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
遛狗不拴绳 最高拘10天
“就因为邻居家的狗没拴绳,我家孩子吓得见狗就躲。”昨日,家住南京路的陈女士提起上个月的经历仍心有余悸。当时,7岁的儿子在公园玩耍,一条未拴绳的金毛犬突然朝儿子猛跑过来,虽未咬到孩子,孩子却因此受到惊吓,现在看见狗就害怕。陈女士找狗主人理论,对方却以“我的狗很温顺,不咬人”为由推诿责任。这样的纠纷,在全国各个城市并不鲜见。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条明确界定了饲养动物的相关法律责任,标志着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从“违规”升级为“违法”,我国养犬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全新阶段。
此前,各地对遛狗不拴绳、犬只扰民等行为多依据地方规定进行警告或小额罚款,执法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这一局面将彻底改变。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对于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情节较重者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将依照故意伤害相关条款从重处罚。
记者注意到,目前,多地已启动普法宣传与执法准备工作:上海、成都等地通过“养犬人课堂”“文明提醒卡”等形式强化引导;南京、深圳等城市设置共享拾便袋补给站、推出养犬合规包,让依法养犬更具可操作性。
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景丽律师解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回应了百姓对公共安全的诉求,将养犬责任从道德自律上升为法律义务,倒逼养犬人规范行为。
警方提示,养犬人需主动适应从“个人习惯”到“法律义务”的转变,若犬只意外伤人,应立即送医救治并配合调查。非养犬人遭遇违规养犬行为时,可留存证据并拨打110维权。
来源: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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