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温州

为在接单中抢占“优势”,顺风车司机竟购入数十种非法外挂软件,转手加价卖给他人。近日,永嘉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判决被告人叶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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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网络聊天中,叶某通过一网名为“狐狸”的网友,购买了一款名为“猪猪侠”的顺风车抢单外挂。试用后发现,该软件能通过篡改定位、突破平台限制等方式自动获取更多订单。尝到“甜头”后,叶某并未满足于自用,反而萌生了销售外挂赚取差价的想法。

此后,叶某又陆续从其他上家处购得涵盖滴滴、哈啰、嘀嗒等主流顺风车平台的数十种外挂程序。2024年3月至6月间,叶某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将这些被称为抢单神器”的非法软件向众多网约车司机进行兜售。经查,其销售金额累计超过10万元,个人非法获利8000余元。

经鉴定,叶某所售软件具有自动获取订单、伪造GPS定位、绕过平台刷新机制等非法功能,严重扰乱了相关顺风车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公平交易环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明知此类外挂实质是侵入平台系统的“作弊工具”而予以批量销售,扰乱了市场公平,破坏了平台运行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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