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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研究生法学编辑部

作者 | 王旭,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

不管是阅读还是写作,都与自己的心性,与自己的旨趣,甚至与自己一些特有或特殊的生命体验有关。就如德国的大哲学家费希特所讲的,你选择什么样的哲学,归根结底是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阅读和写作作为一种生活或生命的选择,这是纯粹私人性的。为此我们会发现,尽管宪法学是一个公共的事业,但不同的学者的阅读路径、写作旨趣、问题意识的差异是很大的。正如后面我会谈到的国家法学,我之所以要致力于建构这样一种法律科学,也是同我个人心性、人格特质和对世界理解的方式有关。所以,我觉得对于宪法学的同学们来讲,如何协调公共性和私人性,是我们阅读和写作首先要面临的非常重要的选择,两者之间是有张力的。以写作为例,如果完全遵照自己的思维和表达方式,读者可能看不懂,或者不能完全进入文章的语境。如果对宪法学长期共同形成的一些经典文献,了解不够或者兴趣不大,沉浸在私人的阅读里,你也会发现进入不了学术共同体。这是我第一个想提的建议,即要将公共性的生活和私人性的体验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学术工业化的时代。今天的现代学术体制基本上是伴随着人类工业文明而成熟定型的,工业文明最大的特点在于标准化、格式化和一般性。如果大家都阅读过的文献,你没有阅读,大家共同的一些立场和问题意识,你没有感觉,那么在学术体制里当然会有疏离感和孤独感。当然,有的学者可以讲,我就是天马行空,我就读我爱读的,写我爱写的,那在现代的学术工业体制里,可能就不能够分享某种共识,被疏离感就是必然的,所以要平衡好二者。

在阅读时一定要有脉络,要通过阅读建立起自己的知识地图和自己的学术家园。我记得我在法大本科刚入学的时候,阅读的兴趣和求知的欲望非常强烈,但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是看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或者听到别人推荐什么书就读什么书的状态。彼时最早读哈耶克,在大二前就把哈耶克所有的中文译著都翻了一遍。后来又有其他的学术人物比较流行,比如福柯、马克斯·韦伯,于是又花很多精力去啃他们的著作。但是上了研究生以后,我就发现阅读的这些人之间,彼此并不共享一个学术脉络,他们切入学术的方式,他们的问题意识以及他们的知识传承,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且融贯的知识地图。此时就像习武之人,练了百般武艺却无家可归。

从研究生阶段开始,也得益于法大非常浓厚的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传统,我开始以法学方法论作为切入点,以它为一条轴线来勾连有关的知识谱系和人物。后来,法律实证主义成为了英美法理学强势崛起的学术符号,而法律实证主义的本质是要回答法的性质,对法的性质的回答则是由一些最基本的经典命题生发出来的,比如像分离命题,社会渊源命题,社会事实命题。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发现,阅读必须要在共同分享的命题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和整理。所以我的第二个建议是,阅读一定要有脉络,要有清晰的思想的承前启后,人物的前呼后继,不能够完全凭着自由心性去选择阅读。阅读的本质当然是自由的,但自由的本质却意味着选择,选择则要遵循一定的定律,我觉得学术上的脉络感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个建议来源于古人和今人讲的两句话,这两句话给我的启发都非常大。第一句是朱子所讲的“致广大而尽精微”,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研究法律的人,不管是持法教义学立场,还是持社科法学立场,亦或是其他的立场,首先应该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者,这就意味着要对人类先贤们所流传下来的人文社科经典要熟悉。恰如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里面讲的,一切学问都来自于惊讶和怀疑,这是作为一个学人基本的生活方式。如果你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你就不能够涵养一种大格局、大气象,不能对人类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整体全貌有基本的理解,如果用牟宗三的话来讲,不能追求和涵养“通孔”的智慧,这就是没有做到“致广大”。为此,阅读不能局限于自己的专业的一亩三分地,尤其不能够局限于自己的二级学科领域。例如研究宪法学,你不能不懂政治哲学,不能不懂道德哲学,否则就无法对现代宪法学的一些基本命题做出基本判断。我举一个例子,现代宪法学是以基本权利作为核心,但为什么基本权利这个概念直到现代社会才有,背后是有一套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预设的,这跟人的形象是有关系的。如果你不能够对背景性的人文社科一般性知识有所了解,那对一个具体的命题的把握就是不可能深入的,这就是朱熹讲“致广大”。

但是做学术研究,尤其是将来想要有产出,还要有学术的区分度。想要获得学界的认可,那么阅读还一定要有“尽精微”的方面,在某一个领域深耕细作,咬定青山不放松。“致广大”是涵养你的气象和格局,那么“尽精微”就是让你变得更加地敏锐、深刻,甚至是尖锐。我举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学者汉斯·凯尔森,若以中国古人的标准,他是典型的“尽精微”的学者,他把法的规范逻辑,把法的规范理论发挥到了纯粹的地步,但是大家一定要理解其理论的知识背景。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对于法的纯粹性的这种现象学还原?法律从现象上看都是各种各样的条文,但是他把法律还原成一个层级规范的结构,剥离了所有的具体的现象和经验,变成了一个逻辑上缜密完整的规范层级的结构,这其实是跟他的民主理论和国家理论是有关系的。我在《清华法学》的一篇文章里面专门讨论过凯尔森的法治观和民主观的关系,实际上他的理论是有非常深厚的民主政治理论作为背景的。由他的多元民主观,以及继承自西耶斯以来的现代代议民主理论,才推演出特定而具体的规范观和法治观。为此,我们在阅读一个学者的时候,不能把丰富的知识背景风干、抽象和浓缩;我们自己在阅读和写作的时候,也要在一个广袤的格局背景下,选择一个深耕细作的领域,并且实现二者的互动和圆融。“致广大而尽精微”,一直是我这些年研究宪法学所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

第二句话实际上是近代人说的,熊十力讲对于阅读要“沉潜往复”,也就是说真正值得你费心力去阅读的文本,它绝对不是一次性的阅读体验,而是要反复地去读,沉下心去体会,要在不同研究阶段,与你的研究阶段反复对话和结合。沉潜”讲的是深度的概念,“往复”讲的是宽度的概念

我们阅读时,尤其是阅读经典文献时,那是一项正襟危坐的事业,不是浅尝辄止的体验。我觉得对于学生来讲,最大的问题在于做不到沉潜往复。当下是信息技术文明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意味着快餐文化,学术标签化、学术时髦化、学术娱乐化已经甚嚣尘上。用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的话来讲,一个越大众化的时代,越流行民主理念的时代,越是一个平庸的时代。因为大家研究的东西是一些共识的东西,民主是讲共识的,大众化的本质是世俗化,所以我们会研究很多浅层次的、感官型的、满足特定的欲望和意识需要的知识,让这个时代变得平庸化了。然而学术阅读其实是要与平庸化抗争学者必须要有自己的坚守,必须要深入到文本背后的深层次原理,体悟作者最初的焦虑,才能够读懂作品。在今天,阅读的渠道很多,阅读的方式也很多,阅读的时间越来越碎片化,阅读的信息是海量的,但是这些恰好会消解我们正心诚意地对待文本的心境。可能我们是为了一篇文章去急用,可能是为了下节课的一个讨论而临时抱佛脚;可能是为了参加某个社会调研,学了几句书里的名人名言,循章摘句。但这就失去了对文本整体的深入理解,失去了把经典文本与自己不同时期的思考和体验结合在一起的能力。阅读要“沉潜往复”,这是我的第三个建议,也与同学们共勉。

第四,阅读也好,写作也好,本质上是一个比慢的过程。这里我借鉴了林毓生先生的一句话,他讲社会科学是一个比慢的过程,而不是比快的过程。今天大家的生活节奏很快,生活压力也很大,不管是作为学生也好,将来进入职场也好,整体处于一个停不下来的状态,但我觉得这种状态是有违阅读与写作的本质的。阅读也好,写作也好,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来讲,本质上是一种人格的涵养,而人格的涵养不是朝夕可成的。为此,阅读不能抱着某种功利的目的,用林毓生先生的话来讲,我们应当是基于人文的冲动,而不是基于功利的冲动去做学问。功利的冲动下,我们甚至会成为所谓的“书皮学”,这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流行的一种讲法,只看目录,只看书皮,我大体就能快速的了解书的内容,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知识生产和知识积累的方式。但是对于做学问来讲,要怀着一种慢的心态,慢慢品味和体会,从一本书到另一本书,从一个观点扩展到另一个观点,从一个学者延伸到一个学派,这是不断打开自己的理性、不断拓展自己知识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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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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