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临泽镇周巷村村民张夕华、张锡银两位实名举报人,向媒体曝光了一起持续十余年的永久基本农田非法侵占案:14 亩永久基本农田被长期租赁用于违规建设墓园,实际建成墓穴 896 座,远超官方回收协议登记的 350 座,相关部门处罚避重就轻、协议签订涉嫌造假,举报人多次举报后未获合规信访答复,合法维权之路艰难。

核心事实:永久农田变墓园,协议与事实严重不符

事件追溯至 2012 年 3 月 10 日,原胡荡村马庄三组(后合并为周巷村十四组)因缺乏修路资金,与村民张小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将 14 亩永久基本农田 “长期租赁” 给其扩建私人墓园,租金 27 万元用于修建生活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长期租赁” 本质上属于违规约定。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张小顺在未取得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 2018-2019 年间擅自开工建墓。2022 年 7 月 6 日,周巷村村委会与张小顺签订《终止协议》,称违法用地 1.93 亩建成墓穴 487 座;2023 年 10 月 30 日,双方又签订《墓园经营权回收协议书》,仅登记 350 座墓穴,约定以 175 万余元回收,由村委会统一销售后与张小顺结算。

但举报人 2025 年 4 月现场核实发现,实际墓穴数量高达 896 座,分四类高价销售:A 型墓售价 18888 元 / 座、B 型墓 8888 元 / 座,远超高邮市民政局、发改委 2022 年文件规定的公益性村级墓园最高 2200 元 / 座(含管理费)标准。更令人质疑的是,回收协议签订后,墓园仍由张小顺自行销售,资金未进入村级账户,所谓 “回收” 沦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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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位:违法建墓多年未查处,处罚对象涉嫌错位

据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11 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邮资规执罚字 [2024] 28 号),该违法用地被卫星监控发现后,列入江苏省 2013-2020 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问题图斑,但直至 2024 年接到举报才立案查处。

令人费解的是,处罚决定将周巷村村委会列为处罚对象,仅作出 “退还 1364.91 平方米(2.05 亩)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罚款 1.3275 万元” 的处罚,未对实际侵占人张小顺追究责任,也未罚没其 896 座墓穴的非法销售所得。举报人指出,该处罚明显避重就轻,村委会仅为协议签订方,实际违法建墓、销售获利的是张小顺,处罚对象完全错位。

更严重的是,涉案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经国务院批准,而张小顺未批先建、损毁农田保护桩,相关部门长期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违法行为持续多年。

维权困境:举报材料转交后无答复,协议造假疑云重重

举报人先后两次向中央进驻江苏省巡视组邮寄举报材料,巡视组转交高邮市临泽镇政府处理后,至今未收到合规的信访答复意见书,程序严重违法。

举报人还质疑多份协议存在造假:《终止协议》《回收协议》中墓穴数量与实际严重不符,回收价格远超政策标准,涉嫌为张小顺非法获利 “合法化” 铺路;原村支书陈定坤在任职期间,无权代表村民签订土地终止协议,却违规与张小顺签订多份协议,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其行为已涉嫌渎职。

实名诉求:追究渎职责任,罚没非法所得,恢复农田性质

两位实名举报人郑重声明,所有举报内容均有证据支撑,愿承担法律责任,并提出明确诉求:

依法查处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定林、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刚等相关人员的渎职、玩忽职守责任,以及原村支书陈定坤的协议造假、滥用职权责任;

纠正处罚错位问题,对实际侵占人张小顺的非法建墓、销售行为立案查处,罚没其全部非法所得;

对涉案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实际测量,依法恢复土地原状,追究土地性质变更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责任;

对多份协议中的造假行为开展专项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依法向举报人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 “生命线”,《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禁止占用耕地建墓。此次高邮市发生的非法侵占农田建墓园事件,涉及违规协议、监管缺位、处罚不当、渎职造假等多重问题,严重触碰土地保护红线和群众利益。希望相关上级部门高度重视,介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还村民一个公道,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的底线。

(免责声明:本稿件基于当事人提供材料整理,仅客观反映相关情况,不代表平台观点。如有不实信息,可提供佐证材料联系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