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蔡天凤碎尸案的审讯,已经走到第12天。
原本控方的逻辑非常清晰:前公公邝球一家,觊觎蔡天凤名下加多利山豪宅,得知蔡天凤打算出售物业之后,为保住房产,精心策划谋杀,犯下骇人罪行。
可随着庭审深入,辩方抛出两大说法:蔡天凤丈夫谭方骏曾在澳门赌输500万港元,求助邝球;蔡天凤生前持有6份保险。
这两条新线索一出,案件讨论热度持续上升。
很多读者第一眼看到,下意识就会想:难道案件不是单纯谋财害命,背后还有复杂的债务纠纷?
我认为,我们千万不能被辩方抛出的故事带着走。
法庭上一方律师提出的指控,不等于事实。
辩方所有这番操作,本质不是还原真相,而是一场在法律框架内,对案件动机的“置换博弈”。
辩方大律师在盘问蔡天凤母亲张燕花时,率先抛出500万赌债这件事。
按照辩方的陈述:2021年年中,蔡天凤现任丈夫谭方骏前往澳门赌博,向财务公司借下500万港元,最后全部输光。
蔡天凤是这笔借款的担保人。
二人返回香港之后无力偿还,谭方骏找到邝球求助。
邝球答应出手帮忙,但交换条件,就是加多利山这套价值6800万港元豪宅的业权。
辩方更进一步主张,邝球实际上出资了一半楼价,这套房子并不完全属于蔡天凤。
面对辩方一连串的提问,蔡母张燕花当庭做出回应。
根据星岛头条庭审实录记载,张燕花明确表态:“不是Abby赌。”
她承认谭方骏赌输500万港元属实,这笔债务最后由谭方骏的父亲谭泽均还清。
当被问及追债一事,她的解释是:“当时赌场执笠了,不知还给谁。”
很多人读到这里容易产生误解,我认为要分清重点:蔡母没有否认谭方骏赌博欠债,她只是否认蔡天凤参与赌博。
辩方真正想要达成的目的,根本不是证明蔡天凤爱赌,而是想证明蔡天凤一家曾经有求于邝球,加多利山豪宅,邝球拥有真实产权份额。
一旦这个说法被采信,控方“邝球为夺房产蓄意杀人”的核心动机,就直接站不住脚。
面对辩方“邝球出资一半楼价”的说法,张燕花当庭反问一句:“咁讲同杀人有咩分别?”
这句话分量很重,她强调加多利山物业全部购房资金,都来自女儿蔡天凤,邝球只是挂名持有物业。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辞,张燕花还拿出一件很现实的事:邝球曾经重病住院,二十多万港币医药费,都是蔡天凤刷卡支付。
一个连救命钱都要靠蔡天凤出钱的人,哪里有能力拿出几千万,承担一半豪宅房款?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客观事实,所有人都不能忽略:邝球曾经签署售楼授权书。
我认为我们普通人换位思考就能看懂,如果邝球真真实实出资一半,是这套豪宅的共同业主,怎么可能签下授权书,允许蔡天凤单方面处置整套房产?
这个细节,直接和辩方的说法互相冲突,债务纠纷归债务纠纷,但债务纠纷,不能合理化预谋杀人。
抛出赌债之后,辩方紧接着披露另一个信息:蔡天凤生前一共购买了6份保险。
不少网友看到保险,立刻联想到高额身故赔偿,猜测案件会不会和骗保有关。
按照辩方披露的版本,6份保险当中,4份受益人为蔡天凤的四名子女,另外两份受益人为蔡母张燕花。
辩方不止拿出保险,还在法庭上出示银行记录,试图描绘蔡天凤并不富裕的财务画像。
辩方材料显示,蔡天凤三个银行账户合计存款大约600万港元,股票市值500万港元。
名下还有一套曼克顿山住宅附带两个车位,这套物业有抵押,遇害前仍有约1000万港元贷款未还清,每月月供5万港元。
辩方还提出,蔡天凤做网红模特,每月收入不足1万港元,她急于出售加多利山豪宅,核心原因是自身财务压力大。
张燕花的证词,和辩方这套叙事完全对立。
蔡母表示女儿财力雄厚,谭家前后给到蔡天凤的资金接近3亿港元,蔡天凤遇害前5天,还跟她说要转500万港元给自己。
但辩方不认可这个说法,提出谭家实际给到蔡天凤的资金只有8000万港元。
双方在资产总额上,出现巨大分歧。
我认为,辩方把500万赌债、未还清按揭贷款、6份保险三件事打包拿出来,用意非常明确。
他们想给法庭塑造一个全新故事:蔡天凤本身财务吃紧,背负债务压力,急于变卖豪宅套现。
蔡天凤与邝球之间,不是单纯的富豪和被接济者的关系,双方存在对等的经济纠葛。
一旦这个叙事成立,案件就从邝家单方面谋财害命,变成双方都存在经济矛盾的纠纷。
谋杀的主观恶性,就会被大幅削弱。
但我们必须牢记:单方面的陈述,不能当做铁证。
所有财务纠纷,都需要银行流水、合同、保单原件来坐实,口头陈述,说服力远远不够。
读到这里很多人会困惑,法庭上双方各说各话,到底该相信谁?
我认为,区分口供博弈和客观物证,是看懂这起案件最核心的办法。
口供可以加工、取舍、选择性讲述故事;但物证不会说谎。
我们先把已经确认、没有争议的客观事实摆出来。
案发前16天,邝球提前在大埔龙尾村租下偏僻村屋,采购电锯、铁锤、切肉机、大汤煲等一系列作案工具。
警方现场勘查,在两个汤煲当中找到蔡天凤的头部、人体组织,混有青红萝卜。
凶手行凶之后,处理遗体,目的就是销毁身份痕迹,掩盖罪行。
邝球、邝港智、邝港杰三父子,案发前后有大量密集通话记录,彼此互通消息。
三名被告全部否认谋杀指控,邝港智、邝港杰只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邝球连这项罪名都不承认。
这些物证,是辩方无法抹去的。不管双方在庭上争论赌债多少、房子是谁出钱、保险保额多大。
有一件事不能改变:邝球父子提前踩点、租房、采购工具,整套行为是长期预谋,不是临时冲突引发的激情犯罪。
如果只是普通经济纠纷,普通人的做法是打官司、追讨欠款,而不是提前准备工具,作案毁尸。
辩方现在做的,就是典型的“动机置换”。
把案件核心矛盾,从“邝家蓄意杀人夺产”,偷换成“蔡天凤一家财务有麻烦,双方存在经济矛盾”。
这个手法在刑事庭审里并不少见。
刑事案件当中,辩方的职责就是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轻刑罚,寻找一切可以降低控方证据效力的角度。
这是法律赋予辩方的权利,但这不代表辩方讲出来的故事就是真相。
我认为,无论庭上爆出多少关于债务、保险、资产的新细节,都绕不开一个底线:经济纠纷,绝对不是预谋作案、损毁遗体的理由。
法庭会逐一核验辩方提交的各项证据,分辨哪些是客观事实,哪些只是庭审策略。
审讯还在继续,距离最终判决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们作为旁观者,不必急于站队,不要仅凭单方面陈述就推翻案件原有脉络。
所有猜测,都要等完整证据呈交法庭之后才能下定论。
最终的真相,不会来自律师庭上的口头讲述,只会藏在一份份经过核验的书证、物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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