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双汇发展(000895.SZ)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望奎双汇”)以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近日收到来自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漯河市畜牧局、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在内的总金额约1.29亿元。
公告同时披露了六项整改措施,并预计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
三部门合计罚没约1.29亿元
本次处罚源于一次抽检。2025年8月28日,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大庆市让胡路区黑龙江比邻优选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明湖分公司销售的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进行抽检,林可霉素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5月14日发布的2026年第7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不合格样品林可霉素含量达7700μg/kg,超出国家标准限值200μg/kg的近38倍(37.5倍)。
经监管部门溯源,该批次涉案生猪共910头,相关产品通过双汇发展自有销售渠道以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义销往经销商。其中销往大庆绥欣经贸有限公司的36头白条猪肉有部分猪肉流入上述超市。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望奎双汇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两项处罚:其一,望奎双汇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涉案货值为165.39万元,同时存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人数不足、生产场所设施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定等问题,被没收违法所得165.39万元,并处罚款3307.79万元。其二,因未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宰前停食静养时长未达12小时,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0元。
漯河市畜牧局对双汇发展作出处罚。认定双汇发展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涉及生猪910头,货值金额170.10万元,违法所得170.10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401.93万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双汇发展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处罚决定书指出,双汇发展存在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规定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未严格执行相关产品抽检和检测管理规范等问题,此外公司在致歉声明中将5892头、38863头错误表述为5892批次、38863批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公司董事长万宏伟被罚款3764.62万元,董事兼总裁马相杰被罚款566.10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款646.95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款658.62万元。
双汇发展承诺整改
双汇发展在公告中表示,诚恳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坚决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并郑重向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公告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告同时公布六条整改措施,包括加强源头管控,建立“一户一档、动态审核”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公司+农户(农场)”养殖模式,统一供应种猪、饲料、兽药;加大对林可霉素等风险监测项目的抽检力度,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合作;严格落实生猪宰前静养制度,全面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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