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宜宾政法》微信公众号11月5日消息:10月28日,武汉海事法院宜宾法庭(以下简称“宜宾法庭”)受理一起船舶修理合同纠纷:宜宾某船舶修造公司起诉宜宾某船舶运输公司,讨要拖欠近25万元的船舶修理费用。5天后,这起纠纷就顺利化解。这是宜宾法庭自启动运行以来的“调解第一案”,也是海事纠纷在四川“家门口”化解的一个生动样本。
25万元欠款纠纷5天办结,宜宾法庭的“调解第一案”,不仅是一次高效的司法实践,更是长江上游海事司法服务下沉一线的生动注脚,为川滇黔航运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司法温度。
宜宾法庭“调解第一案”的价值,远远不止于纠纷本身的解决。两家企业本是多年合作伙伴,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修造公司虽能收回欠款,运输公司却可能陷入经营绝境,多年合作关系也将彻底破裂,最终造成“双输”的结局。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地套用法条,而是走出法庭、深入码头,摸透行业实情,找准利益平衡点,通过“以船抵债+后续合作”的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盘活了企业的存量资产,更保住了双方的合作基础,达到了“三赢”的目的,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宜宾法庭“调解第一案”更值得关注的是,这起案件的背后是海事司法服务触角的延伸。作为今年10月16日才正式启动运行的四川首个海事派出法庭,宜宾法庭的落地,结束了川滇黔船企船员为海事纠纷千里奔波的历史;“调解第一案”的顺利化解,为宜宾法庭的工作开了一个好头。而“法庭+行政+行业”的多元解纷模式,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长江上游的创新实践:不坐堂问案、不机械司法,而是主动融入地方产业发展大局,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本地,既降低了企业的维权成本,也为航运市场的平稳运行筑牢了司法屏障。
当前,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上游航运贸易活跃度持续提升,各类海事纠纷也随之增多。宜宾法庭“调解第一案”的成功探索,为基层海事司法服务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细节里,主动贴近产业需求、平衡各方利益,一定能让司法公正既看得见也摸得着,真正成为航运经济发展的“护航员”。(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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