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凌羊

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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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著有《愿你有征途,也有退路》等。

3枚勋章

畅销书作家,创业者
IP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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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完了《群星闪耀时》,还行吧。我只能说,对《星际穿越》的模仿痕迹有点重,无非就是把“未来的女儿救老爹”的故事改成了“过去的爹救儿子”。《星际穿越》短期内还是只能被模仿,无法被超越啊。
  • 昨天第一次使用workbuddy,以为送的两千积分够造,结果超额了一百多积分,只能花一百块买了四千积分……它自带的Ai办公软件帮忙改Ppt,审美那可真是稀烂——当然,可能是我指令不够准确。
    未来我们好大一部分消费支出可能就花在算力上。人类的工作会越来越卷,因为每个人的效率提高了,只会让整体工作速率加快,但我们的薪酬不会随之而涨。按照人类社会“聪明人统治笨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定律,聪明人会利用Ai淘汰掉一大部分笨人,笨人会成为Ai的体力劳动者。 大部分人类更辛苦、更赚不到钱的时代已经来临。
  • 我跟逗号说,你的主业是学习,搞塔罗牌业务只能用业余时间。你花那么多时间,就收别人几块钱,还不如花半小时把家里收拾干净,我给你二十块,这样你时薪更高。我也省得找终点工阿姨了。
    她说,你不是跟我说过,你给我钱做家务,钱就只是在家里流转,要把钱从外面扒拉回家里才有意思嘛? 行吧,回旋镖还是扎回到了我自己身上。但是,能帮家里省钱,不也是在赚钱嘛?
  • 年纪大了好惨啊,我已经到了“开空调冷,不开空调热得很”的年龄了。
  • 经济上行期,人们喜欢成功叙事,装有钱人、装成功人士也能火。经济下行期,人们内心紧张焦虑,你晒个收入都会有很多人见不得你好,想把你拉下马。
  • 经济下行期,男人更怕捞女、更怕被骗婚,女人更怕被吸血、更怕被吃绝户.....两性之间的信任成本、磨合成本都变更高了。经济好不起来,人的心态就越收缩。
  • 跟大家汇报一下前几天讲过的逗号的塔罗牌业务,前情戳这:
    她准备听从我的意见,涨价到五块一单,同时招代理。代理要先给她交9.9元会费,然后,找她问问题可以优惠。代理如果给她拉来业务的话,她每单分出去两块五。 我问她为啥要设置会费?她说,只有先出点血,同学们才有动力到处介绍单子,把交了的会费赚回来,不然就只是围观了。她说她之前去参加漫展,认识了几个卖蛋糕的小孩姐,有个小孩姐就是这么招代理的,她学起来。 她昨天招到了一个代理,赚了十来块了。她说都是学校里的同学,想不到学校里居然有那么同学谈恋爱,好多人来问的都是感情问题,还有人问她自己还能不能长更高。

  • 我靠,这个案例真是……她和她妈倒了血霉。 十年前,欧阳女士的前夫出轨了。父母担心万一离婚,自己出钱买的这套房子要被女婿分走一半,就想了办法:把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这套房子的产权。法院调解结案:父母占70%,欧阳女士和前夫占30%。 当时看这招很完美。父母的出资保住了,女婿的野心防住了。可后来,欧阳女士的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两套浦东房子归欧阳女士,前夫净身出户。 事情原本已经风平浪静,结果欧阳女士的父亲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重逢了初恋情人。从此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要和母亲离婚,还要凭当年那份调解书,分走虹口区那套房子70%的售房款——900万里的70%,大约630万。 欧阳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卖了!当年打官司是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父母分产权啊!十年过去了,不是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吗? 律师的说法是: 第一、时效没过。 诉讼时效管的是“债权”(比如借钱不还),管不了“物权”——你对房子拥有的权利,不管过多少年都能主张。房子虽然卖了,但卖房款在法律上还带着物权的底色,调解书现在照样能拿来分钱。 第二、当年不是真心的,能推翻吗? 几乎不可能。法院看的是白纸黑字签了什么、钱是谁出的。虹口房子的来源是父母用动迁款买的,银行贷款也是父母在还,调解协议内容符合事实,合法有效。签了就是签了,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内心戏。 第三、母亲不肯离婚,拦得住吗? 拦不住。一方铁了心要离,法院早晚会判离。 第四、前夫还得回来。 当年四个人都签了调解书,前夫名字在上面,产权份额跑不掉,可能会被老爹列为共同被告。 十年前防住了前夫,十年后被亲爹抄了家。 我觉得这个亲爹不会有好下场的。 第一、他得罪了老婆。 几十年夫妻,为了同学会上重逢的初恋,说离就离,说分钱就分钱。老婆会怎么想?老娘跟你过了大半辈子,比不上一次同学会。即使最后钱分到了,他在老婆这里已经彻底失去任何情分。一个男人到了这个年纪,把老伴推成仇人,他手里攥着的那点钱是否能买来初恋情人给他递热水、陪他看病,谁知道? 第二、他得罪了女儿。 女儿当初是为了防前夫,才把父母拉进产权结构里。她是信任父亲会站在自己这边,才签下那份调解书。十年后父亲拿着这份调解书来分钱,等于亲手推翻了女儿当年对他的信任。女儿不仅失去了那笔钱,也失去了对父亲这个角色的基本认知。一个父亲可以在女儿刚经历完离婚、独自抚养孩子的时候,回头来分走她的钱——这份失望,比那630万更重。以后老头子想要得到女儿尽心尽力的赡养,几乎不可能。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他可能根本分不到那么多钱。 那套虹口区的房子十年前已经卖掉,钱款置换成了浦东新房。十年间产权已经发生多次变动,630万这笔钱早就不以当年的形态存在。即使最后法院支持他的主张,他能拿到的也可能远远不到630万。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把老婆、女儿、家庭根基全部推翻了,最终可能只换到一个不好看的数字和彻底断裂的亲情。 这件事的最终结局其实可以预见:初恋不一定跟他走,630万不一定拿得到,老婆已经恨他,女儿不会再理他。他赢了法律,但输了家庭。而赢到的钱,可能还不够买回他失去的那些东西。 恭喜他!
  • 今年广州中考部分学校录取分数线……
  • 我反对恶意举报零代价,有网友说:举报人不被追究可能还是为了老百姓考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举报人所举报事项查无此事就要被追究责任的话,大量举报人可能会被被举报人“做局”陷害,毕竟被举报人的权力地位通常会比举报人高,后续导致结果就是再也没有人敢举报了。
    我的观点: 用保护老百姓的名义来为恶意举报辩护,实际上偷换了一个概念:把“恶意举报”和“举报查无实证”等同了,又把“被追责”和“被被举报人做局陷害”等同了。 实际上,这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因为担心被做局就不追责恶意举报,那我们同样可以说“因为担心被做局,所以不追究虚假报警”“因为担心被做局,所以不追究诬告陷害”。 制度本身可以设计成既能保护真实举报,又能惩罚恶意举报。两者并不矛盾。 允许恶意举报零代价,损害的正是普通人的利益。被恶意举报的人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自证清白,行政资源被无效消耗,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因此得不到及时响应。如果社会形成“举报不需要成本”的氛围,被滥用的可能性远高于“被做局”的可能性。 如果对恶意举报不加以遏制,那么,在这方面浪费的人力和行政资源越多,这些钱从哪儿来?从你的纳税中来。所以,你是打算多交点税了嘛?

  • 这个事情,我还是想泼点冷水的。这位考生中考拿下699分,早达到了重点高中分数线,却瞒着父亲将志愿改成中职“3+4”软件专业,只因自己热爱编程,想提前深耕技术。 可是,中职教育的水平、师资力量、教学资源乃至同学圈子等等,并没有准备好接纳这样的优质考生。好多学校的教学水平,远远落后于时代。相当于是把一条大鱼,放进了浅池子里,你腾挪辗转的空间有限。 读了高中之后再去深耕这些,你的通识知识会掌握得比较扎实,高中毕业后再去选择好一点的院校,你能选的专业方向会更丰富,将来考研、求职时能得到的认可度会更高。 当然,我这说的是比普通孩子优秀一点点的孩子,如果你是天才,那当然可以例外,你在哪里都可以发光。
  • 经常看到有博主被劝:不要理会,不要解释,不要自证,不要这,不要那......
    呃,咱们啥时候可以形成一种文明习惯,即:只要你做的事情不违法违德,那都是你的自由,你可以想怎样就怎样,不想怎样就不怎么样,而不必遵循任何人认定的正确?
  • 我一个朋友,刚被调任外地,在当地毫无根基,人生地不熟,也没啥靠山和人脉.....然后,因为现在大举报时代来临,他现在就是特别小心,从不参加饭局,绝不与同事一起打球、爬山、看电影,不私下接触任何一个除老婆外的女性。以前他做中层时,我给他寄一些礼物啥的,他还给地址,现在他连我的礼物都不收了,让我别介意。
    前段时间,我在饭桌上听到某职校的故事:职校负责人是个女性,她被人举报任人唯亲,然后,相关方面找人去调查了她整整三个月,连清洁工、保安都被盘问是否跟她有裙带关系。查了三个月,她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举报人也一点代价都没有。 说真的,大举报时代刚来临的时候,我是非常气愤的。我不是觉得人不应该举报,而是我认为:如果恶意举报者浪费了那么多行政资源后,其举报的一切都是子虚乌有,那么,提出恶意举报的人应该也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一点责任。 但这个呼吁,呼吁到嗓子都破了,也没有任何改进。指控者只需要轻飘飘质疑一下,被指控者以及相关方面所有人就得跑断腿,是变相地为这个人打工(恶意举报者只要敢于举报,就可以成为所有人的隐性领导)。 所以,我也只能提醒大家: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短期内,这个现状是不会有改变的了,可能只会越演越烈。大家都要习惯。
  • 想起那个跟踪了女博主整整三年的男网友。
    他是真心实意地觉得女博主写的每一篇文章都在向他表白。 后来女博主明确拒绝他以后,他是真心实意地觉得自己被渣女辜负了。 然后,他也是真心实意地觉得自己跟踪女博主三年,是替天行道。 你永远不知道另一个人类的脑回路是怎么长的。
  • 1991年的电影《赌侠Ⅱ之上海滩赌圣》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
    电影拍摄时,台湾地区政策不允许有大陆演员参演的电影上映。而香港电影极度依赖台湾市场,为保住这个“大票仓”,导演王晶想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为同一个故事拍摄两个女主角版本。 大陆及海外版,由巩俐主演。 台湾版则由台湾歌手方季惟替代巩俐,特别拍摄。 但这个看似聪明的方案,执行起来却代价巨大。 所有涉及女主角的场景,都要用巩俐和方季惟各拍一遍。其他演员,尤其是周星驰,同一场戏需要与两位女演员轮流对戏,演了整整两遍。 两个版本并非完全一致,最明显的区别是女主角的出场方式:巩俐版是牵着马,而方季惟版是骑着单车。 虽然从颜值和演技,我都觉得巩俐能全面碾压方季惟,但,方季惟的版本在台湾地区取得了巨大成功,票房高达1.7亿台币。她也因此成为了一代台湾观众记忆中的女主角,并为电影演唱了片尾曲《怨苍天变了心》 当时,她才26岁,迎来了事业的巅峰。这位因为替父还债才进入娱乐圈的人,当时被称为台湾歌坛的“军中情人”,连续四年被票选为冠军。 但就在那时,她摸到了喉结的位置有个凸起,而且还在不断变大。 她去医院检查,医生给出了“甲状腺滤泡癌”的初步诊断。肿瘤长在声带附近,对一个靠嗓子吃饭的歌手来说,这无异于宣判了死刑。 她害怕父母担心,选择了隐瞒。但她的唱片公司没有替她守住这个秘密。公司不仅把消息泄露给媒体,还借机大肆炒作,把演唱会包装成“告别演出”,甚至计划直播她的手术过程。 一时间,媒体挤爆了医院,舆论沸腾。 然而命运给了她一个荒诞的转折。后来的复查结果显示,那根本不是癌症,只是良性肿瘤。她活了下来,但已经没有人关心这个真相了。 舆论迅速反转。外界认为她和公司联手“装病卖惨博同情”。与此同时,长期被她压制的同门师妹趁机向媒体散布负面消息。 她的人气迅速下滑,公司则赚够了流量和门票钱,唯独方季惟一个人扛着所有的骂名。 她最终对演艺圈彻底失望。为了支付天价违约金,她变卖了房产和车子,退出了歌坛,从此消失在大众视野里。 退圈后的方季惟,生活也并不轻松。她消失了一段时间,专心照顾生病的母亲,开始学习佛法、中医,寻找内心的平静。 2006年,她独自去了拉萨,在布达拉宫脚下哭了整整一个小时。 后来她开始写佛曲、做义工、建佛塔,把演出赚的钱捐给基金会,曾发愿要在台湾和大陆建108座佛塔。 从替父还债的贫家女到红极一时的巨星,再到经历误诊、背叛后归于平淡。她的人生也挺符合她的长相的。 巩俐的长相,巩俐的命就比她硬很多。
  • 我喜欢在@晏凌羊的后花园 那边刷微博,这边推给我的大多是大博主,而大博主好多已经无法输出很有趣的内容了。
  • 别说了,别说了, 别说了。
    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
  • 得出的结论居然是“消费理性回归、行业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啊,真是掩耳盗.......
  • 腾讯那个嘚瑟年终奖的人,因为泄露公司秘密而华丽丽地被开除了。
    我觉得究其原因,还是他没见过大钱,才会忍不住嘚瑟。 叶某的问题,不是他拿了317万,而是他把317万当成了一个值得被看见的成绩。可在真正掌控过大资金的人看来,那只是公司对你过去一年贡献的标准化结算,不是勋章。 可一个真正见过大钱的人,不会因为几百万就兴奋到失态、把薪资截图发出去。这种行为本身就暴露了他的段位。 一个人对待钱的态度,暴露了他处在哪个认知层次。没见过大钱的人,钱对他们来说是“战利品”,是拿来炫耀的符号;而真正见过大钱的人,钱只是工具,不需要向任何人展示。 他不是被贪婪毁掉的,是被匮乏感毁掉的。有点可惜。
  • 这年头,真的有可能“越努力,越失败”。
    一个哥们儿,前几年经济还不错的时候,买了辆路虎,然后去改装车辆的时候,发现改装车辆那里在排长队,等了好几天也轮不到他。 早些年他各种搞电商,也赚了一些钱,想着这可能是个商机,然后就在路虎改装店旁边盘了一家店,也做这个生意,还给网红砸了好多钱做推广。 结果到了今年,亏了几百万。两家路虎改装店都做不下去,都闭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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