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最膈应的一件事,最近在东莞一家餐饮门店实打实上演了。老板开店亏了钱,不想着复盘经营问题、调整菜品拓客源,反倒转头盯上了员工的工资袋。
一纸内部通知发下来,说门店从今年 4 月到现在,累计亏了 50 多万,要让月薪 4800 以上的员工,拿出最高两成的工资分担亏损。
通知里说得冠冕堂皇,叫 “保障大家岗位、维持门店运营”,说白了就是把老板该扛的经营风险,往普通打工人身上甩。
赚钱的时候,利润全进股东口袋,没见谁主动给后厨掌勺、前厅跑堂的员工多分半分红利;真到了行情差亏钱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起拉着员工一起 “共渡难关”。
没等舆论发酵几天,公司又匆匆发了第二份通知,说之前的方案全部作废,工资按原标准正常发。看似是个圆满的反转,可这事背后戳中的痛点,远不止一张作废的通知这么简单。
最早流出的是一份 10 月 18 日的内部通知,盖着公司办公室的红章,直接把亏损分担的规则写得明明白白。
方案从 11 月 1 日开始执行,月薪 4800 以上的岗位,最高拿出 20% 的薪资做绩效核算,用来填亏损的窟窿,超出的部分才由股东承担。月薪 4800 以下的基层员工,不用参与这次分摊。
这个 4800 的分界线,其实算得特别精明。餐饮行业的基层服务员、洗碗工,基本工资大多在 4000 上下,刚好卡在线下面。
这些人干的活最累,流动性也最高,要是连他们的工资都扣,大概率直接走光,门店直接没法营业。而领班、厨师、主管这类岗位,工资基本都在五千往上,刚好落在要扣钱的范围里。
在我看来,这个方案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做到 “全员共患难”。挑工资高的员工扣钱,既不用承担基层员工流失的风险,又能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算盘打得不可谓不精。
可恰恰是这种精明,最让打工人寒心 —— 风险只分给员工,收益却没想着共享,这样的 “共渡难关”,没人愿意买账。
涉事公司的说法是,这么做是为了保住大家的工作,要是一直亏下去,门店撑不住关门,所有人都得失业。
听起来像是为员工考虑,可细想根本站不住脚。门店的经营决策权全在老板和股东手里,选址、定价、菜品、营销,哪一样是普通员工能决定的?
从法律层面说,企业的经营风险,本来就该由股东和经营者承担,不能随便转嫁给员工。只有员工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直接损失,公司才能要求赔偿,而且每个月扣的钱也不能超过工资的 20%。像这种单纯因为经营亏损扣员工工资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之前也有不少餐饮企业遇到经营困难,做法比这体面得多。有的老板自己先降薪,甚至停发自己的工资,先保住基层员工的收入;有的裁员按规定给足补偿,好聚好散;还有的带着员工一起转型做外卖、搞团购,靠增收扭亏,而不是盯着员工的死工资抠钱。
依我的观察,很多中小老板都有个思维误区,总觉得员工端着自己给的饭碗,就得跟着自己一起承担风险。
可他们忘了,员工出卖的是劳动力,拿的是约定好的劳动报酬,不是来入股当合伙人的。赚了钱没分红,亏了钱要担责,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10 月 23 日,涉事公司发了第二份通知,直接宣布之前的方案全部作废,强调自始至终没落地、没执行,所有员工工资按原有标准足额发放。
公司负责人后来也回应,说员工不愿意接受,所以方案就取消了。从发通知到撤回,前后不过五天时间。
这事能在网上引发这么大的讨论,根本不是因为这一家餐馆的 50 万亏损,而是戳中了无数打工人的共同焦虑。现在大环境不算好,很多人都怕公司经营出问题,更怕公司出问题的时候,第一个牺牲的就是普通员工的利益。今天是这家餐馆想扣工资,明天说不定就轮到自己的公司。
当然也有人说,小餐饮老板也不容易,房租、食材、人工成本压着,亏起来都是真金白银往里砸,实在撑不住了才出此下策。
这话也有道理,餐饮行业本就薄利,遇上客流下滑,撑不住的门店一抓一大把。但难不是转嫁风险的理由,生意做不下去可以止损,不能拿员工的工资当救命钱。
站在我的立场看,劳资双方从来不是天生的对立关系。门店生意好,员工收入也能跟着涨,大家都好;生意差的时候,也该有商有量,而不是老板单方面发个通知,就把损失扣到员工工资里。互相尊重、权责对等,才是长久相处的道理。
之前也有过不少类似的案例,有的公司让员工承担货款追不回的损失,有的把业绩压力直接转换成工资扣款,最后闹到劳动仲裁甚至法院,基本都是公司败诉。
法律早就划好了线,经营风险的锅,不该让普通员工来背。
结合我的观察,倾向认为这类方案之所以屡禁不止,本质上是部分经营者觉得违法成本低。
反正员工反对就撤回,也没什么损失,万一员工默认了,就能白省一笔钱。抱着这种侥幸心理出招,最后只会寒了员工的心,也坏了自己的口碑。
很多公司现在都喜欢把工资拆成基础工资加绩效,看似是激励员工,实则留下了不少操作空间。经营好的时候绩效全额发,经营差的时候就以绩效不达标为由扣钱,变相把经营风险分摊到每个员工头上,打工人还很难说理。
我的理解是,绩效工资本该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挂钩,而不是和公司的整体盈亏绑定。
要是公司赚不赚钱都能影响绩效工资,那员工拿的就不是劳动报酬,成了给老板打工的合伙人了,可分红的时候又没员工的份,这本身就不公平。
话说白了,打工人要的从来不是和老板一起分利润,而是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能有保障。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天经地义。
不能老板赚的时候闷声发财,亏的时候就喊着要员工共患难,双标玩得太明白,最后只会没人愿意跟着干。
东莞这家餐企的方案虽然撤了,但这件事留下的讨论还远没结束。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下劳资关系里最敏感的那根弦 —— 普通打工人的收入安全感,到底该由谁来托底?
我们不否认中小商家经营的难处,也理解老板想保住门店的心情,但难处从来不是打破规则的理由。
员工的工资是靠时间和劳动换来的血汗钱,不是企业经营的风险备用金。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你觉得企业经营亏损,该不该让员工一起分担?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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