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公安部发布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一、北京钱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
2024年5月,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钱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经查,自2023年7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钱某某、赵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北京郊区组织大量有贷款需求的“白户”人员,通过虚构种植大棚、市场摊位,虚增交易流水等方式,利用某商业银行“某某贷”产品,规模性套取涉农政策性贷款资金6000余万元。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为“白户”申请贷款人员组织住宿、虚构项目、对接银行、代还利息、“押送”取现等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形成“黑灰产”产业链条。目前,公安机关已将钱某某、赵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内蒙古宋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宋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经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人非法获取大量信用卡欠款人信息,随后与信用卡持卡人签订所谓“委托合作协议”,以“代理人”身份结成反催收敲诈团伙。该团伙通过“设局”故意捏造银行及催收公司存在违规操作的假象,短期内频繁向金融监管机构发起大量恶意投诉,以此向相关银行和催收公司施压,达到既帮助持卡人免除信用卡欠款、又借机勒索额外钱财的非法目的,累计敲诈催收公司18.8万元。目前,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上海师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
2025年3月,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师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2022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北京某保险代理公司签订《保险业务团队经营协议》《保单续期责任书》,随后,师某伙同他人在全国各地寻找出资人,利用没有实际投保意图的投保人和挂名业务员,以出资投保一年后恶意退保的方式,骗取受害企业投保返佣4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师某等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江苏宫某某等人贷款诈骗案
2024年10月,江苏省泰州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宫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经查,2023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宫某某伙同多名贷款中介人员、二手车商,在全国多地招募征信无异常的普通人充当“背债人”,进行话术培训和包装,指使“背债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银行购车贷款,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目前,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其余犯罪嫌疑人正在陆续移送审查起诉中。
五、浙江蒋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
2024年12月,浙江省台州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蒋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经查,202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等人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诱使征信白户充当“背债人”,工作人员为其量身定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全套企业经营资料,伪造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资产证明,勾结银行帮助“背债人”顺利获取贷款资格,进行话术培训后对7家银行实施贷款诈骗,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蒋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六、江西张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
2025年3月,江西省吉安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张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经查,2019年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偿还个人巨额融资债务,伙同杨某某、周某等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周边亲朋好友为其办理借名贷款,随后通过伪造77名贷款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结(离)婚证、银行交易流水等贷款资料,与个别商业银行信贷客户经理相勾结,陆续办理89笔个人抵押贷款,共骗取银行信贷资金1.1亿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张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山东王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
2025年8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王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程某某等人以一级贷款中介身份,在全国多地发展10余个二级贷款中介,由二级贷款中介在当地物色有贷款需求的“背债人”,王某等一级贷款中介则通过伪造“银行流水、房屋产权证、工作证明”等手段,对“背债人”进行包装进而符合办理高额房贷条件,伙同房产评估公司对“背债人”所交易的二手房进行高评高估,提高贷款额度,并通过勾结银行内部人员打通贷款审核审批关,以此诈骗银行购房贷款,涉案总金额1.2亿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王某、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八、河南李某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2025年5月,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公安机关依法侦办某“人伤黄牛”中介团伙保险诈骗案。经查,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在各家医院寻找交通事故伤者,以“提高伤残等级、获取更多赔偿”为诱饵,诱骗交通事故伤者签订《事故理赔代理协议》,通过“买断人伤”或“协商分成”方式控制理赔流程,获取不当利益。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在伤残鉴定时,“人伤黄牛”勾结鉴定人员,指导伤者伪装伤情以达到虚增伤残等级的目的。在伤者复查时,犯罪团伙买通个别医生出具虚假医学证明,鉴定机构以此出具虚假伤残鉴定意见书。据统计,该犯罪团伙骗取多家保险公司理赔资金累计逾亿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李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九、广东周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5年2月,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周某某等人以“4折解债”代理维权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案。经查,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人成立多家“欣某系”关联公司,在不具备对接任何银行及不良资产处置公司资质的情况下,以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线上推广引流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称该公司与多家AMC(资产管理公司)机构有合作关系,以“4折解债”为幌子,面向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贷款逾期负债客户,收取负债人债务总金额40%的解债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帮助其解除全部债务,向不特定债务人吸收解债资金,并成立“债审部”假冒客户接听催收电话进行反催收,截至案发,共吸收全国28省份1.4万名负债客户解债资金9亿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周某某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重庆唐某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
2024年3月,重庆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唐某等多个犯罪团伙实施贷款诈骗案。经查,2021年以来,唐某等15个贷款诈骗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媒介招揽贷款客源,鼓吹提供所谓企业包装服务以获取银行贷款,并为客户提供“背债人”服务。在此过程中,唐某等人通过包装企业经营信息虚构经营状况,骗取银行线上审核批准贷款,仅支付利息不偿还本金,并制造出因经营不善无力还贷的民事违约假象,累计骗贷金额近1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唐某等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今日新动态
1.上海城管交出年度答卷,得分创新高,三场硬仗将打响
岁末年终,上海城管交出了一份“期末答卷”。最新发布的《2025年下半年上海市城管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评价报告》显示:全市综合得分为89.70分,较上半年再提升0.23分,连续第七期稳居“优良”等级,创历史新高。
三项指标稳居“优秀”
本次测评覆盖全市16个区、222个街镇(含功能区),受访者超11.9万人,涵盖居民、商户、物业、外来务工者等群体,堪称年度最大规模“城市治理民意体检”。评价体系持续优化,聚焦营商环境与民生痛点。
调查发现,“行为规范”“依法履职”“政务公开”三项一级指标稳居“优秀”行列,市民普遍认为“城管越来越讲规矩、讲道理”。“企业服务”持续领跑,商户对行政检查的规范性、频次合理性给予高度肯定,“检查少打扰、服务多上门”成新常态。“城管进社区”成效初显,越来越多居民感受到“家门口有城管、有事能找到人”。
同时,报告指出三大短板亟待突破。“执法实效”仍是一级指标中的“洼地”,尤其在三大领域拉低整体感知:小区治理顽疾多:楼道堆物、群租回潮、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反复,市民期待“治得了、管得住”;投诉处置响应慢:部分区域存在“只登记不跟进”现象,闭环管理有待加强;新增违建管控难:隐蔽性强、发现滞后,群众呼吁“早发现、早制止”。
发布“口碑街镇”榜单
报告同步发布了“口碑街镇”榜单。在中心城区中,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徐汇区龙华街道、黄浦区外滩街道、浦东新区金桥镇、普陀区万里街道、长宁区程家桥街道、虹口区北外滩街道、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徐汇区湖南路街道、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等十个街镇群众认可度较高。
在郊区中,闵行区新虹街道、奉贤区奉浦街道、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宝山区顾村镇、崇明区东平镇、闵行区马桥镇、青浦区重固镇、金山区吕巷镇、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奉贤区青村镇等十个街镇获得居民普遍好评。
这些街镇或以“共商共治”聚力,或以“服务前置”赢心,或以“智慧巡查”提效,为全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样本。
“绣花针”越磨越细
从街头巷尾的非机动车归位,到小区楼道的飞线充电整治;从工地围挡的扬尘管控,到商户门前的“门责制”落实……2025年下半年,上海城管将执法触角更深地嵌入城市运行的毛细血管。尤其在“整治执法不规范”专项行动深化推进下,文明用语、亮证执法、程序合规成为一线标配,“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顽疾明显减少。
更令人欣喜的是,刚柔并济的精细化执法实践日益成熟。全市城管系统在严守法律底线、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注重沟通引导与服务前置。针对轻微违法行为,推行“首违免罚+警示告知”;针对复杂矛盾,联合居委、物业开展协同处置。市民普遍感受到,执法不是“一罚了之”,而是“帮着一起解决问题”。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刚表示:“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执法实效’短板,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推动治理从‘看得见’向‘管得好’、从‘短期清’向‘长效治’跃升。2026年,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好住宅小区环境‘清障战’、投诉响应‘提速战’、新增违建‘歼灭战’这三场硬战,真正让市民在家门口感受到秩序之美、服务之便、善治之效。”
2.三部门联合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12月24日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10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据悉,这些案例涵盖婚姻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老人赡养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主要类型,既有精准化解矛盾症结、巧妙平衡法理人情的调解技巧与治理智慧,又有统筹多元行政解纷资源、深度融合社会专业力量的模式创新与力量协同,还有大数据分级预警、数字赋能调解应用的有益探索与成功实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弘扬优良家风、传承家庭美德、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为同类纠纷化解提供了示范指引。
据了解,人民法院和各级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更高效的联动、更务实的举措,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3.定了!12月27日起,上海18号线二期开通初期运营
好消息!12月27日(周六)首班车起,18号线二期工程将开通初期运营。该线路东起于一期工程长江南路站,西止于康文路站。本次投入初期运营的车站按自东向西,依次为通南路站、长江西路站、爱辉路站、呼兰路站和康文路站,共计5座地下车站。至此,上海轨道交通全线网运营总里程首次突破900大关,增至906公里,运营车站增至523座。
区域出行更方便 宝山至浦东更快捷
18号线二期开通初期运营后,将为宝山淞南、张庙、庙行等区域的居民带来更为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其中,呼兰路站可与既有1号线进行换乘,为宝山市民去往浦东新增了一条更加便捷舒适的路径,建议乘客出行可以优先考虑这条路线。
全网运营总里程达906公里
此次18号线二期运营里程超过8公里,18号线全线运营里程逾44公里。至此,上海轨道交通全网运营线路共计21条,运营总里程达906公里,运营车站为523座。
早晚高峰“大、小交路”,其余时段“单一交路”
18号线二期开通初期运营后,工作日早晚高峰,18号线全线运营将采用“大、小交路”模式。其中,早高峰“大交路”区段为航头站至康文路站,“小交路”区段为沈梅路站至长江南路站、沈梅路站至康文路站;晚高峰“大交路”区段为航头站至康文路站,“小交路”区段为沈梅路站至康文路站、航头站至长江南路站。另外,工作日平峰时段及节假日全天,18号线全线运营采用“单一交路”模式,全时段为航头站至康文路站。请乘客根据车站广播、站台信息显示屏等提示信息,注意列车行驶方向及终点站信息。
高峰列车运行间隔最短平均2分45秒
18号线二期开通初期运营后,早高峰期间,18号线沈梅路站发往长江南路站列车运行间隔平均约为2分45秒;长江南路站发往沈梅路站列车运行间隔约为3分钟;航头站至沈梅路站区段列车平均运行间隔约为6分钟;长江南路站至康文路站区段列车平均运行间隔约为4分钟。
此次18号线二期开通初期运营后,康文路站将作为18号线二期终点站。首末班车:康文路站发往航头站方向的首班车时间为5:55 ,末班车时间为22:16。同时,原18号线一期终点站长江南路站调整为途经站,首末班车:长江南路站往航头站方向首班车时间为5:55 ,末班车时间为22:30;长江南路站往康文路站方向首班车时间为6:28 ,末班车时间为23:27。
车站采用闸机“常开门”模式
18号线二期5座车站进出站闸机均同步采用“常开门”模式,常态时,闸机扇门默认保持开启状态,乘客刷卡或扫码后,经确认闸机屏幕显示“绿色通行”箭头,可直接通行。开通初期运营后,各车站安排人员将在售票机、闸机旁加强宣传,引导乘客顺利进站。
特别提示
1、江杨南路站暂不开通运营。18号线江杨南路站位于吴淞创新城开发区域,周边多格地块项目及道路正处于封闭建设中。该站虽已完成施工并通过了开通初期运营前的安全评估,但受此影响暂不具备开通运营条件,属地正在加快推进周边地块开发和配图建设。根据配套情况,具备开通条件后,将尽快开放迎客。
2、11号线调整南翔站首班车。为进一步提升11号线早晨服务水平,运营方将于12月27日起调整11号线首班车时间,新增南翔站往迪士尼站方向的首班车,南翔站发点为5:45。调整后,11号线南翔站往迪士尼站方向运营时间较原来提早约11分钟。
聚焦热新闻
1.原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被公诉!涉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透露,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诉。
该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国东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曾国东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纪检通报指出,其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多项纪律,并存在收受礼金、宴请、隐瞒个人事项、借用管理对象钱物、私自会见案件代理人等行为,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
2.辽宁盘锦“幼儿园虐童案”一审宣判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12月25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对被告人张某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系辽宁省盘山县鹏程幼儿园学前班老师。2025年3月3日至3月21日期间,张某在其所任职幼儿园内,多次对孟某某等8名幼儿实施恐吓、推搡、拍打、拖拽、怼打等行为。2025年3月21日,孟某某母亲李某某查看幼儿园监控时发现张某拍打孟某某面部、推搡孟某某致其头部撞到墙面。次日,李某某将孟某某带至盘锦市中心医院就诊,诊断为头皮挫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对幼儿具有看护职责的幼儿园老师,违背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要求,多次对多名幼儿实施上述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虽然张某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并取得部分被害人家长谅解,但综合考虑其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虐待对象多且弱小、虐待行为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决定不予从轻判罚。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应对其适用从业禁止。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涉案儿童孟某某的家属对审判结果表示无异议。
记者从盘锦市纪委监委获悉,当地纪委监委收到孟某某反映的盘山县羊圈子镇鹏程幼儿园相关问题后,立即提级启动核查。经查,鹏程幼儿园存在多名幼师不具备从业资格、硬件设施不符合办园规定、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进行教学、开办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不符合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等问题。目前,盘锦市纪委监委已依规依纪对24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与组织处理。另从有关方面了解,鹏程幼儿园已被永久关停,该园其他涉事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处罚。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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