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8月16日消息,昨日,聚焦网络安全领域热门话题的对谈节目《ISC夜谈》,在互联网安全大会官网上线播出。

360集团董事长兼CEO周鸿祎,与有着“法学界郭德纲”之称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及知名“白帽黑客”古河,做客节目现场。

现场,周鸿祎黑客群体“正名”,自爆360以高薪留住白帽子黑客,用技术保护消费者权益;罗翔则指出,大数据时代,隐私泄露成为常态,周鸿祎呼吁“厂商收集用户信息提供服务同时,应让用户享有更多知情权”。

“不能因为极少数为非作歹的黑产从业者,就把整个黑客群体给污名化”,周鸿祎现场表示,利用黑客技术做好事的,应该确切称他们为白帽子“黑客”,“我们白帽子黑客挖掘的漏洞,要么上报国家漏洞库,提醒全中国的电脑应该打补丁,防止中国的网络被攻击;要么按照行规,比如发现微软、Google、苹果的漏洞,主动提交给给友商,提醒他们产品存在问题”,也相当于在保护亿万消费者。

近日因授课在网络走红的“刑法学专家”罗翔也表示,黑客群体的二分,如同法律中的人,“一种人是专门钻法律的漏洞,另一种人则是发现法律漏洞,想办法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弥补这个漏洞,尽可能追求公平和正义。”

夜谈现场,罗翔还分享了生活中个人隐私泄露的经历,甚至调侃自己“小区电梯看到植发广告,会怀疑隐私是不是遭到了泄露”。

对此,周鸿祎指出,个人数据与个人隐私很难明确界定,“如今想要换取互联网服务,个人数据赋能给厂商,已经成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据此,他主张“服务商在采集用户数据时,应该做到让用户享受知情权和选择权”,它的所有权,应该明确定义属于用户自己所有。此外,厂商没有权利转卖该数据。

罗翔则从法理学角度,举例讲解了我国关于“个人隐私”的概念,是如何逐渐明晰及发展变革的。他介绍,个人隐私的概念,是在诸多个案推动中,渐进确定的。中国第一例网络隐私的泄露案,是发生于2008年的“江岩案”, “此案也是第一次把隐私权跟道德舆论监督两者的矛盾展现出来”,但在当年,法律尚存空白。 直至2010年,《侵权责任法》将个人隐私规定在民事法律中。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提出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概念。而后的2017年,《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概念。

那么,该如何发挥黑客最大社会效益避免滑向违法犯罪的一边?周鸿祎认为,一方面,应发挥法律的约束,此外,最重要的是道德约束。他补充道,近几年360改变了网络安全行业,先把网络安全行业的价码提起来,随着BAT跟进,整个待遇高后,吸引了很多人,“他们可以走到阳光下,他们高兴地讲自己的成果,去全世界交流,也可以获得很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