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怀素,你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是芭蕉练字还是,而我脑子里先蹦出来的一个字是“狂”。他写的《自叙帖》实在是太出名了,那卷字写于长安,是朋友邀他写的,通篇借着别人的赞语讲自己的书艺,笔势一路放到底,墨色飞动,像一场没有观众的狂奔。后人说起怀素,说的多半就是这一卷:说他爱喝酒,说他醉后挥毫,说他被叫作「醉僧」「狂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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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还有另一卷字,但这卷字却没有那么狂,传闻是他在大醉之后而创作的,也是他去世前的一草书大作,它叫《四十二章经》。这是他写于42岁那年,即大历十三年,公元七七八年秋天,四十二岁的怀素南下云游,上了雁荡山。

山里有一座雁荡精舍,住持早年就听过他的名声,见他来了,恳请他留下一幅字。怀素没有推辞,从行囊里取出自己存着的秋毫茧纸,用一支用惯了的秃笔,把《四十二章经》从头到尾抄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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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卷长近三丈,二百四十八行,两千六百六十三字。卷末落款写着:「大历戊午秋九月望日时在雁荡精舍,沙门怀素书」。

抄经和写作品,是两件事。《自叙帖》是他应朋友之邀、借着别人的赞语自述书艺,情随笔走,想怎么放就怎么放。而抄经不一样,他是以僧人的身份在录经典,全部的心思都压在「准」和「整」两个字上。

两千六百多字,通篇没有错一个字,没有涂改一处,落笔清楚,行列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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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十二年,也就是公元七七七年,他的《自叙帖》写成,狂草到了顶。按常理,一个刚把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做到极致的人,接下来只会沿着这条路继续往下走。这前后两年的大作却有着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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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用的是硬毫,笔头小,锋长,还是前面写秃过的那一支。这种笔弹性足、蓄墨少,最大的特点是没法藏拙——你指望靠墨色浓淡去修饰笔触,它不给你这个机会,笔尖在纸上的每一段轨迹都原样留在那里,起笔、收笔、转折,全摆在明面上。

写字的人但凡手上虚一点、飘一点,立刻现形。而怀素这一卷,笔画瘦劲却不单薄,牵丝细却有力,从头到尾没有一处浮滑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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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专门向颜真卿请教笔法,把篆书里那种圆转、内敛、力量均匀渗透的写法,挪到了草书里。整卷几乎看不到夸张的提按起伏,转弯的地方多用圆转悄悄换过,偶尔掺几个方折,也不刻意顿挫。

这样一处理,草书该有的流动还在,线条却多了篆书那种厚重和古雅。清代何绍基说他「妙在不见起止之痕」,在这一卷里看得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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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上也一样,全卷字径大大小小自然错落,字与字之间,该实连的直接牵带,该虚连的靠笔势暗中呼应,节奏跟着经文段落自然起伏,没有刻意设计的疏密对比,可通篇气息是通的,一点都不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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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大觉禅师在跋文里说,这卷字比起《千字文》《自叙帖》《律公帖》那些名作,更多出一分清逸瘦劲、通透灵动的意趣。徐悲鸿在《怀素写蕉叶图》上题字,推崇备至,甚至给了它「前不见古人而后不见来者」这样的话。这些评语有多重,读者自己掂量。

所以回过头看,怀素身上最容易被忽略的,恰恰是这一面。世人记住的是他喝酒,是他的狂,是《自叙帖》里那一股猛劲。但真正说明这个人的,也许是他在巅峰的次年,愿意换一支不好使的秃笔,安安静静把两千六百多个字,一个一个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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