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关于镇雄县2025年度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拟定发放名单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实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3家参保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拟按2024年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中小微企业)、30%(大型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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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单位和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名单有异议,请与镇雄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70-3131369。
镇雄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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