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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童彤

日前,《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创新探索,标志着湖州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湖州开启了打造高水平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生动实践。2014年5月30日,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22年6月,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赋予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

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升级版。湖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如何向“典范”进阶?

锚定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湖州与时俱进迭代更新立法。《条例》不仅体现了立法、标准、制度、数智、理论的“五位一体”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构建的迭代,更为重要的是,其体现了中国总体生态环境立法“典范”的进阶之路。

翻看《条例》,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路线图”清晰明了,内容涉及规划与布局、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多方面要义。

《条例》紧扣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提出了不少破解之道。湖州进阶“典范”之路,任重而道远。一系列制度举措的有力护航,让湖州正朝着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高地迈进。

总 监 制丨王 辉车海刚

监 制丨李丕光 王彧 刘卫民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曹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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