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信阳王店一家“茶颜观色”奶茶店开业,店主称自创品牌,为避侵权特意改了一个字,却不知此前“茶颜观色”与“茶颜悦色”早已纷争不断,这一事件再次将商标问题推到公众视野。
“茶颜悦色”作为湖南长沙的网红奶茶品牌,凭借独特风格和良好口碑收获众多消费者喜爱,其商标注册于2015年。
公开资料显示,“茶颜观色”属于2017年成立的洛旗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8年从第三方受让获得“茶颜观色”商标。由于“茶颜观色”商标于2008年注册,比“茶颜悦色”更早,故2019年10月,洛旗公司起诉“茶颜悦色”,称其使用的商标、字体与自家商标相似,构成侵权,要求“茶颜悦色”方赔偿损失、发表致歉声明。
法院审理认为,“茶颜观色”商标在注册后几乎无人知晓。2018年,洛旗公司在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主观恶意明显,因此驳回了洛旗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后,“茶颜悦色”又以不正当竞争起诉洛旗公司,获得胜诉并获赔170万元。
不仅如此,“茶颜观色”商标还被认定无效,因其系对成语“察言观色”的不规范使用,对我国语言文字和文化传承有负面影响。
所以,不难看出,修改一个字是否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法律领域和实际情况判断。在商标权领域,修改一个字后使用是否侵权取决于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如果修改后的名称与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读音或含义上仍高度相似,且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同时,这起“茶颜”之争,也暴露出部分商家在商标使用上的短视。一些商家为蹭热度、赚快钱,不惜打擦边球,模仿知名品牌,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被模仿品牌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消费者在面对相似品牌时,容易产生混淆,难以分辨真假,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茶颜”之争也为所有商家敲响了警钟,只有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市场规则,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来源:极目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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