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严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守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现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履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如下,请务必严格遵照执行,依法合规经营。

01 严守资质合规底线

杜绝无证无照经营

1.持证亮证经营: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载明的经营地址、经营项目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严禁无证、假证、超范围、异地经营,许可证到期前及时办理延续手续,确保资质持续有效。

2.信息真实公示:在外卖平台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确保展示的信息真实、准确。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当在网店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02 严把原料管控关口

筑牢食品安全根基

1.落实进货查验: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台账,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查验食品原料、半成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采购来源、数量、日期等信息,留存相关凭证不少于规定期限,确保食材全程可追溯。

2.严控食材质量安全: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的食品及原料;食品应离墙离地存放,分类分区贮存,生熟分开、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冷藏冷冻温度设施达标(冷藏0-8℃,冷冻≤-18℃)。定期清理库存,杜绝不合格食材流入加工环节。

03 规范加工制作流程

防范交叉污染风险

1.保持后厨环境卫生:保持厨房、用餐区整洁干净,配齐防蝇、防鼠、防虫“三防”设施,餐饮具严格执行清洗、消毒、保洁流程,定期清洁维护储存、加工、消毒、保洁设备、排烟设施,垃圾桶密闭加盖,消除卫生死角。

2.严守操作加工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刀具、砧板、容器等专用标识、分开使用;需熟制的食品应烧熟煮透;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3.强化人员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定期体检;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调离岗位;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保持个人卫生,严禁带病上岗。做好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加工、储存、消毒等操作规范。

4.严禁违规操作:不使用回收油脂、过期食品原料,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04 严控餐品配送环节

保障配送全程安全

1.包装材料合规: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包装密闭、防漏、清洁,不使用劣质、有毒有害包装材料。

2.出餐管控严格:出餐前核查餐品质量、温度、分量,杜绝配送过期、凉透、变质、含有异物的餐品。

3.确保配送清洁:配送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4.落实食安封签: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05 履行配套管理责任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配备食安管理人员: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落实明厨亮灶要求:外卖商家应当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通过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已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商家,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明厨亮灶”的链接标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监控画面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若违反上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视情节采取责令整改、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告知。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陈晓婉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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