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诬告案, 原告败诉!
通告发布后大家都议论纷纷。 个人认为 就本案而言 就认为他人偷拍 要求脱鞋检查的行为 是否有正当性 合理性。 这应该按照一般人普通大众的理解为限。 这次时间中 被告通过鞋子上的亮片就认为对方系偷拍, 一般人都不会有这样的理解。 这种质疑不应该被认为具有合理性。 像一审法院这样解读将会给社会造成巨大影响 随便看到对方有什么发亮的东西都可以认为对方是偷拍从而要求检查(本案中被告要要求脱鞋检查)。 这样会让所有人都处在不安的情绪中。 2事后证明不是偷拍行为,事件影响已经扩大。 原告何某某 并没有对事件进行歪曲。 单纯的认为事件影响扩大是原告行为也是不合适的。现在是网络时代 再原告没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有权在网上发声。 而大家此案的关注度高 也是因为大家都有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希望本案有一个法律上的指引,寻求的是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一审法院如此判决 ,难以让人信服。 3 原告称被诬告偷拍后地铁公司滞留了他 要求其检查。 后报警 警察到场 。 发现不是偷拍后 两被告提出了补偿交通费并道歉和改误会程度相当。 法院没有认定是误会 没有侵权。 诬告他们偷拍 一定程度上会成他人个人的贬低。而且本案影响也比较大。 个人认为判决登报道歉比较合理
通告发布后大家都议论纷纷。 个人认为 就本案而言 就认为他人偷拍 要求脱鞋检查的行为 是否有正当性 合理性。 这应该按照一般人普通大众的理解为限。 这次时间中 被告通过鞋子上的亮片就认为对方系偷拍, 一般人都不会有这样的理解。 这种质疑不应该被认为具有合理性。 像一审法院这样解读将会给社会造成巨大影响 随便看到对方有什么发亮的东西都可以认为对方是偷拍从而要求检查(本案中被告要要求脱鞋检查)。 这样会让所有人都处在不安的情绪中。 2事后证明不是偷拍行为,事件影响已经扩大。 原告何某某 并没有对事件进行歪曲。 单纯的认为事件影响扩大是原告行为也是不合适的。现在是网络时代 再原告没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有权在网上发声。 而大家此案的关注度高 也是因为大家都有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希望本案有一个法律上的指引,寻求的是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一审法院如此判决 ,难以让人信服。 3 原告称被诬告偷拍后地铁公司滞留了他 要求其检查。 后报警 警察到场 。 发现不是偷拍后 两被告提出了补偿交通费并道歉和改误会程度相当。 法院没有认定是误会 没有侵权。 诬告他们偷拍 一定程度上会成他人个人的贬低。而且本案影响也比较大。 个人认为判决登报道歉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