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害人王某雅母亲王女士处获悉,在该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缓后,她于22日正式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的抗诉申请被驳回。王女士表示,还将会通过其他途径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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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此前报道,12月20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被告人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结束后,被害人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表示,她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目前尚不清楚被告人是否提起上诉。”
“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梁某滢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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