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东又闹乌龙:13000多只奶瓶每只8毛贱卖

最近,台州临海的一群网购达人和京东商城闹起了矛盾。达人们花了1万多元,在京东商城一家名为“优可儿”的婴幼儿产品店里,以每只8毛钱的价格下单买了各种奶瓶13013只。

本来以为很快就能收到东西的他们,却发现等来的是卖家的67个空快递信封,以及卖家的一句“只能退单处理”。这批据说实际价格40元一只、总价值54万元的奶瓶,商家一个都不愿意发。

8毛一只买了13013只奶瓶

家住临海市大田街道东方大道的李先生,就是这群网购达人中的一个。12月3日晚上8点多,他在浏览京东商城网页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标价8毛一个的奶瓶,他立即购买了1000余只,花了800多元。

李先生在自己家开了一个电脑店,平时给附近村民以及亲戚朋友网购各种东西,偶尔也淘点便宜的东西自己拿来卖。

“我有10多个京东的账户,从2011年起,总共在京东上消费了50万元左右,还是京东的线下的推广员。”李先生说,他经常在京东上以很实惠的价格购买各种东西,因此对于这次的奶瓶价格这么便宜,他也没有特别在意。

“当时我发现这家店有4种颜色的水杯、5种图案的PP奶瓶、3种图案的玻璃奶瓶,共计12款产品都标着8毛钱。我买了之后,把这个线索发到了QQ群里。”李先生说,随后该店13013件库存产品被他们买了个精光。

李先生所说的QQ群,是一群网购达人建的交流群,大家在群里发送各种网购优惠信息,以及各种秒杀、抢购等信息。

9天后收到67个空包信封

奶瓶被拍下后,这群网购达人就开始等着卖家发货,第二天,“优可儿”网站上的商品都进行了下架处理。不过,12月7日,京东单号显示,卖家已经从广东深圳发货。

又过了3天,12月10日下午2点,一位自称是广州深圳优可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李先生打来了电话。

“对方说网页上的价格标错了,价格应该是40余元一只,让我们退单处理,他们公司不会对我们进行赔偿。”李先生说,对方态度非常坚决,也非常强硬,不想为自己的过错负一点责任。

12月12号,快递信息显示货物已经到达临海,李先生和其他买家当天上午就去韵达快递临海分拨中心,但根本没什么货物,只有67个空包信封。

“卖家已经要求快递公司把空包信封退回,所以我们拿不到信封,只能对着67个信封进行拍照取证,证明我们没有收到东西。”李先生说,12月15日信封全部退回深圳,16日信封全部显示签收。

“开过网店的人一般都知道,在快递行内有个规矩,空包件是不进行派送的,直接签收,现在我们已经查到,有6批交易已经于11日在临海签收,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收到货,我有理由认为这是欺诈行为。”李先生说,卖家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让他们非常气愤。

已寻求法律帮助准备起诉京东商城和卖家

在卖家表示不做赔偿后,李先生和其他买家在京东商城网上提交交易纠纷,找京东客服帮忙解决。刚开始客服表示可以给他们每单10元补偿,李先生无法接受,并打电话到北京工商所投诉京东不作为。

“京东随后答应说按实付款30%赔付,但是我们肯定是收不到货物的,到现在京东的态度仍然是这样,并没有什么进展,而且也不按照相关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罚。”李先生说,他们对京东的处理结果非常失望。

“可能有人认为我们花8毛钱,买原价40多元的奶瓶,是不是存在恶意。我想说我们原来只是认为卖家在搞活动,所以才买了很多。”李先生说。

李先生翻了前几天的一个购物单给记者看,上面显示长虹牌F02型号石英管取暖器购入价格2元,购买数6个,而这款取暖器现价为49元一个。

“还有很多,例如10元一根的充电线,我1元一根买了50根,以及3元一瓶的牛奶,我以1元的价格买了2000多瓶,这都是实际发生的,所以8毛买一个奶瓶我也并不觉得稀奇。”李先生说,像他这样每天网上购物的,对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李先生和其他买家,要求卖家及京东商城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他们进行3倍的赔偿,或者按照交易,将购买的货物发给他们。

目前,李先生和其他买家已经一起向律师咨询,并且准备委托律师起诉卖家以及京东商城,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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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网购遇上天价运费 买电视“白菜价”运费要9万

今年3月17日,张先生花了9597元,在天猫商城一家网店买了3台液晶电视机,第二天,该网店竟通知张先生:“如需配送请补邮费9万元。”

卖家声称,在3月17日当天,公司对案涉商品价格进行过调整,但由于疏忽大意,原本售价为31999元的商品误标价为3199元。并认为张先生是明知案涉商品的价格为31999元,“在公司没有任何优惠活动的前提下,张先生利用公司的疏忽大意,大量恶意购买涉案商品,买卖合同显失公平,应予撤销。”

12月10日,该案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要求网店在不需要补交邮费的情况下,向张先生交付其所买的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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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与店家最早的交易记录显示购买总价9597元,运费0元(如上图)。

但到了第二天,店家便通知张先生需要补邮费9万元。(如图)

广州日报东莞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冷静)双12快到了,又是一个“购物狂欢节”,不过网购有时还挺让买家烦心的,例如东莞市东城区张先生就遇上了运费烦恼。今年3月17日,张先生花了9597元,在天猫商城一家网店买了3台液晶电视机,第二天,该网店竟通知张先生:“如需配送请补邮费9万元。”张先生认为,“邮费比电视机贵了将近10倍,我接受不了。”

随后,张先生将网店及天猫商城告上了法庭。昨日,该案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宣判,要求网店在不需要补交邮费的情况下,向张先生交付其所买的电视机。

消费者:

网购遇上天价运费

今年3月17日,张先生想要买电视机,在天猫商城逛了不少网店后,张先生最终看中了一家电器专营店一款65英寸液晶电视机,一台3199元,还标明“免邮费”。张先生觉得挺划算,便通过在线支付方式买了3台,付了全款9597元,付款后页面提示“预计3月20日送达”。第二天,张先生查看订单记录时发现还没发货,便提醒商家发货,可店家却回复他:如需配送请补邮费9万元。

“3台电视一共才9597元,邮费竟要9万元,这样的天价邮费谁能接受?”张先生非常不满。

3月23日,张先生委托律师分别向家电专营店的总公司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及天猫商城发送律师函,要求专营店履行合同,发送3台已购买的电视机,并要求天猫商城督促科技公司履行发货义务。

但科技公司坚持要求张先生先交9万元运费,天猫商城则答复让张先生和科技公司协商。无奈之下,张先生将科技公司及天猫商城告上了法庭。

张先生认为,科技公司发布的商品信息记载了商品名称、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属于合同要约,他点击下单并支付货款和提供收款地址的行为属于承诺,买卖合同成立。天猫商城明知科技公司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却未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应与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商家:

标错价格合同应无效

法庭上,科技公司辩称, 就在3月17日当天,该公司对案涉商品价格进行过调整,但由于疏忽大意,原本售价为31999元的商品误标价为3199元。

科技公司表示,根据张先生提交的交易快照可知,张先生是明知案涉商品的价格为31999元,“在公司没有任何优惠活动的前提下,张先生利用公司的疏忽大意,大量恶意购买涉案商品,买卖合同显失公平,应予撤销。”

科技公司称,张先生在成功支付货款后,公司在20分钟内便监测到异常,并主动打电话给对方说明情况,请求张先生解除订单并申请退款,当时对方口头答应申请退款,但事后没有履行。

天猫商城辩称,本案是因为网购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天猫公司仅仅是网络交易平台,不是该交易的相对方,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

过错在卖家 自己负责任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本案是因科技公司电子输入发生错误,未及时更正数据造成,其过错在于科技公司。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该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法院认为,即使如科技公司所述,其商品价格输入错误,且与实际价格存在巨大的差异,但在网络销售中,不乏由于促销活动而产生的极低价商品,因此不能仅以价差判断合同的合法性。

法院查证的证据显示,科技公司要求张先生支付配送的邮费9万元,该主张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属于对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法院认为张先生予以拒绝合法有据。天猫公司是网络平台服务商,其并非本案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及合同的实际履行人,因此,要求天猫公司承担责任的诉求理据不足。

东莞市第一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科技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张先生交付液晶电视机三台,同时驳回张先生对天猫商城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不公平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电子交易具有迅捷、竞价、非面对面、群体的不特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等特点,有别于传统的交易模式。事实上,电子交易应以维护交易的效率、交易的安全作为法律的价值取向,此有利于经营者秉承谨慎、诚信的经营理念,对其发布的产品要约信息负责。“如果赋予经营者以显失公平等事由撤销合同,将危害交易的安全与稳定,最终损害的是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南都讯 见习记者汪小汉 “双十一”光棍节期间天猫商城上一深圳卖家标错价,将原价110多元的移动充电宝标成了十几块,被淘宝用户一夜间下单6万多件,甚至有人一单下4000多件,商家或亏损280多万元。店家恳求,“希望大家给我们4位年轻人一个出路!”店主表示不会发货,会照规则赔偿。天猫商城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卖家与买家沟通,通过良好互动自行解决。

经过:一夜接单6万件店家傻了

店家说,他们店出现这种意外,实际上并不是发生在双十一这一天,而是双十一结束之后的零点开始的。由于双十一不能使用折扣工具,所以自行将商品打了半价,没想到零点一过,系统自动恢复折扣,导致5折之后又打了2折,最后商品以13元包邮的价格被众多消费者拍到。

该天猫店客服向南都记者表示,下单的淘宝ID一共有4686个,被拍下的商品总件数是63989,收到的付款总额是956772元。对于网友质疑的卖家自己猛刷销量的问题,该店一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一个单下的件数最高的达到了4000件,金额为89000元,而下单八九百件,数额超过1万元的订单数超过9笔,“这样下单,怎么不可能一夜之间达到6万多件呢?”商家表示,一次下单大量商品的多为同行。

网店:希望大家给我们一条出路

客服人员向记者表示,这个天猫店才开了不到一年。该移动电源的进货价40元左右,如果按照被拍出去的价格,再考虑到邮费,平均一个电源亏损35元以上,总亏损将达几百万元,完全承受不起。

店家在发现该情况后,向每位买者发去了相关短信,说明情况,请求退款,头两个小时之内并没有收到任何退款。但12点左右,陆续有卖家发来退款申请,同时与店家联系表示愿意退款。“你自己当心就好了”,“店家别难过”,“希望您挺过这次难关”……众多网友在退款时不忘宽慰店家。

欣王者数码专营店在其淘宝页面中表示,目前已经有很多网友主动联系卖家,表示愿意退款,但同意退款多是下单额较少的,离6万多件仍有很大差距。店家说:“希望大家给我们4位年轻人一条出路!”

店主:损失18万按照规则赔偿

南都记者联系到欣王者数码专卖的刘姓老板,他表示,这次失误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当时跟天猫签的合同就是那样,“我们认”。同时,他表示肯定不会发货,而是会按照天猫的规则给予买家赔偿,据他们统计,他们将承担18万多元的赔偿。

店家向南都记者表示,双十一前后有大量人群盯着各个店家的优惠活动,还有专业的比价网站随时提供消息,很多网友得到优惠消息后都会迅速到QQ群里分享,或者发到相关的论坛中,所以短时间内极低的优惠能引来大量关注。在店家在网店页面贴出的与网友的聊天记录中,就有买主表示“群里有蛮多人拍的”。

众网友纷纷谴责一次性就下单几百的用户。一网名“baby”的网友表示:“本来我发帖时,只卖了2000个。唉,人家也不容易,好多人太丧心病……”,同时,这位网友呼吁此论坛的网友都申请退款。

天猫回应

卖家买家沟通自行解决

天猫商城的工作人员称,通过后台他们发现该事件涉及的金额在90万元左右。在11月11号和12号两天,该数码专卖店的订单数不超过1万,被拍货品的总金额有90多万。天猫表示,在此次“双十一”活动中,所有申请后被官方批准的天猫商家需向官方提供商品的专柜价,天猫统一在当天将其价格打五折,以避免商家挨个去更换价格,但商家仍然保留了自己更改价格的权利。但天猫同时表示,在其后台数据中并没有记录显示该深圳商家参加了天猫的“双十一”活动,因此该商家的价格调整是其自行折扣行为,因此不存在其店铺页面中提到的“不能使用淘宝折扣工具”一说。

天猫希望卖家首先与买家进行沟通,双方通过良好互动自行解决。如果有买家投诉,天猫将按照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各方利益。对该卖家在事发之后将商品下架等自行关闭交易的行为,淘宝将按相关规则进行处罚。而对于卖家投诉的有用户恶意下单希望天猫加强把关的情况,天猫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目前,据该卖家向天猫反馈的情况称,已经有将近60%的买家表示愿意配合卖家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