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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南部县思源实验学校多名家长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联名举报,该校五年级一班音乐教师李某某存在长期体罚、言语侮辱学生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
据家长联名投诉材料显示,涉事教师将体罚、羞辱行为作为课堂管理手段,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对课堂违纪、答题出错学生掌掴面部;责令学生在讲台前罚跪;使用戒尺敲打学生头部等身体高危部位,甚至唆使班干部殴打同学,班干部下手力度达不到要求也会遭到其殴打;课堂上还使用 “考鸭蛋”“活该” 等语言嘲讽贬低学生,伤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家长提交了班级群聊天记录、戒尺实物照片、校方内部沟通截图、学生口述记录以及学校监控录像等多项证据,证实相关行为多次发生。家长在诉求中提出,希望暂停该教师授课,对受害学生开展心理谈话,杜绝压事、打击报复等情况,要求相关部门依规严肃处置涉事教师,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该投诉经平台受理后,逐级转派至南充市、南部县相关部门办理。
收到投诉后,南部县思源实验学校迅速组建专项调查专班开展核查工作。9月29日,学校在平台发布官方答复,确认涉事教师确实存在打学生的教育失当行为,已对该教师开展严厉批评教育,并依规作出相应处罚。
校方表示,后续将以此案开展警示教育,在全校范围内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厘清教育惩戒的法律边界,规范全体教师从教行为,优化校园教育管理方式。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及四川省相关实施细则均明确规定,教师不得实施击打学生身体、强制罚跪等变相体罚,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伤害学生人格尊严,体罚学生的教师可依法依规予以处分甚至解聘四川在线。教育界人士提醒,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必须坚守法治底线,严禁以管教为名实施体罚与人格羞辱,学校应当常态化监管课堂教学行为,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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