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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开伟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在收费、使用、管理、防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标志着养老机构预收费现象将告别“裸奔”,戴上紧箍,体现了中央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和银发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

随着社会养老需求逐渐增加与多样化,养老市场一时良莠不齐,滋生出不少风险隐患:部分养老机构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退费难”“爆雷”“跑路”等问题频发,让一些老人的养老钱打了水漂。更为恶劣的是,一些不法分子顶着预收费之名,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之实,严重侵害银发群体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大力整治相关乱象是当前中国社会的客观需要。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近2.17亿,约占总人口的15.4%。国家卫健委预计,“十四五”时期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银发群体的养老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无论是农村老人还是城镇退休老人,养老金都是其享受安逸而有尊严的晚年生活的保障和支撑。但在面对五花八门的养老机构时,不少老年人警惕性和风险意识不足,在问题发生后也缺乏维权能力,这让他们很容易沦为不正规养老机构和不法分子眼中的“肥羊”。

目前,包括养老、健康等产业在内,我国银发经济整体规模在7万亿元左右,到2035年将达到30万亿元。在庞大的市场和用户规模下,养老服务费也将是一笔不容忽视的巨额资金。而其持有者——养老机构更是与一些老人的福祉密切相关。为避免养老机构抬高预收费、将其挪用于高风险营利投资活动,多方合力建立严密的监管制度势在必行。

此次《意见》所描绘的监管机制可以说是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画红线、立标尺,打造预收费的收取、管理、使用、退还的全链条监管,从上游到下游全面封堵了潜在的漏洞,打消了部分养老机构幻想营私舞弊、非法牟利的侥幸心理。

首先,在养老预收费的上游,7部门规定了养老服务费预收的时间周期和押金额度上限,要求养老机构不得承诺超出能力的床位、卫生等服务,搭建起预收费“天花板”,通过有效限制机构预收费资金规模、降低机构“跑路”的收益从而消除风险,从源头杜绝“超前收费”“一床多卖”等现象。

其次,在中游,7部门提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监管手段,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风险监测模型和预警手段,时刻监督养老机构动态和去向。同时要求养老机构建立专用存款账户,留存该账户近三年会员费总额10%的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对接近该红线的账户,监管系统将发布预警,把机构跑路风险降至最低、伤害控制在最小。

最后,在预收费资金的下游,《意见》称将限制预收费资金投向金融产品的许可范围,降低养老机构资金链突然断裂的风险。而针对退费难等问题,《意见》提出了由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押金、会员费等管理模式改革。这些措施可极大地提高预收费管理以及投资的透明度,避免养老预收费膨胀形成投资风险。

更加到位的监管机制,能有效提高银发群体对养老机构的信心,消除他们对养老服务的不安全感,并产生广泛的社会虹吸效应,对我国养老健康事业进步和繁荣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将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既是为促进我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也为中国银发群体筑牢一道确保老有所养的坚固“防火墙”。(作者是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