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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出台,至今已经过去5年,但是老百姓的呼声始终没有停止过。新国标出台的宗旨是促使电动车制造企业生产出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动车。要求电动车驾驶者通过考驾照办理牌照、为车辆购买保险、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合法驾驶电动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其根本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新国标规定48伏电动车属于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可以合法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方便成年人接送孩子上学使用。新规对电动自行车的配置参数作出了如下规定:电池标称电压48伏、电机额定功率400瓦、车速达到15公里/时会发出提示声、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时、前后轮中心距1.25米、鞍座长度0.35、整车高度1.1米、车把宽度0.45米、不能加装后视镜、不能加装后备箱、整车重量55公斤、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民众呼声的原因分析:

1.车重限制存在两个安全隐患:按照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整体重量包含电池不能超过55公斤。如果使用传统铅酸蓄电池,车重就超过规定了,只能使用重量是铅酸蓄电池1/3的锂电池。新规没出台之前48伏电动车使用的是厚壁钢管焊接,车架结实坚固耐用。按照新规规定,如果再使用老式厚壁钢管焊接车架,那么车重就超标了,生产出来的电动车不符合新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无法上电动自行车绿牌,但是按新规规定生产出来的电动自行车,就限重这一块存在两个严重的安全隐患。

首先说电池新规没出台之前,48伏电动车普遍采用的是48伏12安或20安的普通铅酸蓄电池。这种电池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因为经历100多年的发展,其制作的原材料性能稳定,过充过放不存在起火燃烧的情况。但是新规规定实施以后,为了满足车重的要求只能使用重量更轻的锂电池。虽然锂电池具有使用寿命长、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远、支持快充等优点。

但锂电是一种活泼的金属,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过充过放、电池受到撞击、电池组进水、私自更改线路、购买到劣质锂电池或者电池保护板出现问题,导致电池短路都存在起火爆燃的安全隐患。自2019年4月15日新规实施以后,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特别是2月23号南京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其原因就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处电池起火燃烧,火势迅速向高处蔓延造成的。

锂电池起火燃烧属于热失控,特别是在密闭的环境内,火势初期使用水灭火剂根本无法将火扑灭,锂电池剧烈燃烧在短时间内会产生很多有毒有害气体,如果在密闭的空间内,人一旦吸入3~5口,就有可能造成缺氧窒息,如果抢救不及时就会造成窒息而亡。因锂电池造成的火灾案例和伤亡人数,在新闻媒体报道中经常能够看到。

例如2019年5月5号,广西省桂林雁山区燕山镇西龙村发生一起火灾,共造成5人死亡,事故原因是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的。2019年5月5日上海普陀区澳门路335弄小区发生火灾共造成5人死亡,事故调查原因系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充电引发的。类似因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造成的火灾和人员伤亡经常发生,新闻媒体我们看到的只是简短的几行数字,但这背后有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

2020 年,全国总计发生了1.4万起电动车火灾,致使41人丧生;2021年,仅在居住场所发生的电动车火灾,就多达16869起,造成57人伤亡;2022年,全国接报的电动车火灾达1.8万起,相比2021年上升 23.4%;2023年,全国接报的电动车火灾为2.1万起,比2022年增长了17.4%。而这所有火灾绝大多数都是使用锂电池造成的,如果继续使用以前安全性高的铅酸蓄电池就可以减少悲剧的发生。

第2点就是车架,由于新规严格限制车身总重量必须控制在55公斤以内。我们都知道车架是用钢管焊接的,铁是一种较重的金属。新规没出台之前使用2毫米厚壁钢管焊接车架,坚固耐用。新规出台以后,如果再使用两毫米钢管焊接车架重量就超过规定了,车架只能改用1.2毫米薄壁钢管来焊接,虽然达到了节省材料的目的,但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薄壁钢管车架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焊接区域温度高,焊接接头附近的金属经过高温结构会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会产生纹裂,这种裂纹非常细小屏目测很难观察到。随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时间的延长,如载物较重或在高低不平的路平上行驶,颠簸导致裂纹慢慢扩大就会出现车架断裂的情况。这就给每天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宝妈以及老年人带来危险。

2.不能安装后视镜:后视镜的作用是在车辆需要转弯或者掉头的时候,可以通过观测左右后视镜查看后方路面上车辆和行人的行驶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驾驶操作。新国标电动车却不能安装后视镜,理由是如果安装后视镜整车高度就超过1.1米、车把宽度也超过0.45,这样生产出来的车辆就不符合规定了,所以不能安装后视镜。而如果没有后视镜驾驶者在转弯或者掉头的时候只能扭头察看后方路面上的车辆行驶情况,这就导致在转弯换扭头的过程中,车辆处于盲驾状态,极易引发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

3.华而不实的脚蹬子:新规规定48伏电动车属于电动自行车、60伏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72伏及以上属于电动摩托车。这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有脚蹬子。专家给出的解释是有脚蹬子可以免去电池没电推行的烦恼,利用脚蹬助力骑行可以将车辆蹬回家。实际情况是没电根本蹬不动,即使能蹬得动,还没有推着走的快。再说在电动车行驶过程中,脚蹬子始终处在转动的状态,转动速度非常快,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打伤脚以及坐在后排座位上的儿童。

4.过斑马线要推行:按照新规规定电动车过斑马线必须下车推行,原因是可以避免车辆行驶速度过快与行人发生刮蹭。而实际情况是城市的四岔路口多是交通要道,车来车往人流量大,绿灯只有短短的30秒钟。现在城市主干道路面宽阔,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如果骑电动车都下车推行,势必会造成车辆通行效率下降、造成道路更加拥堵。由于绿灯时间过短,一些推行者在经过马路中间的时候交通信号灯有可能由绿灯变为红灯,这有可能引发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事故。

其他不合理之处:虽然电动自行车可以合法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如果家中有两个孩子怎么办?那只能再买一辆了,因为如果载2名几童就违法了,有可能受到处罚。如果家长一次送一个孩子,来回要两次,这势必会耽误上班时间,早晚来回接送孩子行驶次数多,还有可能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等事故。还有就是由于车重受到限制,电池容量小,新国标电动车只能行驶二三十公里,无法满足部分用户对长途骑行的需求。

规定不放宽带来的影响:自新规实施以来,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火灾和人员伤亡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如果不放开这个趋势会进一步增加,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更大威胁,这有可能引发人们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恐惧。如果不放开车辆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会增加事故发生概率,比如不能加装后视镜,无法采用厚壁钢管焊接车架,这都会增加用户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如果政策不适当放宽,因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部分用户会对车辆比如加装后备箱、去掉脚蹬子、安装后视镜、违规载人,这有可能会受到交警的处罚,甚至车辆被暂扣。这会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对新规的不满,而所有这些都违背了电动车新规推出的宗旨。

适当放宽的好处:如果新规能从底线层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出发,适当放宽新规的规定,不足之处予以改正,提升民众使用电动车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那么老百姓肯定会支持的。而老百姓支持也正反映了新规实施的好处,这样在国家的合法监督管理下,在老百姓的积极配合下,新规能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政策放宽,那么也更有利于新规的顺利展开,才能真正维护道路畅通,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老百姓肯定会举双手支持。

实施放宽政策的建议与考虑因素: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性能评估,确保放宽政策,不会对整体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安全性能、速度、载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建立严格的车辆检测制度,确保车辆符合放宽后的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教育或适当处罚,完善道路设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总结:

电动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在电动车数量增多的同时,因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比如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机动车抢道,这增加了交通事故频发的概率。在这个背景下,国家本着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制定了电动车新规。

但是对电动自行车制定的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脚蹬子、车身重量限制、不能安装后视镜。这就导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可以通过放宽车身重量限制和车辆高度限制,比如使用更安全的铅酸电池,避免锂电池爆燃带来的火灾隐患。重量放宽可以使用厚壁钢管焊接车架,避免薄壁钢管断裂存在的安全隐患。

而如果车身尺寸放宽,可以加装后视镜,避免驾驶者在转弯过程中盲驾有可能造成的事故隐患。希望在这些方面国家能听从民意将政策适当放宽,能从老百姓的实际需求出发,这样老百姓才愿意配合新规规定,驾驶电动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能够保持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概率,这些都有利于新规的执行,这样也能体现新规真正实施所带来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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