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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晓诺

一项新政的出台,让不少创新药企人士感到胸中大石落地。

10月16日,商务部和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下称《禁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2026年5月底,业内曾有传闻称,多种创新药的海外BD(业务拓展)将要受到禁止或限制,引发大量讨论。BD对现在的中国创新药行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既给企业带来了现金流,也带来了进入海外市场的机会。

本次发布的《禁限目录》,意味着创新药企依然可以卖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等权益,但不意味着公司也可以卖。据该文件,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技术工艺平台的所有权转让,属于禁止范围。这可能影响这些领域的企业被跨境并购的可能性。

跨境并购在中国创新药行业尽管并不多见,但它仍是企业和投资人的一种退出选择。在体内CAR-T(一种细胞疗法)等热门赛道中,部分中国企业曾希望被跨国企业收购,现在他们可能要重新思考出路。

涉及三大领域

5月底,在前述业内流传的拟禁限的生物医药相关技术名单中,双抗、多抗、ADC(抗体偶联药物)、小分子靶向药、小核酸药,以及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等赫然在列。这几乎覆盖了所有主流的药物开发路线。

“如果是真的,真的是难以置信!”一家双抗创新药企的创始人曾对经济观察报说,“中国的公司几乎没有能力到国外去进行开发这些产品,只有通过转让或合作,把这些产品推向国际。”

张志民是跨境BD资深专家,他曾在强生、默沙东等跨国企业负责商务拓展及投资,也曾在美国创办过两家基因治疗公司,目前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QB3/Bakar生物科技孵化器导师,并帮助中美生物科技公司与跨国大药企建立合作。5月底,他读到上份列表时,感到“这个范围估计覆盖了最近几年七八成的出海管线”。

10月《禁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以后,连国外公司都松了一口气。“之前美国也有说法,要限制中国的临床数据。外国公司一度在考虑来中国拿资产,到美国开发。5月份有传言说中国政府也要限制BD,外国公司就在想,商业模式怎么做。现在看来,情况和此前流传的很不一样。”张志民说。

此《禁限目录》范围大幅限缩,共涉及五项技术:

禁止出口的技术有三项,分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干扰核糖核酸(siRNA)药物技术工艺平台,以及病原微生物人工基因改造与定向传代增益技术;

限制出口的技术有两项,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干扰核糖核酸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

在《禁限目录》中,病原微生物技术一项,属于研究和试验发展领域。真正与医药制造业相关的,是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以及小核酸药这三大领域。

自2024年起,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及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已被列入禁止外商投资的范围。不过,小核酸药物被纳入该目录,则令业内人士感到些许意外。

影响有限

《禁限目录》仅禁止几种技术工艺平台的所有权对外转让。不对外转让所有权,则不属于管理范围。

这意味着,受到该目录管理的行为主要是“卖平台”或“卖公司”的行为,而非常见的对外授权等BD模式。

10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支持生物医药技术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国际合作,对国际合作的重要情形作出了排除或适用便利措施。对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

根据汉坤律师事务所团队的解读,常见的针对某单一管线、产品或品种的技术出口,无论以许可交易还是IP(知识产权)转让交易的模式,均不受禁止出口的条款影响。

在国外,跨国企业经常通过收购的方式获取某项资产,但中国生物医药企业被跨国企业收购的案例非常少。国家药监局披露,2026年上半年有81笔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而现在最广为人知的两个跨境收并购案例,还是2024年11月BioNtech收购普米斯,以及2023年12月阿斯利康收购亘喜生物。

亘喜生物主要研发细胞治疗药物。“假如是现在,这笔收购可能就没法完成了。”张志民说。

跨国药企收购生物科技公司主要是想取得其核心资产,或者技术平台。张志民从这两方面分别解释了为何中国企业的跨境并购一直很少:

一方面,相比于管线更加聚焦的美国公司,中国公司的管线常有十几条以上,对跨国公司来说较为庞杂,公司要价也会相应偏高。通过BD的方式获取核心资产,可以避免很多法律上的麻烦。

“另一方面,国内很好的技术平台也并不太多。像恒瑞医药、信达生物等头部药企,可以利用技术平台优势与跨国企业合作,跨国企业也就不必收购了。”张志民说,“美国有一句话,‘我如果能喝到牛奶,为什么要买一头奶牛?’”

从行业视角看,海外公司购买中国这些工艺技术平台的必要性并不大。

就细胞和基因治疗而言,据张志民观察,2017年—2020年,跨国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产品已经做出来,但由于价格太高,又有一定的副作用,商业化阶段卖不动。现在,他们渐渐从细胞和基因治疗赛道退出,国内管线难以找到买方。

能引起跨国企业兴趣的细胞疗法,几乎只剩下体内CAR-T了。张志民注意到,国内有些做体内CAR-T的公司,也希望公司能被收购。但新政之下,他们被收购的可能性变小了。

就小核酸行业而言,张志民指出,大型跨国药企几乎都已有小核酸平台,或者已建立平台合作,收购中国公司的可能性不高。

部分中国公司也缺乏出售上述平台所有权的愿望。

赵春林是安龙生命科学基金创始及管理合伙人。2019年,他创办了安龙生物,研发基因治疗以及小核酸药物。“本来大家也不准备以卖平台或者卖公司为主要退出渠道,主要还是卖产品。对外授权不受影响,新政对企业的影响就不太大。”他说。

张志民的隐忧在于,新政进入具体执行过程之后,可能影响其他领域公司的技术转让或跨境并购。有些中国公司的业务比较杂,同时开展多个方向的研发,如果其中部分技术涉及管理范围,也许会影响整家公司被跨境并购的机会——跨境并购虽然不是常见的退出方式,却仍是一些创新药企的潜在出路。

受访者们认为,一级市场的创新药企引入国外投资方的可能性也会有变化。

“我们这种中国公司希望卖产品,但国外大公司至少希望能有一个整体收购公司的途径,这样退出很快,也很方便。如果收并购受到限制,美元基金投资中国公司的意愿可能会下降。”赵春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