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报》刊发恩施市人民法院新闻《湖北恩施市法院: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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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年8月,康某向李某赊购一批菜苔,后因未支付货款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康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康某未果,遂前往其所在村委会张贴悬赏公告,并深入田间走访调查。在群众提供的线索协助下,法官联系到康某,康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图为康某履行完毕,李某确认收款后向执行法官展示收款页面。
本报记者 蔡蕾 本报通讯员 喻靖尧 摄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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