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30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4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11件;针对审判和执行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18件,采纳率达92%。

3年来,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支持起诉案件725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深化释法说理等措施,支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130件,引导当事人和解567件,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年来,民事检察部门坚持监督与化解并重,将和解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在生效裁判监督中促成和解9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通过精准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14件、撤回申请5件;在民事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环节推动和解573件,有效降低维权成本、防范群体性风险。

发布会上,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发布4个典型案例:顾某某与左某某离婚纠纷案——在法院判决无误但存在高维稳风险背景下,检察机关联动多部门促成双方和解并履行完毕;郑某某等6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耐心释法说理,申请人最终息诉服判;陇川县9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协调,推动企业分期支付欠薪101.5万余元;某电脑经营部与杨某某买卖合同执行难案——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分期还款协议,并持续跟踪履行,化解多年积怨。

在记者提问环节,针对“和解是否弱化监督刚性”的疑问,新闻发言人强调,监督是前提,和解是更高层次的监督效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审查、分清是非,在法律框架内推动和解,做到“当抗则抗、宜解则解”,刚柔并济提升监督质效。

据介绍,下一步,德宏州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与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民事检察和解融入社会大调解格局,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公众优先选择非对抗方式解决纠纷,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杨子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