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的卧室里,年轻情侣对着手机屏幕翻看着法条解读,“最高拘留15日”的字眼,让对话框里未发出的私密照片在输入框里悬了许久。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0条,以清晰的条文划定了处罚范围: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多数公众的认知里,这不过是条常规的治安法规修订,直到“私聊也可能违法”的解读在社交平台蔓延,平静的舆论场才被彻底搅动。
网民的质疑像潮水般涌向这条法规的细节。
有人在论坛里敲下长长的诘问:
什么才算淫秽信息?情侣间的亲密照片算吗?
有人直接贴出新旧法条对比截图,指着:
旧法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表述,质疑将其修改为信息网络是否暗藏扩大监管范围的意图。
更尖锐的批评直指执法逻辑:
私密聊天本无社会危害,凭什么要用拘留来威慑?
真正让焦虑发酵的,是:
旧法条中“公开、不特定多数人”这一隐性限定的消失。
在2013年修订的旧法中,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制范围虽未明说,但实践中多聚焦于公开传播场景:
论坛发帖、群组分享、公共平台推送,那些发生在一对一私聊里的互动,因未触及公共秩序而被默认排除在处罚之外。
而新法则彻底打破了这一界限,无论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人、场景是公开还是私密,只要被认定为传播淫秽信息并查证属实,即可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这一修订被解读为私域不再是法外之地,却在公众心中掀起了更大的波澜。
一位网友的留言道出了多数人的心声:
我和对象发私密照片,既不牟利也不扩散,怎么就危害社会了?
这种质疑背后,是对私人生活领域被过度介入的警惕。
法律专家试图用社会危害性这一核心标准安抚公众:
夫妻或情侣间基于私密、自愿、无扩散风险的亲密互动,因无社会危害性,一般不认定为违法。
但这样的解读并未完全消解焦虑,因为社会危害性的界定本身就带有主观色彩。
而是否扩散的风险更是无法提前预判。
谁也无法保证,今天的私密聊天记录不会因日后的情感破裂被恶意举报,不会因手机丢失、账号被盗而意外泄露。
公众的担忧本质上是对隐私被监控的恐惧,是害怕自己的亲密互动沦为执法的靶点。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焦虑正在侵蚀亲密关系的信任基础。原本无需设防的私密互动,如今多了一层法律风险的考量。
有情侣开始约定不再发私密照片,理由是怕被举报。
这种因法律修订引发的亲密关系恐慌,或许超出了立法者的预期。
公众的恐慌往往源于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即便从未落下,也足以让人惶惶不安。
立法的初衷,是应对数字时代淫秽信息传播手段隐蔽化、多样化的治理挑战。
如今的传播早已突破传统边界,从公开网站蔓延到私密聊天,每一次信息传播都可能突破私人范畴产生公共影响。
新增的涉未成年人从重处罚条款,更是为了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这一点在:
江苏冯某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被数罪并罚的案例中,已得到充分体现。
消解焦虑的关键,不在于否定法律的价值,而在于:
明确法律的边界。
立法层面,应尽快出台配套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指引,清晰界定社会危害性、私密互动的认定标准,消除模糊地带。
执法层面,需严格遵循证据先行、程序合法原则,仅对举报或案件关联的违法内容核查,避免扩大化执法,将有限的执法资源投入到真正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上。
最珍贵的自由,藏在无需担心被窥探的松弛感里。
而这份松弛感,需要法律的边界来守护,更需要执法的温度来滋养。
当第80条正式施行后,我们期待看到的是淫秽信息传播的减少,而非亲密关系中的猜忌与疏离。
这或许才是立法者最本真的初衷,也是公众最朴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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