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法律解答」
有争议。
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企业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罚款的权利(但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
可见,罚款是指企业对于违反了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经济处分的一种行为,要求员工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肯定说:企业有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的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2019年修订) 第16条 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单项和当月累计处分金额不得超过该劳动者当月工资的30%,且对同一违纪行为不得重复处分。 实施处分后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特区最低工资标准。
又例如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26修正)》第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三)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
否定说: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权,实施罚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构,企业无权对员工实施。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只能由法律、法规、规 章设定罚款的权限。企业不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具备法 律授权罚款的主体资格。员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而依据规章制度设定罚款缺乏法律依据。企业与员工之间也不能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来罚款或追究员工的责任。
由此可见,即便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处以罚款仍然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约定。此外,该约定要具有一定合理性,不能对劳动者进行重复处分、罚款过高,否则该制度会因存在恶意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而面临无效。
声明:本公众号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本人发表文章时的观点,不视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鉴于劳动争议、各类纠纷案件性质特殊,每个地方有各自规则,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律师,谨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我们联系。
点击关注不迷路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损失上亿元。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电子邮箱:starylight_cn@163.com
个人微信号:starylawyer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