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买东西,通常不能无理由退货。但广东给老年人开了一个口子。
2026年10月1日起,《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施行。新规明确:老年人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线下方式购买保健品,或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可自收货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这不是普通的“7天无理由退货”。消保法第25条的7天无理由退货,主要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远程购物。线下会销买的保健品,过去想退,只能证明商家欺诈、虚假宣传或产品有质量问题,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广东这次,把“后悔权”直接给了老年人。
一、新规到底新在哪
核心有三点。
第一,适用场景特定。 必须是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方式。这些场景的共同点是:信息不对称、情感施压、现场氛围裹挟,老人容易在非理性状态下掏钱。
第二,退货门槛低。 收货起7日内,无需说明理由。只要商品完好,有奖品、赠品的同时返还,就可以退。商家不能以“已经拆封”“影响二次销售”等理由随意拒绝。
第三,禁止虚构功效。 新规明确,经营者不得虚构或夸大产品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这直接针对会销中最常见的套路:把普通植物饮料说成能治高血压、糖尿病。
广州宋阿姨在健康讲座上花3万余元购买宣称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产品,事后发现只是普通植物饮料。经消委会调解,商家同意退货退款。放在过去,这个结果需要大量举证和反复交涉。新规施行后,7天内提出退货,程序上简单得多。
二、为什么是老年人,为什么是广东
老年人保健品消费纠纷,长期存在三个痛点:防范意识较弱,会销现场有“专家”站台、病友现身说法、免费礼品诱导;证据保留不足,很多交易是现金支付,没有合同、发票,事后维权连凭证都拿不出;维权成本高,几千上万的金额,打官司不划算,投诉又常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广东作为人口大省,老龄化程度高,银发消费纠纷多发。在全国省级消费者保护立法中率先对老年群体作出系统性特别保护,填补了线下会销退货规则的空白。
三、和消保法第25条有什么不同
消保法第25条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的是“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线下会销不在其列。立法时的考虑是:线下购物可以现场看货、现场体验,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但会销场景恰恰相反:现场有托、有氛围、有情感攻势,老人看到的不是真实产品,而是被包装出来的“神药”。广东新规的逻辑是:把会销等同于远程购物,赋予老年人冷静期。
四、边界在哪,商家会怎么应对
新规不是“所有保健品都能随便退”。几个边界需要注意。
第一,商品需完好。 如果已经拆封使用、影响二次销售,可能无法退货。但“完好”的标准应结合商品性质判断,商家不能随意扩大解释。
第二,必须是通过特定线下方式购买。 老人自己去药店、超市买的,不适用新规。商家可能否认是“会销”,说老人是“自愿到店购买”。这时候,老人保留的宣传单、听课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就成为关键证据。
第三,赠品要返还。 会销常送鸡蛋、大米、小礼品,退货时一并返还。
商家可能的应对是:把会销包装成“免费体验”“健康咨询”,不直接现场卖货,而是引导老人线上下单或去门店购买。但新规明确列举了“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场景,只要实质是诱导销售,就应适用。
五、配套规定也值得关注
自动续费: 扣费前要以显著方式告知,提供便捷取消途径,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大数据杀熟: 电商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个人信息设置不同价格。
预付式消费: 经营者停业或迁移应提前30日告知;“跑路”最高可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
未成年人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合理限制消费数额。
六、老人和家属该怎么做
第一,保留凭证。 购买凭证、宣传材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全部保存。最好拍下会销现场的照片、视频。
第二,7日内提出退货。 收货当天算起,7天内向商家提出。商品保持完好,赠品一并返还。
第三,商家拒绝就找消委会或市场监管部门。 新规给了权利,但权利需要主动行使。投诉时说明购买方式、时间、金额,附上证据。
第四,家属多关心。 很多老人买保健品,不是因为相信产品,而是因为孤独。会销现场有人陪聊天、有人叫“叔叔阿姨”,这种情感需求,法律管不了,但家人可以。
七、这件事真正值得记住的
广东新规给老年人一个“后悔权”,是进步。但退货权是事后补救,不是事前防范。真正遏制保健品乱象,需要监管前移、家庭陪伴、法律兜底。7天无理由退货,退的是钱,挽回的是信任。对老人来说,最好的保健品,不是讲座上那瓶“神药”,而是有人愿意听他们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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