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节食暴食博眼球,发生意外就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吗?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体重仅70斤的吃播女网红不幸猝死,三甲医生发声解读背后健康风险,引发全网讨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很多人有个认知误区,拍视频是网红自己的事,怎么吃、怎么减重都是个人自由,旁人无权干涉。想多了。
个人确实拥有支配自身身体的权利,但平台、MCN机构不能为了流量,诱导、怂恿主播开展暴食、极端节食这类伤身的表演。如果经纪团队持续要求主播维持病态体重,逼迫主播拍摄损害身体健康的内容,一旦发生悲剧,相关主体也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有人会说,视频是主播自愿拍摄,风险理应由本人自负。但权利行使不能漠视生命健康底线。
主播和MCN签了经纪合同,一旦合同条款变相强制极端减重、超负荷暴食表演,这类约定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平台同样负有审核义务,不能放任这类伤害身体的病态流量内容传播。传播极端身材、极端进食的视频,还会对青少年群体造成不良引导。如果机构刻意诱导伤害身体,家属可以通过诉讼追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流量不能凌驾生命健康之上。靠透支身体换来的热度,代价往往无法挽回。短视频平台、经纪公司,都该守住内容底线,不能靠病态博眼球收割流量。
兆成认为:个人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资本和平台,不该助推以生命为代价的流量生意。
对于病态极端吃播内容,你觉得该重点约束MCN机构,还是加大平台内容审核力度?评论区说说你的选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