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辖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花垣公安交警常态化曝光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具体案例如下:
案列一
当事人:杨*平
驾驶车辆:渝A5***M 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100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准)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4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四方井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案列二
当事人:刘*峰
驾驶车辆:湘UF***8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142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准)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四方井路段
案列三
当事人:张*庆
驾驶车辆:湘UR***2 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129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准)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9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创业大道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案列四
当事人:李*
驾驶车辆:湘UE***8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120mg/100ml (醉驾以血检结果为准)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2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北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案列五
当事人:龙*华
驾驶车辆:湘UF***7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75mg/100ml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3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凉垣街与建设中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列六
当事人:吴*国
驾驶车辆:湘UE***2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33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2025年12月02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319国道大云盘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
花垣公安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精会对身体产生麻痹作用,导致神志不清、疲劳困倦、反应迟钝、视线模糊等,不仅会降低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作能力,还会影响对交通信号灯以及标志标线的辨别,切勿心存侥幸,务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驾才能平安回家。
来源:花垣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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