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26日电 (记者李平)今日,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前夕,四川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四川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2021-2025年)》。报告立足近五年四川法院审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数据与典型案例,系统阐述了法院在树立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对接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实践与探索。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学原作主题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至2025年,四川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仲裁司法审查职能,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查质效稳步提升。五年来,四川法院新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从2021年的65件上升至2025年的209件,增幅达221.54%;撤销仲裁裁决类案件从241件增长至332件,涨幅37.76%。案件领域从房地产、建设工程等传统领域扩展至互联网数字经济、股权投资、金融贸易等新兴领域,反映出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日益广泛。

数据亮点:低撤裁率、高支持率 体现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四川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始终坚持支持仲裁的鲜明导向。近五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撤裁率仅为1.9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或不成立的案件占比10.45%,处于低位运行状态。这一数据体现了仲裁质量的不断提升,也彰显了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支持仲裁制度健康发展的司法立场。

案件地域分布高度集中,成都地区仲裁司法审查案件量占比近六成,凸显了成都作为全省经济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同时也对优化全省仲裁司法资源布局提出了新要求。

理念创新:支持与监督并重,树优审判理念

四川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中深化“支持就是监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统一司法尺度。例如,在乐山中院和广元中院审理的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中,法院对约定不明条款作出有利于协议有效的解释,尊重了商业实践和当事人真意。

在监督方面,四川法院坚持依法、有限、高效原则。雅安中院因仲裁庭未告知当事人程序变更,实质影响了当事人质证辩论权利,法院据此认定其违反法定程序而撤销裁决,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底线保障。同时,法院恪守审查边界,成都中院在审查中明确实体争议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维护了仲裁一裁终局的效率优势。

机制突破: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司法效能

为应对案件增长和类型多元化挑战,四川法院大力推进机制创新。全省法院全面落实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管理,由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集约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四川高院通过“法答网”平台、“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编发专业法官会议简讯等方式,加强条线监督指导,建立全链条案例培育体系。

在多元解纷方面,成都中院于2025年7月与成都市司法局、成都仲裁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打造“线上+线下”双层解纷格局。四川高院编印《仲裁维权实用指南》,强化仲裁知识普及,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同时正与省司法厅研究出台《“诉调仲融合”程序衔接办法》,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仲裁化解跟进、司法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格局。成都中院还建立商事纠纷化解专家库,聘任142名调解专家,为多元解纷注入专业力量。

国际视野: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如今,四川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覆盖39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跨境投资、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2025年,成都国际仲裁院揭牌成立,成都仲裁委入选司法部首批培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名单,为四川涉外仲裁工作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