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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两种抗癌药都进了国家医保目录,可一旦医生把它们联合使用,患者就得全额自费。
这不是个例,而是一场正在全国多地上演的“报销困局”。
杭州一位55岁的淋巴瘤患者李建国(化名),被推荐使用新方案“Pola-R-CHP”,其中维泊妥珠单抗和利妥昔单抗都是医保药。
但奇怪的是,维泊妥珠单抗能报销,利妥昔单抗却因说明书没写“能和前者联用”,被医保系统直接拒付。
一个疗程下来,多花了6万元,全得自己扛。
问题出在哪?不是药不在目录里,而是“说明书没更新”。
医保审核只认药品说明书上的字,哪怕这个联用方案已被国家药监局批准、写进临床指南,甚至国际公认有效。
只要老药的说明书没同步更新“可与某新药联用”,系统就判定为“超说明书用药”,不给报销。
这听起来荒谬,却是现实。
在多发性骨髓瘤治疗中,达雷妥尤单抗明确可与来那度胺联用,但来那度胺的说明书没改,结果后者被卡住。
乳腺癌患者用达尔西利时,必须搭配氟维司群,可氟维司群的说明书没覆盖这一组合,同样无法报销。
更离谱的是,有些医生为了患者安全,主动简化标准方案——比如去掉副作用大的卡铂,只用培美曲塞加新药。
疗效更好、耐受更强,却因“不符合医保规定的固定组合”,整个方案一分钱都不报。
医院也怕。
三甲医院医保办的人坦言,开这种处方风险太大。一旦被医保飞行检查认定违规,不仅要退钱,还可能扣医生绩效、影响医院评级。
于是很多医生干脆不推新方案,患者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药企也无奈。
跨国药企想推动老药更新说明书?但他们无权替别人家的产品申请变更。
而生产老药的企业,很多产品利润微薄,根本不愿花几十万、耗一两年去改一个“帮别人卖新药”的说明书。
于是,患者成了夹心饼干:一边是医学进步带来的希望,一边是僵化的报销规则筑起的高墙。
有人质问:医保的初衷是什么?是为了控费,还是为了治病?
如果连国家批准的有效方案都无法落地,再好的创新药进了医保,也只是纸上福利。
专家指出,问题不在医保部门懒政,而在于体系滞后于临床速度。
药品研发日新月异,但医保审核仍死守几十年前的说明书逻辑,像“刻舟求剑”。
短期解法其实不难:以新药说明书为准。只要新药明确写了“需与B药联用”,且B药本身在医保目录内、适应症匹配,就应整体报销。
中期可引入商业保险补充,或建立临床专家与医保部门的快速沟通通道,允许个体化调整方案。
长期则需“三医联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改革,从机械对照文字,转向基于真实世界证据的动态监管。
东南大学一位医保研究主任说得很直白:政策不能总跑在临床后面。患者等不起,医生也耗不起。
现在的问题不是技术做不到,而是机制没打通。
当一个癌症患者站在“疗效好但倾家荡产”和“便宜但效果差”的岔路口,制度不该让他独自承担这个选择的重量。
医保本该是安全网,而不是绊脚索。
如果连两个医保药联手救命都要被拦下,那目录的意义何在?
老百姓交医保,不是为了看一堆不能用的药名,而是为了在最绝望的时候,能用上真正有效的治疗。
别让说明书,成了压垮患者的最后一根稻草。
别让创新,死在报销系统的条条框框里。
这场“联用报销难”的困局,该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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