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有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近日,一份举报材料流出,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被指将350吨过期大米重新打码流入市场,其中一部分流入乡村小学。举报者提供了大量音视频材料,并称粮食公司的违规行为持续多年。

举报人告诉第一财经,2023年6月,重庆酉阳县粮食公司将生产日期标注为2022年10月的过期大米改换包装,打上新的生产日期。举报人提供的微信群聊录屏显示,这些大米销往当地多家小学以及土特产商店和酒店。

根据举报人提供材料,2022年10月和11月生产的潜和虾稻香米和晶威虾稻香米在2023年4月到7月期间流向龙潭希望小学、渤海小学、南翔小学、龙潭官偿小学、江丰小学等多家单位,共计约416包,10.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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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过期米曾流向多所小学

举报人自称在重庆酉阳县粮食公司工作30余年,这家公司在板溪镇粮库有350吨县级应急大米的储备,承储单位必须确保品种、数量、质量的真实有效,其监管单位为该县发改委。

县粮食公司为何要售卖过期粮?举报人称,酉阳县属于山区,很多人外出务工并不种粮,储备粮是从湖北潜江运来的。而公司上级单位对本地品牌粮食销售有指标考核,为完成考核,酉阳公司便将过期的潜江储备米改头换面为新日期的本地品牌“桃源贡米”,贩卖至市场,包括多家乡村学校。“按照规定,过期粮食处理应该是售给饲料公司或用作工业酒精用途,对粮食企业损失大,所以作假更换包装,坑害消费者,实现利益最大化。”举报人表示。

第一财经发现,重庆粮食集团此前面临较大财务困难。

据重庆国资委官网披露:“‘十二五’期间,重庆粮食集团由于大量举债、盲目投资的巴西、阿根廷以及国内广东、江苏等地21个项目全部失败,亏损逾50亿元,经营发展举步维艰,进行了债务重组。资产负债率从2020年末的168%(不含储备粮公司)降至2023年底70.5%。”

举报人于2023年拍下视频,一年后举报:“以前对食品安全法不是很了解,对单位还有一定的感情,后面发现公司领导还在违法操作,坑害消费者。”今年5月,他向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6月得到答复,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予立案

答复文件显示:“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分析研究了相关线索材料。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人的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取了您反映的3个批次大米的采购记录、记账凭证供应商资质等材料,以及16批次大米的销售记录、委托加工记录;提取了被举报人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销售各品种大米的财务出库、入库及库存记录,商品粮统计总账,并逐一核对;对被举报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逐一查看比对您提供的录音、视频等材料。未能查实您举报反映的相关违法行为。”

举报人介绍,他之后将相关情况反映到了重庆市教委,教委转给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立案。

10月10日,时任酉阳粮食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市粮油行业协会副会长段明清告诉第一财经,公安、市监局纪委多部门都收到举报,此事很快有官方处理结果。他说自己作为主要领导因为此事已经被降职处理,上个月底到另外一家公司任副职。段明清还称,举报人对公司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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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举报粮企将过期米重新包装销售,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

近日,来自重庆酉阳县的龚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报料,称其此前在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时发现,该公司将350吨县级应急储备大米中的一部分临期过期大米重新包装标注生产日期后流入市场,且其中一部分被销往了学校。

10月10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就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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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先生称曾目睹工作人员将过期大米装进新的黄色包装袋 受访者供图

据龚先生称,此前其在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23年6月,在其上班时,曾目睹该粮食公司的工作人员将仓库中的过期大米改换包装,装进名称为“桃源贡米”的新黄色包装袋中,然后再由工作人员用手提缝包机对新装大米进行缝合封口。值得注意的是,包装袋上都印有新的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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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包装现场 受访者供图

龚先生称,其在上述工作人员调换包装结束后,以需要装东西为名,收捡了约20条过期大米的包装袋,后在对拿回家的包装袋进行鉴别比对,发现少量包装袋上出现不同的两个生产日期。

此外,据龚先生提供的材料以及部分工作微信群聊记录,上述大米被销往当地多所小学及商店等地。

龚先生表示,此前由于其仍在酉阳县粮食公司工作,所以一直未敢举报,2024年5月才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但一开始向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此事,得到的回复却是“未能查实举报反映的相关违法行为”。

据一份由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6月19日出具的关于龚先生举报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答复文件称,“我局接举报后,高度重视,专题分析研究了相关线索材料。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人的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取了您反映的3个批次大米的采购记录、记账凭证供应商资质等材料,以及16批次大米的销售记录、委托加工记录;提取了被举报人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销售各品种大米的财务出库、入库及库存记录,商品粮统计总账,并逐一核对;对被举报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逐一查看比对您提供的录音、视频等材料,未能查实您举报反映的相关违法行为”,并决定作不予立案处理。

龚先生称,他不服上述决定,遂将相关情况反映到了重庆市一级的相关部门。

10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此事件正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其并不清楚。

10月10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称,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而据《潮新闻》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24年7月接到市教育部门移交的线索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一时间组织专案组前往酉阳县调查。经查,酉阳县粮食公司涉嫌虚假标注保质期及标识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酉阳县粮食公司涉嫌违法问题,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目前正处于法制审核阶段,届时会有处罚告知。

红星新闻记者 李毅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