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后冲动惹祸多。
生活中,不少人觉得“喝点酒没事、闹着玩而已”,认为酒后失控、口角动手只是小事一桩。
但法律从不纵容酒后任性。任何理由的殴打他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醉酒绝不是逃避处罚的借口!
近日
全州 县公安局
依法查处一起酒后滋事 殴打他人 案
案情回顾
2026年10月5日22时许,全州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星港百货楼下,其弟弟被人打了。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固定现场证据、开展调查取证。经查,事发当晚,当事人蒋某某在聚餐饮酒后,情绪失控,因临时口角纠纷,对行人徐某实施殴打行为,造成对方身体不同程度受伤。全州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蒋某某醒酒后,对自己酒后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法律小科普
酒后滋事,后果严重
很多群众存在误区:喝醉了打架,应该可以从轻处理?
郑重辟谣:醉酒不能免责!
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法犯罪,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因为喝了酒就减轻、免除处罚。
酒后打架,轻则治安处罚
随意殴打他人、结伙斗殴、寻衅滋事:
●行政拘留
●罚款处罚
●留下违法记录,终身记入个人档案
●影响本人政审、从业、征信
●影响子女升学、参军、考公政审
●情节较重,直接触犯刑法
一旦造成轻伤及以上伤情:
●涉嫌故意伤害罪
●依法刑事拘留、逮捕
●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
●留下案底终身无法消除
●经济代价更是“天价”
打架从来没有赢家:
●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赔钱。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赔偿金,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数十万。
法条链接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小酌怡情,酗酒惹祸。酒精可以麻痹意识,但麻痹不了法律责任。遇事退一步、忍一时,不是懦弱,是理智。一时冲动的拳脚,毁掉的可能是自己的前程、家庭的安稳、多年的口碑。
全州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严禁酒后滋事、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对各类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起,绝不姑息!
▌文字:彭文华
▌图片:城北派出所
▌编辑:彭文华
▌校对:赵能亮
▌审核:蒋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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