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评!!!
武汉一位女士因为身体不好,提前考虑起了身后事,她最放心不下的,不是存款,也不是别的东西,而是夫妻名下那套房。
原因很现实,如果自己先离世,按照法定继承,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并不会自动全部归丈夫。她80多岁的母亲还健在,也有继承权。
更麻烦的是,老人以后如果再离世,继承来的那部分份额还可能继续往下分,最终牵扯到她的几个兄弟姐妹。
一套原本夫妻俩住的房子,最后很可能变成一群亲属都有份。
她显然不想看到这种局面,于是做了一个很多网友看完都觉得挺绝的决定:直接去政务中心,把夫妻共有房产变更到丈夫一人名下,登记成丈夫100%持有。
整个过程,只花了10元工本费。
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真有个三长两短,房子就让丈夫安安心心住,不要再让老母亲、兄弟姐妹为了产权跑手续、签字,甚至闹矛盾。
这份心思其实很好理解,可事情发到网上以后,不少懂法律的网友马上提醒:你以为改成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就结束了?未必。
房产证只写丈夫,不一定等于房子彻底成了他的个人财产
很多人平时看房子归属,第一反应就是看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可夫妻婚内财产没这么简单,如果这套房本来就是婚后共同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把证上的名字改成丈夫一个人,不代表法律上的财产性质一定同步发生变化。
也就是说,证上看着是丈夫100%持有,背后如果没有明确的婚内财产约定,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会出现一个尴尬情况,女士以为自己已经把后面的继承麻烦彻底堵住了。
真到发生继承的时候,属于她的那部分权益可能还是要进入遗产范围。
那她老母亲依旧可能有继承权,她最担心的那条链条,还是有可能重新出现。
所以很多网友才会说:这10块钱花得很聪明,但关键不是改名,而是当时到底签了什么。
真想彻底解决,核心是把“这房子归谁”写清楚
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变更时,同时签署了正式的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这套房以后归丈夫个人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种情况下,女士对这套房的财产权已经通过协议作出明确安排。
将来即便她先离世,房子原则上也不再属于她的遗产。母亲也好,兄弟姐妹也好,就不能再围绕这套房分份额。
所以同样是房产证只有丈夫名字,背后的法律效果可能差得非常大。
一种只是登记变了,一种是产权性质也通过协议真正变了。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就在这里,觉得证上只写一个人,就万事大吉。
可真到了继承、离婚或者纠纷阶段,法院看的不会只是一张房产证,还要看房屋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夫妻之间有没有财产约定。
这位女士的顾虑并不难理解,假设她先离世,自己那部分财产由丈夫和高龄母亲参与继承。
母亲拿到一部分后,再过几年离世,母亲留下的遗产又要由自己的子女继承。
这样一来,原本非常简单的一套夫妻住房,可能慢慢切成很多份。
到了那时候,丈夫想卖房、换房、抵押,甚至办个手续,都可能要面对多人配合的问题。
家里关系好,还能商量,一旦有人不愿意签字,或者觉得自己那份不能少,麻烦就来了。
所以她才想趁自己现在还能处理,把以后最容易出事的地方先处理掉。从这个角度看,她不是在防谁,是在防以后事情变复杂。
立遗嘱是不是更简单?
很多网友第一反应也是:直接写遗嘱不就行了?
确实,遗嘱是很常见的办法,她可以明确写清楚,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将来由丈夫继承。
但遗嘱也不是一句话就结束,首先,她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其次,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还需要考虑必要份额问题。
像她这种母亲已经80多岁的情况,具体怎么安排,最好别只靠网上模板自己写。
否则原本是想省麻烦,最后遗嘱格式、内容或者份额安排出了问题,又会变成新的争议。
相比之下,如果夫妻双方本来就一致决定把房子彻底归丈夫个人所有,提前通过规范的婚内财产协议处理,确实会直接很多。
很多家庭平时很少谈如果谁先走了,东西怎么分,觉得不吉利。或者觉得一家人关系这么好,没必要算那么清楚。
可真正的继承纠纷,很多就是从这种以后再说开始的。
尤其房子这种大额资产,一个人去世以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会因为法定继承顺序产生各种变化。
不是每个人都想争,但产权一旦分散,哪怕没人争,也会很麻烦。
这位武汉女士愿意提前把这些问题想清楚,反而比很多人更理性。
她唯一需要确认的是:自己办的,到底只是一次房本更名,还是已经把产权归属彻底约定清楚。
这两个结果,差别很大,10元确实很便宜,可真正值钱的,从来不是这10块工本费,而是她有没有把后面的法律关系一起处理干净。
如果处理对了,这10块钱可能真能替丈夫省掉以后不少麻烦,如果只改了名字,协议没跟上,那就有可能只是“看起来解决了”。
这也是这件事最值得提醒普通家庭的一点:房子留给谁,别只看房本写谁,真正想把身后事安排明白,得把产权和继承一起算清楚。
大家怎么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