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的国防和军队改革中,省军区系统的内设机构发生了巨大的改革变化,这主要是因为省军区系统的职能定位调整而导致的。要知道,军改前,庞大的省军区系统由七大军区共同领导管理,是“大陆军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身兼“防卫作战、国防动员”两大主业,且所有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以及北京卫戍区都是下辖有相应的作战部队。

但经过此前军改的改革调整后,除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是转隶陆军序列且依旧身兼“防卫作战、国防动员”两大主业外,其余的25个省军区、3个直辖市警备区都是统一转隶军委国防动员部转型为国防动员单位,不再以防卫作战为主业、也不再下辖作战部队,而是专司国防动员与后备力量建设职责。那么,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军改前后的省军区系统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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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下军改前省军区系统的内设机构情况:

1、军改前,新疆军区本级机关设立有“司令部、政治部、联勤部、装备部”四大部,其中新疆军区司令部、政治部为正军级,而新疆军区联勤部、装备部则是副军级。此处展开介绍一下:新疆军区早在1999年前后,就已经参照七大军区的设置将“后勤部”升级扩编为“联勤部”,从而对本军区范围的各军兵种驻防部队能够实行统一的通用保障和区域保障。

2、军改前,其他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北京卫戍区本级机关都是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其中各单位司令部、政治部都是副军级,各单位后勤部、装备部则是正师级。

3、军改前,正师级警备区、军分区本级机关则是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而没有装备部的设置,这主要是考虑到军分区一级装备工作的需求与体量并不大。

4、军改前,县区人武部的内设机构为“军事科、政工科、保障科”,机构设置非常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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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介绍一下军改后的省军区系统内设机构调整变化情况:

一、军改后,新疆军区、西藏军区、北京卫戍区本级机关统一设立“参谋部、政治工作部、保障部”,其中参谋部对应军改前的司令部、政治工作部对应军改前的政治部,而保障部则是承接“后勤部、装备部”的职能。这是因为根据军改中的相关机构设置要求,副战区级及以下单位一般是整合设立“保障部”,而不再分设“后、装”两部。当然了,因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都是副战区级的陆军单位,但北京卫戍区则是正军级的陆军单位,所以新疆军区、西藏军区的各个机关部门对应北京卫戍区的各个机关部门都要高半级。

二、军改后,新疆军区、西藏军区下辖的正师级警备区、军分区机关则是同样设立“参谋部、政治工作部、保障部”,由此构成了全新的“三大部”,且这两个军区下辖的警备区、军分区也都领导管理着相应的作战部队,承担防卫作战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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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军改后,隶属军委国防动员部的25个省军区、3个直辖市警备区本级机关则是设立“正师级的办公室、战备建设局、政治工作局、动员局和副师级的保障局”,俗称“撤部设局(办)”。与此同时,军改中这25个省军区、3个直辖市警备区的领导职数也是大幅减少,合计两正两副,即只设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副政委兼纪委书记各一名。

四、军改后,隶属军委国防动员部的25个省军区所辖的各个军分区、警备区机关统一设立“正团级的战备建设处、动员处、政治工作处和副团级的保障处”,领导职数则是锐减为“两正一副”,即只设“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兼纪委书记”这三个领导职务。

五、军改后,县区人武部仍旧是设立“军事科、政工科、保障科(办公室)”,不仅机构设置变化不大,而且领导职数也依旧是“两正一副”。

综上所述,在此前的军改中,省军区系统的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都发生了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