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鹏:如何推动养老服务从“兜底”迈向“普惠”】
是3亿多老年人及其家庭对“养得起、养得好”的朴素愿望。它是在基本养老服务之外,面向广大老年人,由市场供给、政策引导的基础性服务,其核心目标是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从“兜底”向“普惠”发展,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的方向,也是一年来各地探索的重点。
当前,我国普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相继印发,引导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合作,有效增加了普惠性服务供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长者食堂、日间照料中心正逐步覆盖城乡社区。
期间,推动普惠养老服务走深走实,需要在政府主导下积极探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首先,必须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普惠不等于政府包办,但政府必须承担制度供给者和监管者的角色。要加快完善、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普惠养老项目,明确哪些服务是必须由政府保障的、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础性项目,做到承诺必达。同时,需进一步鼓励财政补贴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直接增强老年人的购买力——这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思路一脉相承,通过“补需方”倒逼服务机构提升质量、优化价格。
其次,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为普惠养老的主战场。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居家社区养老,普惠养老服务网络也必须深深扎根社区。应在社区或其周边大力发展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中心,使其成为连接专业机构与居家老人的枢纽,既能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也能将专业的助餐、助浴、助医、康复等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要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普惠养老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概念,而是家门口触手可及的温暖。
最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是普惠的关键一环。农村养老底子薄、任务重,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应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利用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支持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尤为重要的是,要在制度设计上确保城乡待遇补贴的同标准,通过统一的老年人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让农村老人在资金支持上与城市老人享有平等权利,这是缩减城乡差距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
普惠养老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当前工作的重心依然是夯实基础、筑牢底线,优先解决困难群体的“雪中送炭”问题,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随着政策持续落地、市场逐步成熟,普惠养老的内涵与外延也将不断拓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