拆迁一来,房东并不会告诉租客某某时间要拆迁,而是继续签1年的合同。
等到推土机真的来了,房东才会临时把租客赶走。唯一的补偿就是把原本从租客那里收到的押金还给租客。有些“善良”的房东会免拆迁那一个月的房租,有些“缺德”的房东甚至会按日收租。更“缺德”的房东甚至会“提灯定损”,哪怕明天这个房子就要拆迁了,今天的房东依旧让租客把出租房“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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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过去的新闻往往过度关注这些被拆迁的房东。
有些新闻写这些房东被拆迁之后发了大财,然后人人都羡慕他们。有些新闻则重点提到被拆迁的房东觉得补偿款太少了。
但没有新闻关注到租客的利益。
租客是房子的使用者。房东对他本来是有一个承诺的,这个承诺至少是一年半载的。但这个合同被拆迁打乱的时候,房东可以肆无忌惮的反悔。因为房东手里握有租客的押金。从财富角度说,房东比租客要更有钱。从社会地位来说,房东往往是本地人,而租客是外地的临时工。
拆迁对于租客的伤害是最大的。
但新闻却很少关注到他们。

尤其现在很多房子是有二房东的。
这让这个事情更加复杂化了。
房东和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可能约定半年内拆迁。但二房东却把半年的租期当做10年的长租租给了租客。租客为此投入重金进行装修,准备搞酒店,搞菜市场,搞餐饮。
然后拆迁忽然就来了。
拆迁方觉得自己已经和房东沟通好了。房东绝对自己只租给了二房东。而租客想要找二房东,却发现这人收了钱已经花光了,他已经打定主意去当一个老赖了。这种新闻非常多,我经常在1818黄金眼上看到,都是发生在杭州这种大城市里,而不是小城市。

拆迁了,为什么拆迁方不提前和租客打个招呼呢?哪怕提前三个月呢?
要拆迁了,为什么房东要签给二房东呢?房东有对租客进行告知么?
表面上看,这是房东和二房东之间的矛盾。但实际上是租客的权益被房东和拆迁方忽视的结果。

我们现在的拆迁往往只是简单的和房东进行沟通。却没有注意到二房东对租客的欺骗,也没有注意到房东明知道拆迁却故意对租客隐瞒。
我前几天写了一篇文,叫做《拆迁款应该分一点给租客》,结果许多房东就在评论里大骂。我只能叹息。
北上广深是大城市,这里至少超过一半的人都是租客,都是外地人。恰恰是这些租客让城市变得富裕。但城市拆迁的时候却很少想到他们。

写到这里
一声叹息
微博伯光君26.9.20岭南藏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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