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北京市医保局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药监局等部门,发布《北京市加强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文件紧扣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围绕“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企业承诺、健全纠纷处理、优化服务供给、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推出五大方面13项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建立创新医药知识产权跨部门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部门协同开展联合研判、政策会商,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结果、药品三类声明等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筛查预警机制,强化源头防控。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信用承诺与信用约束。完善企业挂网自主承诺制度,依托专利链接制度引导仿制药企业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和市场独占期届满后合规上市。将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药品安全信用管理,推动形成“承诺+信用”的双重约束。

三是健全纠纷处理,完善侵权惩戒机制。完善专利侵权异议处理程序,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快速通道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对侵权产品采取不予挂网、撤销挂网等惩戒措施,切实保护创新医药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优化服务供给,助力创新成果落地。为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开通挂网绿色通道,构建跨区域专利预审服务协同机制,拓展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强化专家支撑与海外维权援助,助力创新成果落地。

五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实效。丰富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体系,营造支持创新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周超

(来源:北京青年报客户端)