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复〔2026〕67号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农商银行关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珠农商银报〔2026〕18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妥善处理好客户服务等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珠海监管分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