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0号文件《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该新规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将社保正式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处罚裁量范围,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社保费,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不缴的,按欠缴金额罚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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