莓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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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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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中谋生,诗意中谋爱,立志做法律届最有文采的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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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红结婚现场直播带货遭封号 网友吐槽:也不是什么钱都要赚,都能赚的
    9月17日,网红小黑妮在结婚现场直播带货时,直播间突然被封,引发关注。据悉,小黑妮是河南夫妇从巴基斯坦收养的孤儿,其逆袭人生本是励志故事,却因直播翻车登上热搜。 事件经过:婚礼变“带货事故” 小黑妮当日举办婚礼,为增加收入,她选择在婚礼现场直播带货。直播中,她一边分享婚礼喜悦,一边介绍产品,但开播不久后直播间便被平台封禁。网友猜测,封号原因可能是直播内容违规,如过度营销、虚假宣传,或与婚礼场景结合的带货方式触及平台规则。小黑妮此前因“被收养的巴基斯坦孤儿逆袭成网红”的经历收获大量粉丝,此次翻车令粉丝直呼“失望”。 法律视角:直播带货的合规红线 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18条,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第23条明确,直播平台应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管理,对违规行为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措施。法律专家指出,直播间被封通常因违反平台规则或法律法规,如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小黑妮在婚礼这一特殊场景直播带货,若未提前报备或内容审核不严,极易触发违规风险。 网友热议 • “结婚直播带货,太功利了吧!” • “被收养的励志女孩,怎么也翻车了” • “支持平台封号,直播不能没底线” 数据显示,近年来婚礼、生日等特殊场景直播带货案例增多,但因内容违规导致封号的占比超三成。电商从业者提醒,直播带货需遵守平台规则与法律法规,提前规划内容,避免因追求流量而触碰红线;平台也应加强审核,引导主播规范直播。 这起事件为特殊场景直播带货敲响警钟。当婚礼遇上带货,如何平衡情感与商业?您认为平台该如何平衡主播权益与规则执行?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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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川技术董事长将7.7亿股份赠女完成过户 引发家族财富传承思考
    9月16日,汇川技术发布公告,董事长朱兴明已完成将价值约7.7亿元的股份转让给其女儿朱瀚玥的《赠与协议》,股份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引发公众对家族企业财富传承与法律合规的关注。 事件经过:亿元股份“爱的馈赠” 根据公告,朱兴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名下合计价值约7.7亿元的汇川技术股份无偿赠与女儿朱瀚玥,相关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此次赠与完成后,朱瀚玥成为公司重要股东之一。汇川技术表示,本次股份赠与为朱兴明家庭内部财产安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视角:家族财富传承的法律路径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专家指出,朱兴明通过赠与方式将股份转让给女儿,属于家族财富传承的常见合法手段,既能实现财产代际转移,又能避免高额继承税(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但未来或有变化)。不过,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大额股份赠与,需严格遵守证券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透明合规,避免因内幕交易或违规操作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网友热议 • “7.7亿说送就送,富豪的世界不懂” • “合理避税新思路?但得合法合规” • “支持家族传承,但别影响公司发展” 数据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实控人向子女赠与股份的案例逐渐增多,多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财经律师提醒,家族财富传承需提前规划,综合考虑税务、法律与企业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确保传承过程平稳有序;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大额股份变动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 这起事件为家族企业财富传承提供了现实样本。当巨额财富面临代际转移,如何平衡亲情、法律与市场规则?您认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该如何规范财富传承行为?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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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嘎子哥”穿警服直播带货被拘7天,网友吐槽:嘎子没被日军抓,被红军抓了
    9月17日晚,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报,谢某某因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引发公众对警用标志使用与网络直播规范的关注。 事件经过:警服“带货”引争议 通报显示,谢某某在直播带货时,身穿带有警衔、警号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通过“警察推荐”“官方渠道”等话术吸引观众购买商品。该行为被网友截图举报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谢某某并非警务人员,其穿着警服直播的行为纯属个人炒作,目的是利用警服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直播效果。警方认定,谢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法律视角:警用标志的严肃性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6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专家指出,警用标志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代表着国家执法权力和公信力,非警务人员穿着警服进行商业活动,不仅误导公众,还可能损害警察形象,扰乱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 网友热议 • “穿警服直播带货?太胆大了!” • “必须严惩,不能让警服被滥用” • “支持警方处罚,维护警察形象” 数据显示,近年来冒充警察或滥用警用标志进行商业活动的案例偶有发生,多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平台吸引流量。警方提醒,警用标志和服装不得非法使用,公众若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举报;网络主播也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直播内容,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这起事件为警用标志使用与网络直播规范敲响警钟。当商业利益遇上法律底线,如何守护警察形象与公众信任?您认为该如何加强警用标志的管理?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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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民捡到重达2267.83克(约4.5斤)的巨型金条,价值近200万元,当事人毫不犹豫归还失主
    近日,深圳一市民捡到一块重达2267.83克(约4.5斤)的巨型金条,价值近200万元,当事人发现后毫不犹豫归还失主,引发公众对拾金不昧美德与法律义务的讨论。 事件经过:意外之财的抉择 该市民在公共场所捡到这块外观醒目的巨型金条,称重后发现重达2267.83克,估算价值近200万元。面对这笔“意外之财”,当事人没有丝毫犹豫,立即通过警方联系失主,将金条完璧归赵。当事人表示:“没见过那么大块的,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失主找回金条后,对市民的拾金不昧行为感激不已。 法律视角:拾得遗失物的法律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专家指出,这块巨型金条属于典型的遗失物,市民捡到后及时归还或送交警方,是履行法律义务的体现。若市民拒不归还,失主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若拾得人擅自占有或处置,可能构成侵占罪,面临刑事处罚。此外,拾金不昧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社会道德的基石,此次事件展现了市民的高尚品格。 网友热议 • “200万说还就还,太正能量了!” • “这才是真正的拾金不昧,值得点赞” • “考验人性的时候,他交出了满分答卷” 数据显示,近年来拾金不昧事件中,高额财物(价值超10万元)归还案例占比约5%,多数拾得人选择归还。法律学者呼吁,社会应大力弘扬拾金不昧美德,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人明白拾得遗失物归还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为拾金不昧树立了典范。当巨额财富摆在面前,如何坚守道德与法律底线?您认为该如何鼓励更多人拾金不昧?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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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男子在飞机上想起家里燃气没有关,机长联动物业化解危机,机长太给力了
    近日,在一架由上海浦东飞往新加坡的航班上,一名乘客向机组紧急求助,称担心家中燃气灶可能仍在燃烧,机组迅速响应,机长协调公司客服联系乘客小区物业,成功化解潜在危险,引发公众对航空应急联动与居家安全的关注。 事件经过:高空求助显担当 该乘客登机后不久,突然想起家中燃气灶可能忘记关闭,担心引发火灾或燃气泄漏,于是向机组人员求助。机组立即将情况上报机长,机长当机立断,安排公司客服迅速联系乘客提供的家庭住址对应的小区物业。物业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燃气灶处于开启状态后,及时关闭阀门,消除安全隐患。整个过程高效有序,航班正常飞行未受影响。 法律视角:航空应急与社会责任 根据《民用航空法》第95条,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在飞行中,为保障飞行安全和处理紧急情况,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法律专家指出,机长在此次事件中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与应急处置能力,通过联动地面资源,快速解决乘客的后顾之忧,既保障了飞行安全,又避免了可能的居家安全事故。同时,物业的及时响应也体现了社会各方在公共安全中的协同作用。乘客在遇到类似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机组反馈,有助于快速调动资源化解危机。 网友热议 • “机长太给力了,这才是真正的负责!” • “物业反应快,点赞!” • “高空求助也能解决,太安心了” 数据显示,近年来乘客在航班上因担忧家中安全隐患求助的案例偶有发生,多因临时遗忘或突发状况引发。航空业内人士提醒,乘客若遇类似紧急情况,应及时与机组沟通,机组与地面单位的有效联动能为安全保驾护航;同时,公众也应提高居家安全意识,出门前仔细检查燃气、电器等设备。 这起事件为航空应急联动与居家安全保障树立了典范。当高空担忧遇上地面响应,如何守护安全防线?您认为航空公司和物业还应如何完善应急协作机制?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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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一女子过马路时竟恶意推倒护栏,随后大摇大摆通行,交警赶到后主动搀扶,女子却躲到旁边观望
    近日,湖南一女子过马路时竟恶意推倒护栏,随后大摇大摆通行,交警赶到后主动搀扶,女子却躲到旁边观望,引发公众对公共设施破坏与交通规则漠视的讨论。警方表示,将追查该女子并依法处罚。 事件经过:破坏护栏还“嚣张” 监控画面显示,该女子在过马路时,突然用力推倒路边护栏,动作熟练且毫无顾忌,随后大摇大摆地从缺口处穿过马路。交警发现后立即赶到现场,出于安全考虑,主动上前搀扶女子,没想到女子竟躲到一旁,眼神闪躲、态度漠然。周边市民纷纷指责其破坏公共设施、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女子却未作回应。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将通过监控等技术手段锁定该女子身份并依法处理。 法律视角:破坏公共设施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专家指出,交通护栏属于公共设施,对保障行人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起着重要作用,女子恶意推倒护栏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财产,还可能引发行人误闯马路、车辆行驶受阻等安全隐患,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若造成严重后果(如他人因此受伤或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网友热议 • “这女子太嚣张了,必须严惩!” • “破坏公共设施还躲交警,毫无素质” • “支持警方追查,给个教训” 数据显示,破坏公共设施类违法行为中,因个人随意、恶意行为引发的占比近三成,常见于交通护栏、路灯等设施。市政部门提醒,公共设施是城市运行的重要保障,市民应自觉爱护,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 这起事件为公共设施保护敲响警钟。当个人行为遇上公共责任,如何守护城市公共安全?您认为该如何加强公众对公共设施的爱护意识?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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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15岁残障留守女孩被火车撞击身亡 家属与铁路方责任赔偿未达成一致
    4月6日,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15岁残障留守女孩宋玉莹在宋家湾村被火车撞击身亡,女孩母亲称,事发后与铁路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引发公众对铁路沿线安全保障与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关注。 事件经过:残障女孩的悲剧 宋玉莹是残障留守女孩,父母常年在外务工。4月6日,她在宋家湾村附近被火车撞击,不幸身亡。女孩母亲悲痛万分,认为事发地段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铁路方未尽到足够的安全防护责任,希望铁路部门能合理划分责任并给予赔偿。然而,双方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法律视角:铁路安全与责任认定 根据《铁路法》第58条,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专家指出,此案中女孩为残障人士,其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可能受限,若事发地段缺乏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警示标志等),铁路方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若女孩存在擅自进入铁路危险区域等自身过错,也会影响责任划分比例。双方需依据证据(如现场勘查、监控等),综合判定责任大小。 网友热议 • “残障女孩遭遇不幸,铁路方不能甩锅!” • “必须查清事故原因,给家属一个公道” • “希望重视铁路沿线安全,避免类似悲剧” 数据显示,铁路沿线安全事故中,部分案例涉及特殊群体(如儿童、残障人士)因安全防护不足或自身认知局限引发悲剧。铁路安全专家呼吁,铁路部门应加强沿线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尤其是在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或特殊群体活动频繁区域;家属也应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监护与安全教育。 这起事件为铁路安全与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敲响警钟。当悲剧发生,如何平衡责任与关怀?您认为铁路方该如何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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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小区两名保安围殴外卖员引关注 物业与警方介入调查
    近日,网传上海某小区两名保安围殴外卖员的视频引发公众关注。视频显示,外卖员与保安发生争执后,遭两名保安推搡、殴打,场面激烈。事件发生后,涉事小区物业表示“此事正在处理”,辖区派出所也证实“案件正在办理中”。 事件经过:争执升级引暴力 据网传视频,外卖员因配送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口角,随后两名保安情绪激动,上前推搡外卖员并挥拳殴打,外卖员试图躲避但未能完全脱身,整个过程持续数十秒。视频流出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多名目击者称,事发原因为外卖员未按小区规定停放电动车,双方沟通不畅导致矛盾激化。目前,物业与警方均未透露具体细节,但均表示已介入处理。 法律视角: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外卖员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保安可能涉嫌《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法律专家指出,保安作为小区服务人员,理应维护秩序,但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仅违反法律,更损害小区形象。物业作为管理方,也需对员工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网友热议 • “保安打人太过分了,必须严惩!” • “外卖员也不容易,别冲动啊” • “物业得给个说法,不能纵容暴力” 数据显示,近年来物业与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兴职业群体的冲突事件增多,多因停车、进门等问题引发。专家呼吁,物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完善沟通机制,避免矛盾升级;外卖平台也应与物业协商,制定合理配送规则,减少冲突隐患。 这起事件为物业与外卖员关系敲响警钟。当“服务”遇上“冲突”,如何避免暴力升级?您认为物业该如何规范员工行为?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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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个月大的婴儿未喝茶却被收取茶位费 黄女士:“茶位刺客”太离谱
    近日,广东黄女士一家人在海鲜大排档用餐时,因8个月大的婴儿未喝茶却被收取茶位费,引发公众对餐饮行业“隐形收费”与消费者权益的关注。 事件经过:婴儿“被喝茶”? 黄女士称,带家人到该大排档就餐,点餐时服务员未明确告知婴儿是否收取茶位费,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中包含婴儿的茶位费。黄女士表示,婴儿仅8个月大,根本不可能喝茶,质疑商家“强收”费用,要求退还,但商家称“按人头收费是惯例”,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黄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法律视角:强制收费与消费者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0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法律专家指出,茶位费若未提前明示、且对婴儿等无实际消费需求的群体收取,属于“未尽告知义务”和“强制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商家应遵循“明码标价、按需收费”原则,若未提前告知收费标准,消费者有权拒付并投诉。 网友热议 • “婴儿喝茶?太荒谬了,必须退费!” • “这种隐形收费太常见了,必须整治” • “支持黄女士维权,别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数据显示,餐饮行业“茶位费”“餐具费”等隐性收费投诉占比超两成,多因未提前告知或强制收取引发争议。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就餐时应仔细核对账单,遇到不合理收费及时维权;商家也应规范收费项目,提前明示标准,避免“刺客”行为损害信誉。 这起事件为餐饮“隐形收费”敲响警钟。当“惯例”遇上“合理消费”,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您认为商家该如何规范收费?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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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一大妈用菜刀阻拦电梯门 不料刀具掉入电梯门缝隙 大妈还坐电梯瞬间崩坏
    近日,安徽宣城一小区发生惊险一幕:一大妈放下手中厨具试图阻拦电梯门关闭,不料刀具掉入电梯门缝隙,大妈趴下寻找未果后仍坚持乘坐电梯,随后电梯门瞬间崩坏,引发公众对电梯安全使用与乘客责任的讨论。 事件经过:刀具坠落后的危险举动 监控画面显示,大妈在电梯门即将关闭时,匆忙放下厨具伸手阻拦,过程中一把刀具不慎掉入电梯门底部缝隙。大妈未第一时间寻求专业人员帮助,而是趴下查看并尝试自行取出刀具,未能找到后竟不顾危险继续乘坐电梯。电梯运行不久,门体突然崩坏,发出巨响,所幸当时电梯内无其他乘客,大妈也未受到严重伤害。 法律视角:违规操作与安全责任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3条,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乘客不得实施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第64条规定,因乘客违规操作导致电梯损坏或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专家指出,大妈阻拦电梯门、刀具掉入缝隙后未及时报修反而强行乘梯,属于明显违规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对电梯设备造成损害。若电梯因此次事件需维修或更换部件,大妈可能需承担维修费用及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管理方,也应加强日常维护与安全提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网友热议 • “大妈太冒险了,这行为太危险!” • “电梯不是想拦就能拦的,安全第一啊” • “希望加强电梯安全宣传,别再发生类似事” 数据显示,电梯安全事故中,近三成由乘客违规操作引发,如阻挡电梯门、强行扒门等。电梯安全专家提醒,遇到电梯门故障或物品掉落,应立即联系物业或维保人员,切勿自行处理或强行使用电梯。 这起事件为电梯安全使用敲响警钟。当“一时方便”遇上“潜在危险”,如何守护公共安全?您认为该如何提升乘客的电梯安全意识?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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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生在卫生巾内藏674克足金入境 深圳海关查获,也太大胆了
    近日,深圳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一起夹藏走私案:一名进境旅客将674.7克足金块(价值约55.8万元)夹藏在贴身穿着的卫生巾内,企图逃避监管,被海关关员当场识破。 事件经过:隐蔽夹藏难逃法眼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旅客神情紧张,且贴身衣物穿着异常。经进一步查验,关员发现其贴身穿着的卫生巾内夹藏有块状金属物品。经鉴定,该金属为足金,总重量达674.7克,按当前金价估算价值约55.8万元。旅客承认企图通过隐蔽方式携带黄金入境,以逃避海关监管和税款缴纳。 法律视角:走私行为与法律责任 根据《海关法》第82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属于走私行为;《刑法》第153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专家指出,黄金属于应税物品,旅客携带超量或未申报入境需依法纳税,而该旅客将黄金夹藏在卫生巾内试图逃避监管,已构成走私行为,将面临补缴税款、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网友热议 • “藏卫生巾里?这招也太奇葩了!” • “走私黄金,必须严惩!” • “海关火眼金睛,赞一个!” 数据显示,近年来旅客携带贵金属入境走私案件偶有发生,多通过藏匿于衣物、食品等隐蔽方式逃避检查。海关提醒,旅客入境时应如实申报携带物品,切勿心存侥幸,违法携带将面临法律制裁。 这起事件为走私行为敲响警钟。当“投机取巧”遇上“严格监管”,如何守住法律底线?您认为海关该如何加强此类隐蔽走私的查验?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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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9个月内打赏主播1.8万次,累计金额45万,还有线下不正当关系,丈夫发现后要求退款被拒
    近日,高女士迷上主播小孙,在9个月内打赏1.8万次,累计金额超45万元,还与主播发展出线下不正当关系。丈夫杨先生发现后要求平台退款,却遭到拒绝,引发公众对网络打赏乱象及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关注。 事件经过:疯狂打赏与婚姻危机 高女士在某直播平台结识主播小孙后,频繁打赏支持。短短9个月,她打赏次数高达1.8万次,打赏金额超45万元,几乎耗尽家庭积蓄。与此同时,高女士与小孙还发展出线下不正当关系。杨先生发现巨额打赏及妻子出轨行为后,认为打赏行为未经其同意,且部分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台退款,但平台以“打赏属自愿消费”为由拒绝。 法律视角:打赏性质与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专家指出,高女士在9个月内高频次、大额打赏,且资金来源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其丈夫杨先生有权主张部分打赏行为未经共同协商,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若平台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或主播明知打赏资金可能来自夫妻共同财产仍接受,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此外,高女士与主播的线下不正当关系,若涉及违背公序良俗,相关赠与行为(如私下转账)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网友热议 • “打赏45万还出轨,太离谱了!” • “丈夫太冤了,必须把钱要回来” • “平台不能只收钱不担责” 数据显示,近年来网络打赏纠纷中,因“高额打赏”“隐瞒配偶”引发的争议占比超三成,部分案例涉事金额超百万元。律师提醒,夫妻一方在网络平台大额消费时,应尊重另一方知情权与财产权;平台应加强消费提醒与审核,避免成为不当消费的“助推器”。 这起事件为网络打赏与婚姻财产权益敲响警钟。当“打赏热情”遇上“婚姻责任”,如何守护家庭财产?您认为平台该如何规范打赏行为?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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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8岁男子在家吃馒头噎死保险拒赔,后来经法院调解获赔2.8万,你觉得保险公司冤吗?
    2023年11月,48岁的潘先生在家中吃馒头时不幸噎食窒息身亡,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拒,引发公众对“意外死亡”界定与保险条款的关注。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最终支付家属保险金2.8万余元。 事件经过:意外噎食引理赔纠纷 潘先生生前购买了包含“意外身故”责任的保险。事发当日,他在家中正常进食馒头时,因咀嚼或吞咽不当导致噎食,最终窒息死亡。家属认为这属于“意外事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非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致”为由拒绝赔付,认为噎食属于进食过程中的常见风险,不符合意外险定义。双方协商无果后,家属诉至法院。 法律视角:意外死亡的认定标准 根据《保险法》第2条,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需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个要件。法律专家指出,噎食虽看似日常行为,但若因食物卡喉导致窒息死亡,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且无证据表明潘先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边进食边剧烈活动)。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过于机械,未充分考虑个案特殊性,最终通过调解促成保险公司支付2.8万余元保险金,平衡了家属权益与保险条款的严谨性。 网友热议 • “吃馒头也能噎死,保险公司太不近人情!” • “意外险不该抠字眼,该赔就得赔” • “支持法院调解,给家属一个公道” 数据显示,类似“非典型意外”理赔纠纷中,超六成因保险公司对“意外”定义解释过严引发争议。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免责条款,明确“意外”的具体界定;保险公司也应优化理赔审核标准,避免“一刀切”式拒赔。 这起事件为“意外险”理赔提供了重要参考。当“日常风险”撞上“保险条款”,如何平衡严谨性与人性化?您认为保险公司该如何改进理赔服务?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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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盒马鲜生鲜肉月饼被曝“吃出生肉” 门店回应:夹生是偶然个例,你怎么看?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盒马鲜生购买的鲜肉即食月饼中吃出“生肉”,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与现烤食品质量的关注。门店回应称,月饼为门店现烤,正核查情况,称“夹生是偶然个例”。 事件经过:现烤月饼现“生肉” 该消费者在盒马鲜生门店购买鲜肉即食月饼后,食用时发现部分馅料未熟透,呈现“生肉”状态,口感异常且令人担忧。消费者随即向门店反馈,质疑食品安全问题。门店回应,该月饼为门店现烤现售,目前正在核查生产流程及批次,初步判断“夹生”为偶然个例,并非普遍现象。 法律视角:食品安全与消费者权益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第148条明确,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法律专家指出,月饼中“生肉”属于“感官性状异常”或“混有异物”,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及赔偿。若核查属实,门店需承担相应责任,监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排查生产流程是否存在漏洞。 网友热议 • “现烤月饼还吃出生肉,太吓人了!” • “必须严查,食品安全不能马虎” • “支持消费者维权,不能姑息” 数据显示,现烤食品因制作流程短、人工操作环节多,易出现“夹生”“未熟透”等问题。食品行业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现烤食品时应注意观察外观与口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商家也应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这起事件为现烤食品质量敲响警钟。当“新鲜现做”遇上“生肉问题”,如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您认为商家该如何避免类似问题?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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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一精神疾病男子因病情发作,担心自己失控伤害他人,主动走上警车求助:给我上手铐
    9月11日,贵州贵阳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因担心病情发作伤害他人,主动走向警车求助:“给我上手铐!”民警迅速响应,妥善处置该突发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与公共安全的关注。 事件经过:主动求助的“自我保护” 该男子当日突发精神疾病症状,自感情绪失控、行为异常,害怕在发病时伤及路人或他人,于是主动找到附近执勤警车,向民警提出“给我上手铐”的请求。民警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男子情绪,一边将其带回派出所。经初步评估,男子确系精神疾病发作,暂无暴力倾向,但存在潜在安全风险。民警随即联系其家属与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将男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目前男子情况稳定。 法律视角:患者权益与公共安全平衡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28条、第30条,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应当同意;若患者有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危险,医疗机构可实施紧急住院治疗。法律专家指出,该男子主动求助的行为体现了其一定的自知力与社会责任感,警方与家属及时介入,既保障了患者本人安全,也避免了公共安全隐患。同时,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可能无法完全辨认自身行为,社会应给予更多理解与关爱,而非歧视。 网友热议 • “自己都怕伤人还主动求助,太清醒了!” • “警察处理得专业,点赞!” • “希望多些关怀,别让患者孤立无援” 数据显示,我国精神障碍患者超1亿人,其中部分患者因担心病情失控而产生焦虑情绪。精神卫生专家呼吁,公众应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患者家属与社区应加强日常关怀与监测,及时发现并干预潜在风险。 这起事件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提供了温暖样本。当患者主动寻求帮助,社会该如何更好地守护他们?您认为该如何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机制?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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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八旬老太住养老院,被数十年无往来的大女儿伪造证件取光其40万元养老钱
    近日,四川成都一八旬老人入住养老院期间,被数十年素无交集的大女儿姜某某伪造证件取走40万元养老钱,引发公众对老年人财产安全与家庭伦理的关注。9月11日,法院判决姜某某赔偿老人15万元,案件细节令人深思。 事件经过:亲情背后的“黑手” 该老人因年迈入住养老院,养老钱存放于银行账户。其大女儿姜某某(数十年未与老人联系)竟通过伪造证件,冒充老人亲属身份,多次从银行柜台及自助设备取走账户内40万元。老人发现存款“蒸发”后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姜某某利用老人年老体弱、信息闭塞的特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老人部分身份信息,伪造授权文件,绕过银行审核。老人子女得知后痛心不已,认为姜某某不仅窃取钱财,更伤害了家庭亲情。 法律视角:伪造证件与财产侵权 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第266条诈骗罪,姜某某伪造证件冒充他人身份取款,已涉嫌违法犯罪。但本案中法院最终以民事赔偿判决姜某某赔付15万元,可能基于部分款项追回困难或量刑考量。法律专家指出,老年人因认知能力下降,属于财产权益易受侵害的弱势群体,亲属或其他人利用特殊关系伪造证件盗取财产,不仅侵犯财产权,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银行在审核环节若未严格把关(如未核实取款人真实身份),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网友热议 • “亲生女儿偷自己母亲的钱,太没人性了!” • “伪造证件取钱,必须严惩!” • “法院判赔15万,希望能警示这类人” 数据显示,老年人财产诈骗案件中,近两成涉及亲属作案,利用信任与信息差实施违法活动。律师提醒,老年人应妥善保管身份信息与财产凭证,银行也应加强身份审核,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这起事件为老年人财产安全敲响警钟。当亲情沦为“敛财工具”,法律该如何守护老人的“养老钱”?您认为银行与家属应如何共筑防线?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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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女子用厨房神器“聚能环”烤肉致一家三口一氧化碳中毒,大家引起警惕啊
    近日,杭州一女子使用厨房“聚能环”灶具烤肉并关闭门窗,导致一家三口一氧化碳中毒,被紧急送医,引发公众对燃气设备安全使用的关注。 事件经过:美食变“危机” 该女子为追求烹饪乐趣,使用俗称“聚能环”的防风罩灶具在厨房烤肉,为保持室内温度关闭了所有门窗。烤肉过程中,燃气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因通风不畅,有毒气体迅速积聚。不久后,一家三口陆续出现头晕、恶心、乏力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幸亏邻居发现异常并报警,三人被紧急送医救治,目前已脱离危险。 法律视角:安全使用与责任自担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28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不得擅自改装、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燃气器具。法律专家指出,“聚能环”若未通过安全认证或与灶具不匹配,可能阻碍燃气正常燃烧,导致一氧化碳超标。用户违规使用(如关闭门窗)加剧了中毒风险,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网友热议 • “为了烤肉差点把命搭上,太冒险了!” • “这种‘神器’真不能随便用,太危险了” • “安全第一,别为美食忽视生命” 数据显示,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高发期,多因燃气设备使用不当、通风不良导致。燃气安全专家提醒,使用燃气灶具时务必保持通风,切勿在密闭空间内长时间使用,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这起事件为家庭燃气安全敲响警钟。当“美食诱惑”遇上“安全红线”,如何避免悲剧发生?您认为该如何规范“聚能环”等燃气配件的使用?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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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偷男友数万元,因二人结婚获谅解未被起诉,网友:结婚就能免责?你怎么看?
    近日,一则“女子偷男友数万元,因结婚获谅解未被起诉”的新闻引发热议。该女子盗窃男友财物,金额达数万元,但最终因与男友登记结婚并取得谅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引发公众对“家庭成员盗窃”法律界限的讨论。 事件经过:盗窃变“家务事”? 据了解,该女子与男友恋爱期间,趁其不备多次窃取财物,累计金额达数万元。男友发现后报警,警方以盗窃罪立案侦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女子与男友登记结婚,并真诚悔过,男友也出具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综合考虑案情及双方关系变化,检察机关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视角:亲属盗窃与刑事宽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法律专家指出,该条款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与人文关怀——对于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轻微盗窃行为,若被害人自愿谅解,司法机关可基于修复社会关系的目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理。但需注意,若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手段恶劣,或被害人并非真心谅解,仍可能被追责。 网友热议 • “结婚就能免责?法律有点松了吧!” • “既然原谅了,不起诉也合理” • “支持和解,但盗窃行为不该被鼓励” 数据显示,亲密关系中的财物纠纷常因情感纠葛引发,部分案件以和解告终。律师提醒,恋爱或婚姻中的财产纠纷应通过沟通或法律途径解决,切勿采取盗窃等违法手段,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这起事件为“亲属盗窃”法律适用提供了典型案例。当情感与法律碰撞,如何平衡惩戒与宽恕?您认为“获得谅解不追责”的边界该如何把握?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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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千万买了一套272平的房子,交付验房时找出120个问题,业主感觉"天塌了”,开发商回应:符合国家规范
    近日,浙江杭州的蓝女士花费两千万购买了一套272平方米的豪宅,却在交付验房时发现120处问题,包括墙面空鼓、瓷砖开裂、门窗缝隙过大等,让她直呼“天塌了”。开发商回应称房屋“符合国家规范”,引发公众对高价房产质量与验收标准的讨论。 事件经过:豪掷两千万换来“问题清单” 蓝女士购买的这套豪宅是期房,合同约定今年交付。验房当天,专业验房师出具报告,列出120项问题,大到墙体倾斜、地面不平整,小到插座松动、五金件损坏,几乎涵盖房屋各个细节。蓝女士表示,自己花高价买房是看重开发商口碑与品质承诺,没想到交付却是“遍地瑕疵”,与预期严重不符。开发商则回应称,房屋“符合国家规范”,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仅同意对部分“明显瑕疵”进行维修。 法律视角:验收规范与消费者权益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专家指出,开发商口中的“符合国家规范”通常指房屋主体结构安全达标,但蓝女士遇到的墙面空鼓、门窗缝隙等问题属于“严重影响居住体验”的质量瑕疵,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进行整改,甚至承担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蓝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修复、减免房款或解除合同。 网友热议 • “两千万买了个‘问题房’,开发商太坑了!” • “符合规范≠质量好,消费者不是冤大头” • “支持蓝女士维权,必须讨个说法” 数据显示,近年来高价房产交付纠纷中,“细节质量问题”占比超四成,购房者往往因“怕麻烦”或“维权难”妥协。律师提醒,购房者收房时务必聘请专业验房师,发现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录像),通过书面函件要求开发商整改,避免口头承诺无果。 这起事件为高价房产质量敲响警钟。当豪掷千金遇上“瑕疵满满”,如何保障购房者的品质期待?您认为开发商该如何提升交付标准?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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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警方成功查处一黑砖窑,解救6名被非法控制的工人,其中一名男子为失踪7年的少年
    近日,湖南祁阳警方成功查处一黑砖窑,解救6名被非法控制的工人,其中一名男子经家属核对确认为失踪7年的少年,案件引发社会对非法用工及人口失踪问题的高度关注。 事件经过:黑砖窑暗藏非法控制 祁阳警方在日常排查中发现某砖窑用工异常,现场工人神情萎靡且行动受限,疑似被非法控制。经突击检查,警方成功解救6名工人,均为外地务工人员,长期被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其中一名男子被寻亲家属认出,经DNA及身份信息核对,确认为李先生7年前失踪的儿子。李先生得知消息后痛哭,称儿子当年外出打工后失联,家人多年四处寻找无果。目前,警方正深入调查黑砖窑背后的组织者及强迫劳动链条。 法律视角:非法用工与人口权益 根据《刑法》第244条,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构成强迫劳动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若黑砖窑存在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组织者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法律专家指出,黑砖窑非法控制工人不仅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更可能涉及人口贩卖等严重犯罪,警方需彻查背后犯罪网络,斩断利益链条。 网友热议 • “黑砖窑太可恶了,必须严惩!” • “失踪7年的孩子找到了,太好了!” • “希望警方深挖,别放过这些坏人” 数据显示,近年来黑砖窑类非法用工案件虽总体减少,但仍偶发于偏远地区,多涉及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问题。劳动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应警惕“高薪诱惑”“扣押证件”等陷阱,发现非法用工线索及时举报。 这起事件为打击非法用工敲响警钟。当失踪家庭迎来团圆,如何杜绝黑砖窑悲剧重演?您认为该如何加强对偏远地区用工的监管?欢迎留言讨论。 #搞钱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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