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民反映公共停车位停车难 记者现场走访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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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民反映公共停车位停车难 记者现场走访帮解决

急难愁盼,我来帮办。家住市区宏泰紫城的胡先生向我们8331890热线打来了求助电话,反映了公共停车位被二手车行长期占用的问题,对于此事,我们的记者也进行了实地走访。

记者 刘晶:前两天,一位姓胡的先生给我们打来求助电话,说是他们家住在市区的宏泰紫城,由于小区的车位紧张,他有时候要把车停在外头的公共车位上,可是公共车位车位长期被一家二手车行所占用,好几个停车位都没办法停车,不知道现场是什么样子呢?那现在呢,就跟随我的镜头一起去现场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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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同期:在我手指所指的方向,有一家晋茂精品二手车的车行,这边有停车位,它确实是有这样一个二手车的展示,有这样的一个红色的牌子,显示的是车辆的品牌、登记日期、排量等一些车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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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晶现在是晚上9点钟,我再一次来到了这个二手车行门口。我们顺着镜头可以看到这些车辆还是满满的在这儿停放着。我们大概数了一下有13辆车,其中10辆车上放有明显的卡片,显示该辆车的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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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天的实地走访、记录,记者发现这些放有显示车辆信息的车子始终占据着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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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晶:通过我们的实地走访,我们可以看到胡先生反映的问题基本是属实的,那么我现在身后就是这家二手车行,根据吕梁市大常委会发布的公告《吕梁市停车条例》,这个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那么其中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从事其它活动。之后我们会联系相关部门,帮助广大市民解决这个问题。

执法队现场执法 二手车辆驶离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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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吕梁市停车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停车设施和路内停车泊位从事其它活动,而记者拍摄到的这些疑似二手车行出售的车辆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记者随即联系了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请他们到现场进行了处理。

记者 刘晶:现在是五月九号的下午五点我们又再一次来到了现场,根据市人大发布的《吕梁市停车条例》公告,这个责任是属于市城管局的,所以说今天我们也联系到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莲花大队大队长冯志平,我们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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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同期:(记者:您是咱们这边的负责人吗?)是(记者:贵姓啊)姓刘。(记者:刘先生您好,咱们市民反映了这个停车比较困难的问题嘛,这个停车位上有咱们的二手车吗?)是是是,占了七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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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莲花大队大队长 冯志平:我们这个《吕梁市停车条例》给他下达个整改通知书,让他马上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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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莲花大队大队长 冯志平:你不能长期占用这个公共车位,马上把车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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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同期:(记者:咱们也是为了方便广大市民,你这些车辆开走以后有停放的地方吗?)有,那边市场租了40个车位可以停,随时配合咱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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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晶:经过我们在现场和莲花大队与二手车行刘经理的协商沟通之后,莲花大队现场执法,对于停放在公共区域的二手车辆进行了开走的一个决定。通过镜头我们也可以看到,刚才停的满满当当的公共停车位,现在已经空下了大半,附近的居民如果说有这样需求的话,可以在这些空闲的车位上停车。广大市民,如果你们有身边有难事儿、急事儿,如果需要我们8331890帮忙的话,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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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占用了公共资源,自己是方便了,可影响了其他市民的正常停车。在这里,我们呼吁市民和商家能够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巡查、督促力度,实现从“办理”到“治理”的规范。

来源:吕梁第一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