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各地审计工作迎来大范围核查,一位市审计局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单位工作量大幅激增,核心工作是复盘核查1996年至2026年这三十年间的各类履职记录。

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觉得过往多年的工作问题不会被追究,尤其是已经退休、调岗的公职人员,认为可以彻底脱离责任,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本次三十年履职倒查,覆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中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党纪追责不存在时间有效期,只要任职期间的决策、工作行为,造成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损失,无论时隔多久,都会被追溯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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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相关的刑事追责,按照法定时效执行,重大职务犯罪最长可追溯二十年。除此之外,公职人员的履职失职问题,可实行终身追责。即便当事人已经退休、离职,相关部门依旧可以立案核查,追回违规违纪所得,调整降低养老待遇,退休从来不是规避责任的保护伞。目前不少有过往履职问题的工作人员,都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本次倒查重点锁定四类人群,第一类是各单位一把手和分管核心工作的领导。长期负责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资金调配、国有资产管控的干部,是核查重中之重。工作遵循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三十年间有重大决策签字、项目拍板记录的领导,都会被逐一核查履职合规性。
第二类是各类项目、资金流程中的审批和经办人员。本次核查实行全链条追责,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到一线经办人员,层层核查、逐一定责。工程招投标、项目质量验收是问题高发领域,参与标书审核、现场验收、资金拨付的工作人员,只要留有签字记录,就要对工作结果负责。同时低保、社保、涉农补贴、扶贫资金等民生专项资金,以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履职缺位、工作不作为的经办人员,都会被追责。
第三类是财务、审计、国资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根据会计法相关要求,财务造假、隐匿票据、虚列支出、做阴阳账等违规行为,相关会计、财务负责人需要终身担责,不会因为离职、退休免除责任。
第四类是退休、辞职、跨岗调动的离岗干部。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相关法规,只要查实任职期间存在职务违法,监察部门可直接立案调查,追缴非法所得并调整养老待遇。离任审计早已实现终身全覆盖,后续各类专项核查都会追溯历史履职记录,界定个人责任。
最后需要明确,本次追责区分问题轻重程度。日常工作中流程小瑕疵、轻微接待超标,未造成资金损失和利益输送的,仅做整改教育。

只有违规决策、监管缺位、造成重大损失或权力寻租的行为,会被严肃问责。合规履职、留存完整工作凭证,是规避追责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