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海口,琼台师范学院的校园里,一个姑娘骑着小电动车去拿快递。
她是学舞蹈的,跳了十几年,据说小时候还上过央视少儿频道。
拐弯的时候,一辆改装过的外卖电动车从直行方向过来,撞上了她的后轮。
她人往前一栽,头磕在地上,颅内出血,没能救回来。
【一张认定书,四方平分】
到了7月中旬,交警复议的结论出来了。
姑娘算一方,骑手算一方,路边违停的两辆车,车主各算一方。四方,责任一般大。
我头一回看到这个结果,愣了好一会儿。条文怎么划,我不懂,我只是下意识在掂量:一个转弯的人,一辆被改装过的车,还有两辆原地没动的车,这四样东西的分量,真的一样吗?
要是换成我家里人,我估计也是这个反应。
【当妈的认一半,不认另一半】
我了解到,孩子的母亲说话挺克制。她没喊女儿一点错没有,反倒认了:转弯那一下,女儿没让直行的车,这一部分,自家担。
她卡住的地方只有一处,同样叫有责任,凭什么又重又猛的改装车,把人撞没了,还能跟路边停着的车、跟自己的女儿,被划到同一档?
这话我听着不刺耳。
有责任,大小能一样吗? 她问的就是这个,朴素得很,也难答得很。
我不替那个姑娘开脱。咱谁没在学校里骑车拐过弯,谁敢拍着胸脯说,每一次拐都把身后看干净了?疏忽,可能真有。
可疏忽有疏忽的分量,撞过来的那股冲劲,也有冲劲的分量。
后来,家属走了检察机关这条路,想以过失致人死亡为由,去追那位骑手的刑事责任。
女儿没了,当妈的还得一页一页跟条文较劲,我光是想想这个过程,就觉得累。
【评论区吵的,是同一个字】
到了10月10日,这件事在网上还有人聊。
评论区里,大概是两种思路在对着走。
有位网友推测得挺细:姑娘既然也担了责,多半是拐弯时没看清,而违停的车又正好挡住视线,等于从车缝里冒出来,也就是常说的“鬼探头”;外卖车吃亏的地方,在改装上。
另一位网友的想法,几乎是反着的:既然判了同责,就说明姑娘那边不是规规矩矩在走,改装并不是出事的主因,别因为对面是骑手,就谁闹得凶谁占理。
两种说法,我各看了两遍,看完发现,谁也拿不出证据。监控、车速、车检,这些真东西,评论区里没人见过,包括我。没有证据的地方,就只有猜。 猜得再像,也还是猜。
改装算不算原因,占几成,我觉得不该靠评论区吵出来,得摊在桌面上,让人看。
【认定书不是判决书】
交警那边的回应,我读下来有点软:这是多方讨论后的结果,有意见,找办案民警提。话没毛病,可落在一个刚没了女儿的人耳朵里,我总觉得像是皮球又被踢了回去。
学校这边,我看到的说法是,领导知道事情的全部进展,负责对接的人正在开会,细节暂时说不了。开会,我理解。可我也忍不住想起另一个说法:有篇帖子提到,学校直到9月开学,才开始管电动车。这句话我没法核实,假如是真的,那就是一条命,换来了一个学期的规矩。这个价码,谁听了都不得劲。
还有一层,得说清楚。那篇帖子的作者给家属泼了盆冷水:认定书不是判决书。 赔多少钱,是民事上的事;要不要担刑责,是另一回事。照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门槛,死了人,通常得是骑手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谈得上刑责,同责多半差一口气。不过校园里不完全照马路上的规矩来,真要往过失致人死亡上靠,还得看改装、车速、直行时减没减速这些细节,能不能坐实。
我不是学法律的,这些只能转述,没法打包票。
这条路走不走得通,我心里没数。但我清楚一点:那几样东西,监控、车检、车速,要是不摊开,纸上的四份责任,就永远只是四份,没人知道每一份到底有多重。
【校园里的路,谁来管着】
说回车本身。这起事故里牵扯到的,一个是改装过的车,一个是路边违停的车,再加上评论区里反复被人提起的外卖车速度。三样东西各占一点,哪一样单拎出来,都不算天大的事,碰到一块儿,就只差一个转弯。
有位网友的话,我挺赞同:现在的外卖车,跑得比汽车都快,平台招人的时候,车辆就该先过一道审核。校园这头,限速也该有个明明白白的数,写在路上,别等出了人命,才想起来贴标语。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不想把账全记在骑手一个人头上。一单一单跟时间赛跑的活儿,车速容易往上走,这是行当里的压力。可压力,不是撞人的理由。
有位在武汉的网友说,当地的外卖小哥骑起车来“跟鬼一样”,他好几回都站着不敢动,等人家过去了,才敢挪步。这是一个人的感受,当不了所有骑手的画像,可一个大活人在路边不敢动弹,这种感觉,是真的。
骑车的人,进了校园,进了人多的地方,先把速度降下来。这话听着老生常谈,可一次转弯、一次直行之间,差的,也许就是那一脚刹车。
姑娘有没有疏忽,改装占几成,学校管没管到位,认定书里那四份分得算不算公平,这些,我都没法替谁下定论。
一张认定书,能把责任切成四份。可一个跳了十几年舞的姑娘,没了的,是整个人。
一个人骑车去拿个快递,不该是件靠运气的事。
这事搁你身上,你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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